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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通知

实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全面实施强制免疫是秋季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即日起迅速开展秋季集中免疫行动,确保在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集中免疫任务。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确保国庆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暴发、流行,是当前动物防疫的中心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对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再加固。各乡镇(街道)人员有变动的,要对防治动物疫病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补充,并组织专门免疫工作组,确保集中免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切实负起“政府保密度”的责任。

二、强化免疫措施,提高免疫密度

1、普查登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全面开展踏栏普查并登记造册。

2、组织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秋季“集中免疫”的组织工作。安排驻村干部(各行政村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村干部和动物医院动物防疫人员一起,对没有免疫、超过或即将超过免疫有效期的畜禽逐村逐户开展集中行动,按照《年度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任务。

动物防疫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运输和保存疫苗;按照《年度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疫苗进行免疫注射;规范免疫操作,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对免疫畜禽进行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及时加挂牲畜二维码耳标。

3、各乡镇街道免疫结束后,要组织人员对动物医院的免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免疫到位、数据准确,并于10月20日前将《县秋季猪、牛、羊强制免疫情况汇总表》、《县秋季禽流感集中免疫汇总表》(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上报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在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加强狂犬病、鸡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

三、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规范免疫操作

农业部门要组织防疫人员开展免疫操作技术培训和指导,了解各种疫苗的特性、适用范围、保存和运输要求和免疫副反应处理。畜牧部门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免疫工作部署和免疫监督抽查。

四、加强监测

秋防结束后,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已免畜禽的免疫抗体监测力度,发现免疫抗体不达标,一律责令补免,确保免疫质量。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防疫工作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