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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知识产权创造、适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积极服务地方新特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立足科技强市,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工作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新环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量的比例达17%以上,涉外专利申请大幅增长;全市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多,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大幅增长。

——争取有1-2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县或全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单位行列。要率先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区域示范,争取国家级区域试点;、滨海两县(区)争取进入省级区域示范行列;、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进入省级区域试点行列。争取有1-2家开发区、产业园区进入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全市专利实施新增销售、新增利税不低于同期规模以上工业增长速度;培育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0家、达标企业100家以上。

——进一步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市及各县(市、区)均设立专利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年结案率达95%。

——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不低于1万人次/年,年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100人以上,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作用,形成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密切,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2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加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建立健全市、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3夯实基层管理工作。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发展中介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支持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多功能的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发展、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业务,为社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成立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吸引市外知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在盐设立分支机构。

2注重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培养一支高层次的熟悉知识产权管理、执法、评估和许可贸易等知识的人才队伍。

3完善信息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构建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市政府投入100万元,重点建设沿海开发、风能利用、环保装备、石油机械等信息网络平台,提升为我市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三)建立健全保护体系,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修订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年度制度。

2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专利、商标、版权、公安、文化、质监等部门的联动和协作,切实做好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重要环节,科技园区、技术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高效执法协作机制。

3加强保护和自律。开展海关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外经外贸中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保护自律和预警机制,突出新能源、环保装备、石油机械等新特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和维权组织。

(四)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坚持规划引导。加快制定《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纲要》,大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进一步抓好企事业单位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专利战略、品牌战略、标准战略与经营战略的有机结合。在新能源、环保装备、石油机械等主导产业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集团。

2强化考评激励。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评价依据;经贸、科技、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设立专利奖,认真落实对职务发明人的“一奖两酬”。落实专利资助激励政策,优化专利结构,引导企业争创品牌,加快版权事业发展。

3加快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制定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年度产出目标,加大考核奖励力度,使驻盐高校成为知识产权研究和创造的重要基地。

4积极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每年培育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0家、达标企业50家以上,要求这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明确产出目标。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每年在无专利申请的工业定报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消除零专利申请活动。

5确立赶超目标。、两市作为第一板块,赶超目标为四县(区)作为第二板块,赶超目标为仪征、宝应;滨海、三县作为第三板块,赶超目标为涟水、洪泽。

(五)建立健全转化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加大对专利转化工作的支持,市、县(市、区)两级建立专利专项资金,除了对专利申请提供一定的资助外,重点用于专利成果的产业化。市级制订专利实施计划和优势企业培育计划,每年从专项资金中拿出200万元,重点扶持新能源、环保装备、石油机械等新特产业的发明专利项目的转化实施,每年培育一批专利优势企业。

鼓励多元投资。引导、鼓励社会风险投资机构、企业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组建风险投资公司,从事风险投资业务,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进程。

(六)建立健全宣传普及机制,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1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节点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创造”品牌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2加强专业知识普及。经贸、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将知识产权纳入部门继续教育计划,推动知识产权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落实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管理部门要将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具体目标,组建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相关部门要将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努力争创国家、省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提高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设立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专利资助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和试点示范以及表彰奖励等。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实施,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实施等。

(三)加强目标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