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族干部培训班通知

民族干部培训班通知

各县区民族宗教局、经济开发区民宗办: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族工作干部的素质,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干教办[]2号),定于年9月16日至21日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河市第1期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1、聘请专家集中授课。内容包括“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国际国内民族工作形势、民族政策,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族工作信息,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等。

2、到孟州市桑坡村、沁阳市水南关村等民族经济发展迅速的地方参观考察。

二、培训对象

1、市、县(区)民族宗教部门新调入干部;

2、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分管领导;

3、乡(镇)新调整的统战委员或专干;

4、民族聚居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

5、部分少数民族干部。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接到通知后,务于9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和领队(在学员中指定)名单报市局民族科。

2、培训费每人1500元(不含赴郑来往车费),由*省社会主义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3、参训人员于9月16日下午5:00前到*省社会主义学院报到(郑州市经三路73号)。

4、9月16日晚7:30召开预备会,各县区领队参加。

5、各县区参训人员由县区民族宗教局负责通知。

省社院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