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社区党建刍议

社区党建刍议

社区党建是以街道党委和居民区党支部为主体,由街道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搞好社区党建,是在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中需要探索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一、搞好社区党建是城市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搞好社区党建是城市改革提出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街道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日显重要。例如:随着各方面改革的深化,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将逐步分离出来,转由街道承担;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大量下岗职工滞留街道,街道党组织协助有关方面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任务加重;随着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街道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居民动迁和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随着各种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以及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街道承担的流动党员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任务日益繁重。在推进各项改革中及时把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也必须充分发挥街道作为社会秩序“稳定器”的作用。近几年来,上海、重庆、广州、武汉等城市,逐步实行“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居委会)”的管理体制,探索“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街为基础”的工作思路,把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街道和居委会,赋予街道党委对社会性、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对区有关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的职权。这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了组织条件。

其次,搞好社区党建是城市发展提出的要求。我国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设现代化城市,近期目标是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文明社区。社区建设是社区内所有单位、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共同责任,共同需要。由于街道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限,决定了社区建设必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党建资讯网,发挥社区组织的整体优势,其中包括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发挥社区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第三,搞好社区党建也是社区内党的各个基层组织搞好自身建设的共同需要。街道党组织建设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各有特点,各有所长,可以互相借鉴,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例如,按照党章规定,发挥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既需要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明确的要求,也需要街道党组织创造必要的条件。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下岗和失业人员中的党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的管理,更需要街道党组织与有关单位党组织相互支持,紧密配合。

二、搞好社区党建的主要途径

搞好社区党建,首先必须加强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和居民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委和居民区党支部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此前提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开展工作:(1)建立社区工作协调机构,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协调工作。可采取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社区党建研究会、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服务协调委员会等组织形式。(2)街道、居民区党支部与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结对共建”。可采取文明小区共建、“双拥”共建、厂街共建、校企共建等活动形式。(3)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或者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把流动党员管理起来,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4)建立文明小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通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包楼责任区、社区党员联谊会等形式,把居民中的在职党员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特长和作用,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三、搞好社区党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从实际出发确定社区党建工作目标。社区党建应当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以社区为载体,以居民为主体,实事求是地确定社区党建工作目标。例如: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街道领导班子;探索一条发展社区经济,开展社区服务的有效途径;形成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的运行机制;建设一支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服务志愿者为骨干的工作队伍;创建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社区环境,等等。

第二,妥善处理社区建设中的条块关系。依据现有街道管理体制,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应当以党组织隶属关系(条条)为主,以社区横向联系(块块)为辅,并注重两者的有机结合。街道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性、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并对区有关职能部门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主动争取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支持与配合。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应当增强“驻于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观念,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两个文明建设,支持和鼓励本单位的党员积极参与居住地的社区工作,为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贡献力量。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亦应增强社区意识,积极支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工作。凡涉及区域内的公益性、群众性的工作,应尊重和服从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组织协调。建在社区内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单位的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应当向社区开放,为居民群众提供低偿或者无偿服务。特别是要组织和引导社区内离、退休的老同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

第三,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共建、共同发展。街道党委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紧紧依靠在社区的单位,发挥社区整体优势,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在工作中,应当坚持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多采用宣传鼓动、表彰先进、典型示范的方法,调动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应当注意了解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居住地的表现。对在社区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予以表彰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