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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通知

道路交通安全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

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云政发〔*〕95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今年我县雨季早、雨量大,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巧家”、“平安巧家”的高度,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一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亲自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云政发〔*〕95号)的要求,在7月底以前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严格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凡因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到位等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严肃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公安、交通、安监、城管、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是各道路运输企业对各自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云政发〔*〕95号)的要求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排查,全力整治

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章违规行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加强监管。交通局、公路养护段要加强对道路的监管、养护;交警、运政要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路检路查;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培训教育;各乡镇分管领导要带领派出所及安监执法人员加强对街天低速车违章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的检查打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