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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通知

畜牧局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动物卫生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和畜牧兽医事业发展,经局班子研究,现将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从建设节约型社会高度出发,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自觉接受财务监督,要合理安排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严格控制接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等一般性支出,全面节约开支。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科室、监督站领用时需进行登记。

二、严格开支审批程序。各科室开支由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注明事由、签名的基础上,经分管局长、局长逐级签字后方可报销;各监督站开支由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注明事由、签名的基础上,经站长、分管局长、局长逐级签字,并统一登记后方可报销。各站办公经费实行定额管理,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三、严格报销票据管理。报销票据必须具备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章,交款单位、日期、数量、金额大小写一致,手续齐全,否则无效。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各种原始凭证认真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还,并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原则上500元以上大额款项通过银行转帐,500元以下通过现金报帐结算。

四、加强用款计划管理。财务人员要记好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将财务收支状况报局班子。在县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批复后,财务要根据预算指标提出全年用款方案,分项分月列出用款计划,报请局班子研究决定。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收费许可证》登记内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的票据收费。对领发的检疫收费票据等非税收入票据要严格保管,不得遗失,各站按月全额结清。专项资金的管理要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使用上采取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事。对项目论证立项、下达资金、填报项目责任书、组织实施项目、项目资金开支使用等方面要公开办事程序,增强透明度。

六、局办公室将对各项、各站定额经费实行不定期的预警通报制度。如有超支的,必须向局班子做出说明,无故超支不得报销。对包干经费有结余的,允许跨年度结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