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号)和有关规定,现就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共同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定期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调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联合行动。

(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按照要求和时限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食品安全职责。

二、具体职责

(一)委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内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指导全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进行报道。

(二)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食品安全监管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公安局:依法查处、办理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和暴力抗法案件;参加食品安全员组织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在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负担起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的职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检查,并根据政府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办法,统一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和市场监督信息。

(五)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组织农产品标准制(修)订、申报、培训和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组织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测和抽验;负责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产品认证的推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产品市场准入。

(六)畜牧局:负责初级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畜禽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疾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对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组织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监管;负责有关初级兽药残留等监测信息。

(七)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要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制造不合格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同农业、畜牧业等部门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产品、食品认证工作。

(八)工商局:负责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对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监督抽查和对重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对食品商标、广告进行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卫生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及卫生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进行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负责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进行安全性审查、监督,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检测和监测;参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办,组织食品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病员的紧急救治。

(十)经贸局:负责对食品流通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负责酒类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畜禽定点屠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经营病害肉、注水肉、瘦肉精案件;深入开展“三绿工程”工作。

(十一)教育局:负责督查学校食堂建设及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学校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卫生疾病的报告制度;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督促开展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健康检查。

(十二)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质量控制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粮食行业的生产质量安全工作。

(十三)环保局:负责农畜产品、有机食品产地环境和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监测、评价与监管工作,负责有机食品基地的推荐和监督管理,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环境污染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监督。

(十四)建设规划局:负责对食品商业网点规划的调控、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整治临建房“破墙开洞”存放伪劣食品及进行无证加工、生产、经营的食品点;会同有关部门监管马路市场的流动食品推点。

(十五)盐业公司:负责全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切实强化综合监督,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我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将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和后果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