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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人事依法行政半年自查总结

人事局人事依法行政半年自查总结

根据市人事局有关做好2009年度人事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自查总结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检查考核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对人事编制工作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在人事编制工作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比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得到了较好的推进。经梳理总结,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我局高度重视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年初,根据《2009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制定下发了《*区人事局(编委办)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人事编制中心工作明确了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分解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承担相应执法责任;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宏观规划、监督指导;把人事编制执法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度,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推进普法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年初,结合我区人事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意见和《*区2006-2010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意见》的部署,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区2009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计划》,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保证公务员学法达到规定学时等要求,并将普法学习情况及记录作为创建“满意单位”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检查。4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在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对文件进行了转发,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通过“杭州市干部学习新干线”平台联合开展了公务员普法教育工作,组织762名公务员参加了法律考试,通过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及时做好规范清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要求,依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机制明示图,公开供社会监督。经梳理,区人事局(编办)现有行政执法职权共5类12项,非行政许可43项。按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部分已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发〔2009〕45号)要求,结合阳光权力梳理工作,对近年来我局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利用区政府门户网和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建立实时监督机制。在此基础上,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严格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有效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按照打造“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满意人事、和谐人事”的要求,我局在人事编制依法行政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在各项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规范、到位,确保人才人事和机构编制各项法律规范的真正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在落实《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方面: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我们坚持利用会议,人事工作培训、*人才网站等形式和阵地宣传《条例》;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服务企业的机会,上门走访服务和单位积极宣传《条例》;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人才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学习;对区工业基地、科创中心和重点骨干企业,我们组织人员上门宣传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政策和人事政策法规,提供人才供求信息等系列服务,倾听用人单位的意见和需求。二是进一步规范各类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为人才人事关系,目前区人才交流中心在册档案数3500余份。上半年,严格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为1000人(次)提供关系转接、政策咨询等各类服务。三是积极提供人才服务。组织10家用人单位参加春季和毕业生就业招聘大会等大型人才招聘会;组织南星、湖滨等街道参加全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招聘工作;协助9名新入我区留学生办理在杭留学人员工作证,协助3家企业引进国外智力6人(次);通过牵线搭桥,为下属人事企业直接办理人才引进280多名;通过市区两级审批,引进特殊人才9人;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协助400余名毕业生实现就业,扶持50余名大学生创业;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开招考等难点、热点问题,编印相关的实用问答,及时对进度流程进行公示,为其提供办事指南。

2、在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方面: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依托专门培训机构和各主管部门,分系统协调引导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好继续教育工作。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落实。今年我区根据工作的需要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上,开展了财务、卫生、教育等领域的继续教育。认真做好职称考试工作,审核申报了953名参加8大类职称任职考试或职业资格考试,为他们发放准考证、考试用书,为合格人员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工作。有1人入选2008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3人入选市“13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对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培养经费,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三是继续教育的各项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经调查了解,我区各单位普遍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被单位安排参加学习培训期间能够按《规定》要求,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待遇,受训后的最低服务年限,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协商明确。

3、在执行《公务员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方面:半年来,我局针对《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新制度入轨运行的需要,积极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以考核奖惩为导向,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做好了全区政府机关1100名科及以下公务员和44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注重把考核结果同奖惩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了工资档次;根据公务员法,开展首次*区“十佳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对28名近三年来连续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对全区152名当年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授予嘉奖;推荐入选全国先进军转工作者1名。二是以教育培训为途径,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根据《杭州市*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实行学分制管理,组织1570名公务员参加《组织行为学》、《法治浙江与和谐社会建设》两门课程的网上培训考试。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进一步提升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日常管理为依托,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组织好全区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招录公务员8名。认真做好我区行政执法大队2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及科以下非领导职务任职工作,确保参公程序公平和透明。严格按规定职数审核科以下非领导职务200人次,把好职务升降任免审核关;认真办理好21名公务员的调任、转任和调动手续。

4、在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方面: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上,我局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变更、登记严格细致。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及初始登记,我们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仔细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办理,上半年共办理初始登记2家,办理变更登记19家。二是年度检验严格审核。依据《条例》和《细则》,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下,年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区174家按规定需年检的事业单位开展了2008年度的年检工作。为做好年检工作,我们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年检工作会议进行布置,对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书的填写上报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年检中严格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当场办理。截止3月底,年检工作全部结束,合格率为100%。三是登记档案社会化服务开展正常。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按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对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入柜妥善保管;对需要查阅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按《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暂行规定》提供服务。

5、在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方面:在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上,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厅字[20*]2号文件、《杭州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3号)和市委办[2008]49号文件精神,严肃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的各项工作。一是依法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进程。在省市部门的指导下,我区相继出台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增补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流程,从严把好机构设置和编制关口,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由于历年来的从严把关,我区预计在2009年底,能消化行政编制超编人员,提前完成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一一对应的实名制目标。二是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全程管理新机制。根据杭州市《关于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实行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初步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半年来我局遵照人事部《规定》和杭州市《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帮助指导教育、卫生等系统的事业单位落实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并实行全程监督;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上政办[2009]4号)的要求,按照“依法规范、分类管理、总量控制、精简效能”的原则,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切实纳入管理,落实计划申报、联合审批、分类管理等制度。

三、下阶段工作。

1、继续认真落实好《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公务员法》相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我们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用规范化的管理全面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对公务员的年度考核进行细化、量化,要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要切实搞好公务员的培训工作,改进培训方式,通过培训加强公务员的公共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认真细致的做好阳光工资改革工作,耐心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实施。;要积极推动公务员的交流和锻炼,推动跨部门、跨街道、面向全区的竞争上岗;要继续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管理和期满考核,开展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公正办事、高效办事。

2、稳步推进我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区编办需认真开展对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市及兄弟城区政府改革信息及动态,结合我区实际加以吸收利用。对可能涉及到机构改革的部门,严格冻结编制和人员,防止突击调动、提拔干部现象发生。下阶段,将根据省市要求,按照分阶段、分步骤,重点明确,任务到人的原则,研究制订我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计划,做到早介入、早研究、早准备。

3、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用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积极鼓励事业单位开展适应事业单位特点和各类人才成长规律、体现岗位与绩效为主要内容、灵活多样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调研工作,及时掌握分类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良好的建议和对策;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单位登记管理程序,完善管理制度。

4、不断提高人才人事服务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处理好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回复人大、政协的议提案,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资福利、企业军转干部维稳和解困等工作,认真规范做好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在日常人事服务中做到能办的事及时办,不推诿扯皮、不拖延刁难,对不能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超权限的事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给予反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申诉制度和人事争议制度,规范仲裁行为,严格仲裁纪律,依法公正、及时的涉及案件;要加强对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5、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素质能力和培训优良作风为重点,抓好人事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知识更新、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行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制度,及时通过网络、信息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政策和相关信息,充分利用“*网”、“一站式审批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及时解答和处理各类政策咨询、业务申报。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完善局机关“学法日”制度,通过法律知识宣讲、案例分析、选送参加培训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人事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法律素养。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政策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依法行政,但与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执法人员业务不够精、个别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严谨、执法过程中有的工作不够细致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多向省市部门和兄弟城区请教学习,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调研等措施认真加以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