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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期间全省食品安全通知

黄金周期间全省食品安全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五一”黄金周将至,各地人口流动量迅速增大,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也会增多,食品消费将进入旺盛时期,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证全省人民过一个消费安全、放心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我省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但食品安全隐患仍存在,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苏食药安委[*]3号)要求,坚持属地管理与分段监管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把确保“五一”期间全省食品安全作为造福民生、服务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及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安排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主要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五一”前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及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肉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水果、蔬菜、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情况,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节日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访、督查,强化日常监管。要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实行食品经营流通领域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等市场准入制度,以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乡镇超市及旅游景点周边的小商店、小饮食店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以餐饮消费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各类酒店及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对不符卫生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整改或取缔。对旅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实施重点防控,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将监管重心下移农村,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作用,充分调动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节日期间乘机流入农村市场。

三、严格制度,畅通信息,切实加强值班及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五一”期间,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并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严格实施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要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保证信息畅通。各地及承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能的省有关部门,要提前准备好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立即启动《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妥善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确保节日期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于5月1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