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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服务

(一)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确保年底前50%以上的村、社区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工作。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研究制定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四)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能力。

(五)扶持和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二、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督和管理

(六)落实农民负担监管政策和制度。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防止乱收费在新的领域滋生蔓延。

(七)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按照农业部《关于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和《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好议事民主关、公示公开关、审核审批关、资金管理关、检查审计关,防止超标准、超范围、不按议事程序筹资筹劳问题,防止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问题,落实好筹资筹劳减免政策。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创建活动,对规范管理县实行动态监测。

(八)开展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领域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以及截留、挪用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补贴,代扣代缴其他费用和通过挪用、侵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征地补偿费、土地承包费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九)做好村“两委”换届前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5年是村级“两委”换届年,加强村级换届期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确保换届期间集体资产不流失。逐级开展农村审计人员培训,重点是县、乡农村审计工作人员。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做好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村级换届前所有涉农村、社区完成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工作。

(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十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指导乡镇通过网络平台按时进行账务处理,建好资产、资源数据库,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按照农业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督导力度,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使用和管理,强化民主理财、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规范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济合同的签订,健全经济合同备案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

(十二)强化对合作社指导服务。

(十三)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

(十四)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创新发展,拓宽合作社发展领域。

五、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五)创新服务供给机制和服务方式。

(十六)进一步做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动态监测和调研工作。

六、大力加强农经体系建设

(十七)扎实推进农经体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理顺农经工作体制与职责体系。适应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重点加强乡镇农经机构、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乡镇农经站的职能作用,为全省农经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十八)提升农经统计服务能力。

(十九)加强农村经营管理调研和宣传。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抓调研,谋思路,准确掌握全省农村经营管理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农村经营管理的新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