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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安全生产整改方案

住建局安全生产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吸取芜湖1.1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安排,结合当前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2010年开展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排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在建工程。检点是开发区、工业园区、市重点工程,同时对公用事业、燃气、森林防火、娱乐设施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三、检查内容及检点

以冬季施工检查内容为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开工报告审核批准情况;

2、临时用电管理和在用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测备案情况;

3、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4、监理单位冬季施工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制定及施工现场监督情况;

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或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冬季施工安全方案及基础工程、深基坑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

6、深基坑(沟槽)、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设备等重点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施工现场农民工住宿环境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8、各公用事业、燃气企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组织机构

本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日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公用事业、燃气等企业进行全面自查;18日起检查组将对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为加强对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委成立了三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

五、责任落实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格自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公用事业、燃气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和接受监督的“三自一监”原则,周密组织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自检自查工作要形成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员签字确认,自查报告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备查。

(二)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公用事业、燃气等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对施工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对于现场隐患严重或存在隐患不积极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值班值宿及信息报送工作。各企业要建立值班值宿及信息报送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确定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