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实施价费公示制度通知

实施价费公示制度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农村推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的通知》(政发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全面实施价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价费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年3月10日起,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单位全面实施价费公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实施价费公示制度的认识

在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单位全面实施价费公示,既是加强收费和价格监管,制止向企业和群众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有效形式,又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政府和各部门实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价费执收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价费公示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实行价费公示制度,达到监督价费执收单位严格执行价费政策,缴费单位和群众自觉履行缴费义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标,做到价费管理透明、执收行为规范、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实效。

二、明确价费公示的范围和内容

价费公示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执收部门和单位,包括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价费公示的内容是本部门单位按合法的价费审批权限批准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范围、收费的批准文号、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编号、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县发改物价局要加强对价费公示单位公示内容的审查,确保公示内容准确全面、表述规范,并结合价费公示,组织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公示的项目和标准要与审批的项目和标准一致,严禁趁公示之机将各种越权收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三、规范价费公示的形式

为保障价费公示集中统一,公正有效,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办的“中国·汉寿”门户网站作为集中价费公示的主要平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价费公示的技术服务工作,要在“中国·汉寿”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价费公示专栏和价费举报电子邮箱,按公示内容要求制作各执收单位价费公示网页,价费项目和标准变更后要及时更新。县发改物价局要坚持先公示后年审发证的程序,督促各执收单位上网公示,配合落实价费公示上网工作。公示费用由价费执收单位负责。

四、加强价费公示的领导

县发改物价局是价费公示制度的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价费公示的主要工作责任部门,共同担负着实施价费公示、受理举报、监督检查价费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的重要任务,各价费执收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把价费公示作为政务公开和减负的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