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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检查通知

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检查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辽组函字〔〕26号)精神,省委组织部将从7月下旬开始,对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市委组织部于近期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市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抚委发〔*〕13号)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区)组织部门人才工作专门机构设置和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各单位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的建设情况。

(二)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打算和措施。

(三)围绕*振兴、“项目年”建设大局,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实施重大、有影响的人才项目、人才活动等情况。

(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服务机制,建立与工作业绩和能力紧密联系的人才评价、激励和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五)发挥市场机制对人才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消除人才流动壁垒和限制等方面的情况。

(六)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法

此次检查采取自检与市委组织部到各县(区)检查、对部分单位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时间安排

8月10日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将自检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325室,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对各县(区)和重点单位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这次人才工作检查为契机,摸清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办法和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书面材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通过自检自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各项重大人才项目和人才活动的实施效果,努力提高人才资源开发综合效益,为*振兴、“项目年”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