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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委管理服务工作意见

住建委管理服务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2012年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服务年,现就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1255”城市发展战略,按照“拉开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宜业宜居”的总体思路,坚持建管并重,更加注重管理,通过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效能,提高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据管理职责,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制定工作标准,绘制流程图,明确工作程序,优化工作链,完善监督控制,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达到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

委属各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管理权限和服务职能,精心研究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管理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定量性;管理流程要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我委工作职责,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

1、房地产管理:一是制定廉租房安置、廉租房住房补贴、危旧房改造、住房改革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行为。二是制定房地产权属登记(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房地产交易、城市房屋拆迁许可、住房贷款担保、房屋维修资金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规范管理行为。三是依据物业管理法规和规范,制定小区物业管理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整顿和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制定加强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五是制定白蚁防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白蚁防治工作。

2、建筑业管理:一是制定推动建筑业发展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二是制定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三是制定市政工程、住房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建设精品工程和高质量住房。四是制定建设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监理企业、中介咨询机构等监管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五是制定解决建设领域“双清欠”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防止“双拖欠”行为的发生。六是制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杜绝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现象的发生。

3、市政管理:一是依据市政设施养护技术规范,制定城市道路、人行道、侧石、井盖、下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保持市政设施完好和处于安全正常的运行状态。二是制定水系维护、泵站管理、防汛排涝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三是制定城市排水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和规范城市排水管理。四是制定市政设施行政审批批后管理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市政设施管理。

4、园林绿化管理:一是依据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制定园林绿地、园林设施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园林绿化出精品、园林设施完好。二是制定园林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保洁做到全天侯、无死角。三是制定园林绿化行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对区、居住区、门前三包的绿化监管,提高绿化行业管理水平。四是制定园林绿化行政审批批后管理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园林绿化管理。

5、风景区管理:一是依据风景区管理技术规范,制定风景区绿化及设施维护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风景区绿化和园林设施完好。二是制定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古建和文物保护、环境卫生、大型活动及接待等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风景区资源的永续利用。三是制定风景区景点开发和经营、娱乐项目、经营摊点等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建设文明优美景区。(责任单位:采石风景区管理处)

6、城建监察:一是制定供水、节水、燃气、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不包括装饰装修和工程质量管理)、城建档案管理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制定爱民热线和监督员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充分发挥热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监督员履行职责、促进工作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城建支队)

7、城建档案管理:制定城建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城建档案馆)

各责任单位要对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在重点制定上述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其它管理事项也要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委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事项,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同时要做好联系单位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二)推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员制度。

为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采集方式和处置机制,变被动发现问题为主动发现和应对问题,扩大公众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管理行为,推行监督员制度。一是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中心,与城建监察支队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监督中心负责及时收集、分解、协调处理监督员发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组织监督员对各单位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评估。二是聘请监督员50名,聘期二年,并颁发聘书,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工作,监督员由我市各届人士和市民组成,根据条件自愿报名参选或由我委特邀。三是监督中心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员管理办法》,负责对监督员进行管理和服务。

(三)建立健全公开和承诺制度。

为接受社会监督,要将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向社会公开。管理服务年活动中,要集中搜集、梳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效果,并公开做出整改承诺,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考评奖惩机制。

各单位要制定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巡查制度,改进巡查方法,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定期对巡查绩效进行考评。监督中心要组织监督员对各单位管理工作作出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和完善考评奖惩机制,强化处置力和执行力,杜绝执行不力、处置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四、工作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1月—2012年2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管理知识,增强管理意识和能力。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经验。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中心,聘请监督员。监督员按职责实施监督。

2、标准和流程制定阶段(2012年3月—2012年6月)。委属各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全面制定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由各联系科室审核后,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委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后编辑成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制定公布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和流程施行。监督员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管理工作实施考评奖惩。及时分析总结管理服务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查找不足和差距,不断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动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我委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建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投身到管理服务年活动中来,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有效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成立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委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委机关各科室长为办公室成员,牵头科室为城建科,协办科室为办公室和法规宣传科。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管理服务年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要根据我委《关于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单位管理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确保管理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编发简报、设置网页等形式,及时反映管理服务年管理活动动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我委将定期编发管理服务年活动简报,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好管理服务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4、严格考核,务求实效

委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和科室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监督员进行评估,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要把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作为单位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委属各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要把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作为中心工作之一,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努力把管理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