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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局海洋经济发展计划

渔业局海洋经济发展计划

20*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十一五”海洋与渔业工作寻求突破、狠抓落实的关键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省、温州市和我市关于“三农”工作和海洋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加快渔业结构调整,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努力开创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新局面,为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打造“三个*”作出新的贡献。全年海洋与渔业工作目标是:实现海洋经济总产值28亿元,全市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11.5万吨,渔业总产值达15.3亿元,水产品加工量7.2万吨,加工产值7.5亿元,出口创汇6200万美元。具体工作思路是:

(一)加强指导协调,扩大海洋经济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市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载体作用,重点在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扩大宣传等方面下功夫,牢牢把握海洋经济的发展机遇和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海洋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做大造船业、滨海旅游业等临海产业文章,大幅度提升经济社会效益,努力实现海洋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滩涂围垦、滨江三期、船舶工业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海域使用、保护和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用海的需要,努力为项目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海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逐步在全市形成“开发与保护并举”、“管理与服务同步”的用海氛围。

(二)加快结构调整,着力建设现代渔业。按照“优化提升、增效和谐”的要求,大力发展设施优良、技术先进、体制适应的现代渔业,促进传统渔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一是合理调整海洋捕捞业。严格执行渔船新建(改造)、购买审批制度,加强渔船建造管理,坚决取缔“三无”渔船。建立和完善捕捞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非渔劳力无序进入捕捞行业,坚决清退已进入捕捞行业的非渔劳力,合理缩减近外海捕捞强度,积极拓展远洋捕捞作业。二是着力提升水产养殖水平。按照“经济高效、技术密集、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经济效益,积极进行围塘标准化改造,大力发展农村低产田围塘养殖和山区稻田沟坑养殖,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产养殖业特别是中西部山区、半山区稻田养鱼的发展,主要领导多次深入调研并作了重要指示。按照省、温州市有关地方落实配套资金要求以及瑞委[20*]4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村“三位一体”建设的精神,要继续加大对水产养殖业的扶持力度,推进我市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三是主攻发展水产品加工业。以技改创新和名牌战略为核心,大力推进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升级,重点抓好华盛、华忠、顶味、香海、冷冻一厂等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出口水产品牌,占领国内外市场,增加出口创汇。适时举办“中国水产品特色加工之乡”命名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及其品牌、产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全市水产加工企业进行技改、打造龙头、争创品牌、引进人才等措施,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逐步提高我市水产加工业的综合实力。四是大力扶持发展休闲渔业。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各种资源的有机整合,全面推进休闲渔业基地规范运作,不断开发与扶持休闲渔业新项目,着力增强休闲渔业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计划扶持壮大2家休闲渔业公司成为省级休闲渔业基地。五是继续推进渔区“三位一体”建设。大力扶持渔区建立渔业经营合作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提高渔、工、贸、科一体化经营水平,加强渔业对外合作,推进渔业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进程。六是加快标准渔港建设。渔港是沿海地区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沿海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标准渔港建设规划》,近期渔港建设任务是东山埠渔港护岸堤工程与北麂渔港防波堤工程,投资概算分别为1800万元和6941万元。要尽早建立机构,尽快启动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温州市专项补助资金和我市配套资金的落实。

(三)突出管理创新,努力提高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三项基本制度,加大对非法用海、违法填海等海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将各类用海项目纳入管理轨道,加强海洋环境和内陆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提高监测密度、增加监测内容,强化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涉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做好海洋倾废许可管理及倾倒区环境监管,建立海上溢油和海洋污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大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依靠科学技术和法律保障,努力使海洋生态环境和内陆渔业水域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严格双边渔业协定入渔许可管理,坚决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双控”方针,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规捕捞行为。加强对近海渔场的整治,控制近海拖网作业,促进近海渔业资源的恢复,保障近海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强化安全管理,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进一步督促各大渔业公司、水产站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基层管渔干部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和船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素质。健全完善渔船编组生产、自救互救网络,制订抢险救助船只经济补偿办法。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力提高渔船进出港签证率、渔船渔民持证检查率、登船检验率、安全设备配备率、财产和人生保险率、安全培训教育率。继续抓好木质低质量渔船的整治工作,确保渔船以良好的适航状态出海生产。强化渔船和渔场综合管理,充分发挥海上海事渔事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维护渔场生产秩序,减少海事渔事纠纷发生。加快海上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力争使全市海洋捕捞渔船配置船载终端设备配置率达90%以上。积极探索渔业政策性保险,加大地方配套资金补助力度,全力扩大政策性渔业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发挥渔业互保在化解渔业生产风险中的作用。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扶持重点、示范推广、动态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级水产品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一是要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树立二种意识。既要树立部分水产品超标、违规使用渔药的忧患意识;又要树立进一步加强监管行政行为的责任意识。三是实现三大突破。对初级水产品超标和违规使用渔药的行政处罚要有新的突破;新增无公害基地数量和面积要有新的突破;初级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要有新的突破,达到92%以上。四是加大四项力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全市各大养殖场设立大型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努力提高渔(养)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检测力度,重点要加强对养殖围塘的水质和残留物及海捕水产品的检测;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初级水产品生产中渔药和保鲜剂的使用、绿色水产品标志与证书使用、水产种苗的生产与经营等行为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生产者依法予以严惩;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水产品检测中心设施建设,配备专门检测工作人员,力争将检测面扩大到全市每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