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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气象信息服务工作通知

加强气象信息服务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号),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切实把气象预报信息快捷、准确传递到乡镇(区)、村基层组织及千家万户,及时提醒人民群众防灾避灾,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在保障公共安全、指挥防汛抗灾、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等方面的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准确地和提供气象服务。

县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气象信息的监测与预报,提高天气预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要加强手机气象短信和电话服务,将手机气象短信、电话作为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的重要手段。

县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气象部门的工作,为气象信息的传播提供方便,共同做好我县气象信息的传播工作。

二、及时做好天气预报、警报的接收。

对气象部门的重要天气消息,特别是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报,各乡镇(区)、村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预报、警报的接收工作。

为充分发挥气象信息服务的作用,各乡镇(区)村、组要设定5—6台固定电话,用于查询气象信息,并将了解到的灾害性和重要气象信息及时通知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各乡镇(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协助县气象局、县电信分公司抓好农村电话气象信息的宣传服务工作。

同时,要在3月25日以前将气象信息服务固定电话号码及用户名单报送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