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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给予农村更多的关注,在第三部分专门设计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明晰了新农村发展思路: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公用事业,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对《建议》的深入学习,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可以说,这一目标要求是从统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概括。这是因为:首先,“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是物质层面上的,属于物质文明建设的范畴,“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必要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则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体现。其次,“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精神层面上的,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主线、灵魂,“村容整洁”则是新农村的外在体现。再次,“管理民主”是政治层面上的,属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因此,这一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具体内容上的“新”体现:一是农村经济要有新发展。二是农民生活水平要有新改善。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进展。四是农村容貌要有新改观。五是农村的民主管理水平要有新提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与党的伟大事业的统一。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工作要求,就必须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有新起色。因此,结合宝山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关注以下几点: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

要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抓好一把手、带好一班人、建好一支队伍”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接选举,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要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实行跟踪培养、岗位锻炼、滚动管理等制度,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各级党校、各类培训基地为主阵地,以集中培训、“双月培训”等为主要载体,认真实施以政治理论、岗位技能、工作方法、现代科技、实践锻炼和学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工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鼓励村干部参加各类成人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要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定目标任务、定考核标准、定奖惩措施等管理办法,将村级经济、党建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做到干有目标、管有依据,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要按照总书记关于“真正重视、真正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的要求,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农村基层干部,解决村干部退有所靠、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要通过上述机制的运用,使村级领导班子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都有明显提高,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意识不断增强。使村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文化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明显增强,能够准确、科学地把握市场,紧紧围绕区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结构,加速产业化、标准化建设,加快现代化都市型农业建设步伐”的工作目标,指导和带领农民群众有效地组织生产活动。同时,要以“凝聚力工程”为总抓手,进一步深化“一线工作法”,以“问百家事、解千人忧,我与群众心连心—绘制《为民地图》”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针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实际、富有本地特色的“三联系”、“三走进”、“三关心、一深入”等主题活动,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落实村干部走访机制等,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公示、测评、预审和票决等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要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党员电教播放点等的阵地作用,采取组织宣讲团、专题讲座以及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的基本素质。

要加强对农村党员的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和严格监督,要坚持从严治党,把握标准,严格程序,畅通“出口”,教育和引导党员遵守党的章程,服从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确保农村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逐步形成农村党员队伍自我纯洁的机制。

要按照“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要求,着眼于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按照《宝山区居民区(行政村)党员服务点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行政村的党员服务点建设,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搭建平台。让农村党员在政治上有自豪感、工作上有责任感、生活中有荣誉感,切实扩大党的工作的影响力。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

要确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的思想,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保证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要全面深化村务公开制度,对重大事项做到事前公开,发扬民主,让群众参与决策。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以“党组织向党员亮‘工作底’、村委会向村民亮‘家底’”为主要内容的“亮底工程”,切实推动党内民主,加强民主监督。

要严格按照《宝山区村务工作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党组织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要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的政策,经过村民充分讨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并共同遵守,共同监督,把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把思想教育的重点放在普通群众身上,在群众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富而崇德,富而尚勤,富而求知,富而思学”的良好民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它的实现,不仅是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农业,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农业,更需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领域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