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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民工程实施工作意见

安全保民工程实施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和谐”法治”建设。依靠科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和打击并重。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和发挥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职能,全力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率先、创新、绿色、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1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防控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得到有效打击。

2初步构建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件。减少一般事故。

3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防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明显提升。

4基本药物实现全程监管。假劣、过期失效食品、药品基本杜绝。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食品餐饮环节发生食物中毒现象得到控制。

5全县基本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和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

6信访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社情民意表达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建立。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合理解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重点

一)打防并举。全力维护稳定。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坚持打防并举,调管并重,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围绕“三个减少、两个达到一个下降”民转刑案件减少、重大群体性事件减少、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异常上访减少,排查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社会发案率总体下降)目标,突出重信重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和引发刑事案件特别是个人极端事件及其他恶性案件的民意纠纷,全力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重点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委会业务能力建设,集中开展陈年积案、重点纠纷、重点地区清理整治,重大复杂疑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0%以上。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高度重视各类维稳信息和网上舆情的综合研判,加大排查力度,健全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直报制度。进一步加强群体性事件的预测、预警,重点做好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退耕还林、物业管理、医患纠纷、交通肇事和涉法涉诉等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严打”方针,突出“破大案、防大案”打团伙、打流窜、打系列”遏制“两抢一盗”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不懈地开展同“”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维稳处突体制机制,着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加大禁毒力度,全面落实禁吸戒毒各项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全面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力推进治安视频监控点建设,全县城区和乡镇街面公路卡口安装治安视频监控探头300个。督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住小区、居民楼院、公共复杂场所和大型商业网点全面安装以电子报警装置为主的技防设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治安漏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形成社区、片区、巷道、楼群院落“四位一体”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四是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重点落实对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高危人群的管理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企业、重点工程、城郊周边等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行业的管理,努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二)标本兼治。提升监管水平。全面落实政府依法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校园、道路交通、生产和消防等安全管理重点领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校园安全,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摊点和200米以内营业性网吧,健全校园群防组织,加大技防,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学法、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校车管理,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危险路段“四整顿”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城区电子交通警察建设,强化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加强人群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的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方式,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规范完善政府、企业、社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提升干部群众火灾防范能力。强化农村消防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居)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鼓励企业组建义务消防队,全面提高城乡预防、抗御火灾能力。生产安全,严格落实危化品、矿山企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各类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气瓶充装等环节的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设全县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组建非煤矿山、煤矿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安全生产事故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监管。确保饮食安全。加强源头控制、动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以节日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郊结合部、城区农贸市场及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安全药品。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抓好粮、肉、蔬菜、烟酒副食、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农业投入品等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行为,建立重点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建立严密高效的监管体系,前移监督关口,下沉管理网络,消除监管空档。全面推行GMPGSPGAP认证,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诚信体系,重拳打击制售假劣、违法广告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建设省级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成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国家药典品种全项检验工作;成立县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的报告体系,建成与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联网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和涵盖所有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电子监管网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提高监管质量。

四)突出重点。健全应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完善并落实突发事件风险监控、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等措施,全方位推进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应急预防能力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防救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的社会安全隐患调查分析,加强动态监控,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培训,有计划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应急科普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库,科学确定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供应及时到位。加强新建工程的抗震、防火管理和维护,强化城区和县乡政府驻地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应急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加快建立骨干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逐步补充专业救援车辆、防护装备和救援设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能和机构设置,加快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预警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确保组织有力、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加强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

五)畅通渠道。保障合法权益。坚持把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是落实信访责任,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保障群众信访权利。健全县级领导“大接访”和干部下访、领导包案督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初信初访首办责任、信访事项“三级终结”信访听证、信访情况汇集分析和通报谈话,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等信访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信访权利。加强基层网络信息建设,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报告和回复群众信访事项工作制度,改进信访接待方式方法,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二是加大法律援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支持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放宽法律援助门槛,提高司法救助标准,全面开展针对城乡贫困居民、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质量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结案评估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和“12348平台建设,健全法律援助体系,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加大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等法律事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保障经济困难涉法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安全保民工程”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分口负责,县政府实行统一领导。分管县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将实施“安全保民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制定考评标准,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保障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和政法队伍建设。努力缓解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继续抓好“三警”教育整顿,积极向上争取政法专项编制。加强对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努力打造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专项基金,重视支持应急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广电等部门。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县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安全保民工程”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及时跟踪报道“安全保民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确保“安全保民工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