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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调解行政发展计划

司法局调解行政发展计划

2009年将是经济发展遇到严峻挑战的一年,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的一年,敌对势力联合发难的一年。面对今年的新形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挑战,2009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拱墅”建设,特别是在构建“和谐拱墅”中,按照“常规工作做强,自选动作做新”的总体工作思路,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履行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认真组织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努力探索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办好一刊——人民调解指导,坚持两条腿走路——即务虚与务实相结合,所谓务虚就是注重能力素质的提高,务实就是注重工作实绩,突出量化评比标准;三项工作齐头并进——牢牢抓住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归正安帮三项工作;落实四项工作措施——即抓规范、强素质、重创新、展亮点。具体的工作是:

一、质量并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

以贯彻落实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活动,不仅要注重人民调解调处纠纷“量”的增加,更要注重人民调解调处纠纷“质”的提高。

一是创新组织形式。2009年要积极争取尝试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可能的情况探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建设工作,不断延伸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提高工作水平。以“四有五无六好”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推进人民调解的规范化进程。在“四有五无”的基础上推进“六好”,即组织建设好、预防排查好、纠纷调处好、台帐规范好、信息报送好、文书档案好。鼓励广大人民调解员以作为争地位,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自身形象和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从完善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出发,全面推行“以奖代补”“以绩定补(奖)”“积分计奖”等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量化评比工作,试行“调解明星”量化评比活动,发挥鲶鱼效应,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落实各项培训措施,进一步办好《人民调解指导》刊物,充分利用调诉互动平台,落实法官对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员培训、从人民调解员中推荐人民陪审员等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四是拓展工作领域。在加强对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医患纠纷、劳动纠纷、消费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

二、教矫结合,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

2009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要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重点,以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为目标,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培育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亮点,努力实现无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的目标。

一是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奖惩考核机制。对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以奖惩考核量化标准为依据把矫正对象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类,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犯罪风险较大的矫正对象定为严管,进行重点管控,重点矫正。对普管对象实行正常矫正规定管理,对宽管对象实行按季度考核,鼓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

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储备人才资源,多方整合力量,利用辖区内的高校资源,逐步实现志愿者队伍的结构优化,充分发挥其在矫正教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三是探索心理矫正工作。与卫生局建立心理矫正工作室,积极探索心理矫正工作模式,运用心理学方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他们“再社会”的能力。

四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通过每周一次核对身份,每月一次走访排查,每季度一次动态分析,一年两次走访慰问等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再犯新罪。

三、帮安齐抓,确保归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一是推行“四帮教”工作机制。“四帮教”即:从精神上帮教,不让其思想滑坡;从情感上帮教,不让其丧失生活信心;从就业上帮扶,不使其游手好闲;从法律上帮教,让其知法守法,不再重新犯罪。

二是开展对20*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定向监测调查。通过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归正人员基本情况,防止脱管、漏管,进而更好地落实各项帮教措施。

三是重点对象重点帮教。对于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双正人员”列为重点对象由司法所直接帮教,落实“一月一见面、一季一谈话、半年一考核、一年一总评”的“四个一”跟踪帮教制度。四是促进安置工作良性发展。继续推进“双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为“双正人员”提供就业安置和就业信息支持以及各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提高“双正人员”安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