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目标任务通知

目标任务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质量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为适应当前质量工作的需要,结合《**省质量兴省名牌兴企战略规划》对部分目标任务的调整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印发的《**市质量兴市名牌兴企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2001—2010年)》(政字〔2002〕18号)中的部分目标任务进行了重新修改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需要调整的目标任务

(一)原“国家、省抽查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要稳定在95%以上,小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要稳定在80%以上。”调整为“国家、省跟踪监督抽查大中型企业产品的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原“到2010年,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6%,核验面积优良品率达到40%以上;全市大中型建筑骨干企业30%以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从整体上提高我市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使我市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调整为“到2010年,实现建设工程重大结构质量安全零事故,每年建设一批获国家和省优质奖的工程,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量监督队伍,实现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评价体系,使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

二、新增加的目标任务

(一)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达到“合格”等次。

(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当地生产总值比重逐年增加。

三、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完成的目标任务

(一)国家、省跟踪监督抽查大中型企业产品的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到2010年,全市铁路、交通、邮电、电力、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工作要求,部分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三)争创一批质量水平高、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在省内外、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我市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争取省重点名牌产品达到10项,获省质量管理奖企业新增3-5家。

四、任务分解情况

为保证按时完成调整后的《**市质量兴市名牌兴企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2001—2010年)》(政字〔2002〕18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对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了负责落实的单位,请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10年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