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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指导全县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第十八条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和广东省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和《广东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反映的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防治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

我县地处莲花山脉东南侧,总体地势东面两侧高中间低。县境内山势陡峻,岩石嶙峋,沟谷发育。燕山三期花岗岩,在县境内广泛出露,地貌上表现为低山丘陵,地形起伏相对较大,地表残坡积层及花岗岩石风化层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在全县出现的96处地质灾害点,有86处分布在花岗岩分布区。

二、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及防治重点

(一)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时间与基本规律

1、规模小、灾点多、危害性大。我县在暴雨山洪季节发生的地质灾害均属:①小型山体滑坡,②风化表土塌方,③山洪冲刷陷三种类型。这三类地质灾害在我县多年均有记载,它在我县发生是年年不断、点多面广、险情不断,灾情很多,居民住房、流水渠道、乡村道路修建在傍山险地,受地理条件所限也属历史原因,一下子解决不了,大的活动断裂和大型滑坡体本县虽不存在,但小规模的山崩土塌现象是难以杜绝,可谓防不胜防,必须做认真细致的防范工作。

2、时间上多发生在多年份和多雨季节。按月分析,每年的4—8月多雨,灾害发生较普遍,6—7月多雨,灾情来势较急。降水条件与灾发生的规律即有:崩塌、滑坡,一般发生在日水量100毫米以上,前期(5—10天)降水在200毫米以上,此段时期,应高度重视崩坡地灾的发生。泥石流一般发生在雨水时间长、日降水大于200毫米,小时降雨强度大于40毫米的暴雨冲刷过程的后期限,注意以上规律是做好预防地质灾害基本经验和常识。

(二)2009年度全县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

根据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5年12月20日提交的《*市*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外业工作阶段的总结》,我县地质灾害潜在损失1605.4万元,受威胁人数1324人,其中以下区域为我县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域:

1、河口镇麦湖小学后侧边坡崩塌。该边坡继续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大,倾倒的树木会砸坏教学楼的墙体,崩落的土体会堵塞教学楼的排水沟。防治建议:将倾斜的树木进行移植,休整坡面,坡面按适当的坡率进行放坡,坡顶设置排水沟,坡面采用毛石护面。

2、河口镇云丰村油各组崩塌。该边坡继续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大。崩塌的土体会堵塞民房后的排水沟,砸坏民房的墙体,威胁坡脚下4户27人的安全。防治建议:①清理崩塌体,坡顶设置截水沟,坡脚设置排水沟;②坡面采用毛石护面。

3、河口镇深湖村南坑窝水库溢洪道。边坡崩塌还在继续发生。崩塌的土体会淤积于坝下游的农田。防治建议:①清理崩塌体,修砌好溢洪点;②对溢洪点两侧的边坡进行支护,防治崩塌的发生,毁坏溢洪点下游的农田。

4、河口镇北龙村委会上村滑坡。该滑坡后缘出现拉张裂隙,现在滑坡属于蠕动变形阶段,一旦变形产生到急剧变形阶段,稳定性受到破坏,坡体就会整体变形快速下滑。由于边坡滑动的潜在危害性大,导致坡脚下3户居民23人已搬迁避让。防治建议:①保护坡体植树造林;②禁止坡脚开挖等工程活动对坡体的影响;③在坡脚下树立警示牌,给当地村民讲解地质灾害防治的知识,禁止村民在坡脚下重新建房。

5、水唇镇吉龙村委会路下排崩塌。该段边坡东南侧,虽坡面植被发育,但该段边坡过于陡峭,易汇集地表水,坡面长期在地表水的冲刷下,会处于欠稳定状态。防治建议:①保护坡体植树造林,禁止坡脚开挖等工程活动对坡体的影响;②在坡顶设置坡顶截水沟,既可防止下暴雨时,山洪水直接冲刷坡面,又可引导山洪水流向平地;③在坡脚下树立警示牌,禁止村民在坡脚处重新建房;④当地政府加强监测,发现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6、水唇镇吉龙村至螺洞村沿线公路崩塌群。该边坡继续发生崩塌的可能性大,防碍道路的通行,危害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防治建议:①清除斜坡上面的危岩体,并对裸露的土体进行绿化;②在坡脚处设置拦泥坝,或采用SNS柔性防护系统进行处理;③加强监测巡查,设警示牌,提醒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不可在危险地段逗留,尽量在远离坡脚处行走,发现险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上护护南下村崩塌。属于小型土质松脱式滑坡,每年降雨时,坡面均有崩塌迹象,稳定性差。一旦发生快速大量崩塌将直接威胁坡顶的3户15位村民。防治建议:①防护+支护,即坡脚建挡墙支护,坡顶将掏空处填实,表面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滑坡的影响;②不得开挖坡脚,坡顶建房须预留充足的缓冲距离;③定期目视检查,降雨情况下加强监测每天1-2次至24小时观测,发现险情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财产。

8、螺溪镇良洞村半山滑坡群。滑坡处于不稳定状态,当发生强暴雨时滑体滑落产生大量松散物质,在暴发山洪时受洪水所挟,有产生泥石流的危险,会对山谷出口处村庄造成巨大的损害。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除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坡面绿化,坡脚建挡墙支护,滑坡同缘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滑坡的影响;②保护植被,禁止乱砍乱伐现象;③定期目视检查,连续降雨时加强监测,每天1-2次至24小时观测,发现临滑及泥石流迹象,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财产。

9、螺溪镇螺溪村委的日圩村崩塌。该斜坡自然坡度大,边坡陡峭,表层岩土体结构松散,稳定性差,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崩塌,将直接威胁坡脚的10户50人的安全。防治建议:①清除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每级高差3-5M,坡面绿化,坡脚建挡墙支护,斜坡同缘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坡体的影响;②不得开挖坡脚,坡脚建房须预留充足的缓冲距离;③定期目视检查,连续降雨时加强监测,发现临崩迹象,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财产。

10、东坑大新墩下村滑坡。滑坡整体体积较大,滑坡后缘具有拉张裂隙,前缘堆积在坡脚,滑坡产生的条件依然存在,坡面裸露,坡度较大,滑坡处于不稳定状态。距坡脚2M处现有一座天主教堂,每当周末有400-500人在此做礼拜,距坡脚100M处有一座小学在校师生700多人,另外还有多户居民。在连续降雨的条件下,斜坡变形加大,滑坡层继续发展,直接威胁坡脚住户人员的安全。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理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每级高差3-5米,坡面绿化,坡脚建挡墙支护;②不得开挖坡脚,坡脚建房须预留充足的缓冲距离;③加强监测,特别是在降雨情况下,发现险情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11、新田镇陂坑黄屋地崩塌。该斜坡自然坡度大,边坡陡峭,目前坡面处于不稳定状态,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崩塌,将直接威胁坡脚下15人11间房屋的安全。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理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坡脚建挡墙支护,斜坡周围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坡体的影响;②定期目视检查,连续降雨时加强监测,每天1-2次至24小时观测,发现临崩迹象,及时通知坡脚居民沿拟定的路线及时撤出受威胁人员及时产。

12、新田头水库崩塌。该斜坡坡脚受人工开挖,边坡陡峭。岩体节理发育结构松散,稳定性差,2002年7月边坡发生崩塌,大量崩塌体冲入水库中。该水库库容140万方,灌溉面积数千亩田地,还有一处小型电站。防治建议:①削坡减载+支护,即清理斜坡表层松散岩土层,成阶梯状,坡面绿化,坡脚建墙支护,斜坡周缘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减少地表渗水对坡体的影响;②坡面防护,采用生物措施,进行坡面防护,减少雨水冲刷。

13、南万镇楼墩、山仔滑坡。该滑坡体规模相对较大,具有潜在危险性及危害性,同时滑坡体本身为同源的吊神山英质火山碎屑岩快速、无分选性的堆积物,两村103户500人的楼墩、山仔屋均坐落在堆积物(即滑坡体)之上和其下部,威胁财产达359万元,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等级为大型。防治建议:①由于该滑坡规模大,进行工程治理投入较大,因此,建议采取避让搬迁为宜;②山仔屋潜在危险性和危害性大,必须在汛期采取专人进行滑坡动态监测,特别应密切监测滑坡体地下水异常变化;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制定紧急预警信号,选择好撤离方向和路线(可进行必要的演练),在滑坡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

14、河田镇溪东村上街自然村崩塌。该滑坡长30米、宽100米、厚10-15米,体积55000立方米。受威胁人口105人。防治建议:明确责任人,加强监测,尽快落实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儿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部署和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各危险点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

(一)加强监测和巡回检查。

1、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治区段,由所在镇、村负责日常监测,明确责任人和监测内容、方法,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

2、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重点灾害的巡视检查,监测巡检期间如发现异变情况,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速报要求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认真做好预防、预报、预警工作。

1、对县域内各地质灾害防患点均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订和实施治理规划,着重抓好交通干线泥石流,小中型水库库区滑坡、坝基和坝肩渗漏工程,露天开采废矿渣、泥石流等问题的监测管理。

2、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预报分三级:

一般级:经监测,隐患险情没有明显异变情况。

异变级:经监测,隐患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

临界级:经监测,隐患险情异变情况特别显著,加快并具明显征兆。

一般险情预报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每月通报一次,重要险情随时向省、市、县国土资源局汇报。

3、做好预警工作,确保安全防治,对异变变级、临界级预报点,国土资源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一步调查论证,并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危害预警。

一般性预警:由村、镇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二级预警:由县政府向社会划定危险区告示。

(三)做好应急准备和避险工作。

1、确认险情级别后,一般性及二级预警点,县国土资源部门应立即派员加强现场监测和现场技术指导,一级、特级险情应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2、险情发生所在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防灾领导小组,抢险、救灾方案,做好必要的抢险救援力量和抢险器材物资的准备。

3、做好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保护工作。

(四)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立即查明情况,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照分工要求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2、国土资源部门应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参与指导安全抢险救灾。

3、做好善后工作,统计人员伤情况,调查评估灾害损失,提出灾害治理意见等。在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后,5天内上报抢险救灾情况总结,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成立以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决策、协调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局应按政府领导的指示,认真做好地灾害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有地质灾害预警点的镇,应成立相应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落实防御责任制度。汛前应上报名单给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重点隐患监测,制定应急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内应指派专人监测,对每一隐患点附近受威胁群众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并制定应急方案,明确责任人,撤离路线及撤离信号等具体措施,于2009年4月25日前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加强监测预报,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

1、对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山体滑坡隐患点,应发镇村两级为主,层层建立监测责任制,指定领导负责,固定专人观察监测,国土资源部门定期检查督促,实行业务指导,负责向上级报告重大险情变化,指导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防险抢险工作。

2、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的调查工作,对灾害易发区要指导当地政府和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建立监测、预报网络。

3、加强科普教育,让防灾组织及群众明了汛期地灾防治主要是对灾害点的动态变化,危害现状,防治情况及避险措施的落实。

(四)、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有关镇要与所在地村签订责任书,所在地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齐抓共管。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科普知识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克服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中存在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坚持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防洪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采矿等活动,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把好地质环境影响评审关。

县、镇两级应通力协作,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所必须的交通、通讯条件和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和使用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资金,做好防治工作,积极申报立项争取国家扶助专项资金,认真搞好我县地质灾害的防治、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