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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门店牌匾整顿方案

城市环境门店牌匾整顿方案

为了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和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胜利召开,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为市区人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市区环境卫生和门店牌匾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设立市区环境卫生和门店牌匾整治工作领导组。

二、工作任务

1、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门店牌匾整治和单位、小区、门店的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抓好权属单位整治门店牌匾的监督检查和私属门店牌匾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门内达标、玻璃无字画(内)、树木墙壁白化、残墙断壁整修、拆墙透绿、病媒生物防制、自办集贸市场、便民摊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场)、卫生死角、28个村(菜场)村内村外、田间地头等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工作。

2、环卫处:负责辖区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日常工作。重点抓好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各垃圾箱点的按时倾倒、清运,违反规定乱倒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3、市容监察队: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十乱”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游商游贩、玻璃无字画(外)、商业广告、城市“牛皮癣”的治理工作;抓好门店牌匾整治期间重点单位整治、资料收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整治后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4、城建局: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的硬化工作。

5、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门店牌匾整治工作中不按要求整改的门店予以关停整顿。

6、公安分局:负责对环境卫生和门店牌匾整治工作中消极抵触、干扰阻挠整治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监察局:负责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治工作的重点督查。

8、报社、电视台:负责抽出专人、开辟专栏,加大力度宣传环境卫生和门店牌匾整治的重要性,配合督查组注重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从宣传舆论上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9、城工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督查工作。

三、时间要求

此次整治工作,从月17日开始,至7月31日,各项工作要按要求全面完成,8月1日至15日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追究

此次整治工作关系到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和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在我市的顺利召开,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对整治工作消极抵触、推诿扯皮、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监察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