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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通知

道路运输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9·27”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规定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咸政发[]1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咸政办发[]120号)的安排,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检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市辖区所有道路客运、货运运输企业,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客运和货运企业,检查的重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应急组织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情况,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是驾驶人员、押运人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6、近2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查阅制度、培训、记录和考核等相关资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提前制定检查方案,采取针对性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大型客运企业。

3.实地座谈,现场考核。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企业培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指令,限期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切实推动企业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组织实施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10月10日开始,年月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市、县两级安监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专人,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阶段。市安监局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12月15日前,分别对辖区内的所有市级以上和辖区内所有的市级以下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从严从快监督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市县两级安监局要按照日常监管职责分工对辖区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要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年1月5日前上报市局秘书科。市局将于年1月上旬对各县市区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执法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严肃认真、铁面无私,不走过场。检查结束后,要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切实解决问题,真正起到通过检查促进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3、强化责任,严格问责。对查出有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限期未整改到位以及隐患长期存在而未检查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运输企业,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和对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不重视,检查工作开展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