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国土局水稻种植面积核实通知

国土局水稻种植面积核实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继续稳定粮食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力度,确保今年全县粮食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责任感

搞好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成立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要挑选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具体负责操作。同时,为便于联系,各乡镇场要于5月5日前将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县农技推广中心,电话:*

二、加强培训,规范操作,提高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效率

今年,我省根据近年来水稻面积核实工作经验和具体情况,对《*省20*年水稻种植面积核实细则》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并重新制定了《*省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手册》。为切实做好20*年全县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县、乡两级要认真举办好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业务培训班,详细讲解《工作手册》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过程中的核实对象、核实指标、核实归口,操作规程、填报要求及指标的具体解释、表与表之间数据的平衡关系等要领,做到工作一次到位无反复,提高办事效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工作手册》中操作规程的要求,按时逐户登记造册,实行两次公榜,在确认无误后,统一填表,由种植户主亲笔签名后核定汇总。汇总时要

严格审核报表填写的规范性和逻辑性,不得出现涂改、空白、代签名等现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做到数据准确、表格规范、字迹清晰,同时做好50亩以上水稻种植大户的面积汇总、核实和上报工作。

三、强化责任,严明纪律,确保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责任制,从严把关,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县农业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未公布举报电话或未设立举报信箱,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另一方面,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工作手册》的要求逐级存档,该由哪个单位管理的档案就存放在哪个单位,不得出现代管或无人管理的现象,如因档案管理混乱,妨碍上级部门抽查检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加强审核力度。各乡镇场、村委会两级均要由本级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专门班子对核实面积进行逐级会审、抽查,重点检查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表格填写的规范性等内容,不得错报、漏报,坚决杜绝出现瞒报、虚报面积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为了确保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场的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行为按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