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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施意见

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施意见

各所属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各有关单位责任分解意见》(常责字[*]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廉洁自律,诚信从业。

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是一个企业家的必备素质,与企业的兴衰有着密切的联系。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以廉洁自律内涵塑造自身的优秀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人格魅力影响人、带动人、造就人,建成一支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使企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一)履行一岗双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实行一岗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将与领导干部的绩效一并考核,作为评定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的主要依据之一。为此,各单位要着重从五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列入议事日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要体现党政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领导干部的职务分工相结合,做到职务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2、建立责任体系。在企业中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网络,实现逐级负责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以责任的约束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展开。

3、形成履责载体。实践证明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由党员干部承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一种较好的形式,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实行。

4、细化责任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要详实,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重在营造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氛围,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

5、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将对照《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勤勉敬业。敬业奉献是当代领导干部从业的外在形象,而实质是律己、为民、奉公。领导干部应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1、忠诚事业。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正确处理公私利益,不以权谋私从事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抵制商业贿赂,不违反规定兼职、兼薪。

2、秉公避嫌。要秉公处事公正为人,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利益所诱,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3、和谐为民。办好企业离不开领导班子的主要作用,同时也离不开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领导干部要为民造福,为民谋利,营造和谐气氛,体现“三个代表”在基层。保证职工应享有的劳动保护权、知情权、民主管理权得到落实。

4、节敛为公。节敛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干部的优秀品德,领导干部要做节俭为公的模范,严格遵守职务消费的各项规定。

二、为民务实,凝心聚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汇聚一切积极力量,保持企业良好发展态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以人为本。凝心聚力是保持企业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单位要运用多种途径充分发挥职工爱厂、治厂的热情,使企业长盛不衰。

1、要发挥职代会的应有作用。要依法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处理企业重大问题。

2、要发挥厂务公开的沟通作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措施,企业薪酬制度,经营者的年薪以及企业改制政策,改制方案,资产评估,债权债务,调整劳动关系的方案等都是厂务公开的内容。厂务公开是职工关心企业了解企业的有效载体,是企业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要充分运用这一形式正确引导职工,激发职工关注企业发展的热情,同时也要运用好厂务公开的渠道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对领导干部开展有效监督。

3、要发挥诚信取民的作用。企业的诚信既是领导的道德水准,又是企业整体的道德形象,直接关系企业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到言而有信,以诚信树威信,以诚信增凝聚力。

(二)依法治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构建法治经济的核心。要重点从三个方面建立依法治理企业的机制。

1、内部规范要合法。要把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则对企业的要求,转化为企业规章制度,成为企业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2、经营活动要守法。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要加以防范,国家政策及党的纪律提倡的要积极推行。当前要着重防止商业贿赂,企业要从内部管理制度上杜绝商业贿赂的产生。

3、化解矛盾要依法。在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中,各个层次的利益相互交织,各层次的看法经常相佐。要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来统一各方的意见,要使群众合法利益取得最大化。

(三)民主集中。通过民主集中对企业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是国有企业几十年积累的宝贵经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以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及必要的报批程序,领导干部应以此为律。使每一项重大决策,都体现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规范改制,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的变更应该增强透明度,要重点从三个环节中保证国有资产真实安全不流失。

(一)资产评估环节。下列国有资产产权变更必须评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产权转让、置换;整体资产或者部份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以货币资产偿还债务;资产诉讼;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货币资产出资;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资产评估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二)中介机构选择环节。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资信审核。一是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二是必须具有财政部门认定、可从事资产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涉及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评估的机构还必须具备证券业务资产评估从业资格;三是与评估单位负责人无利益关系;四是承担被评估单位财务审计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的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其资产评估业务。五是市属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属于整体或部份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以及整体或部份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由市国资委指定或招投标的形式委托评估机构。从制度上约束评估机构的真实所为。

(三)公开环节。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的出让一律进入市场,网上信息,实现公开竞价,选择最好方案。

四、执纪督查,高效管理。

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通过多种形式的督查保证企业制度的落实。为此,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以效能监察的形式,选择为经济工作服务的切入点,对一些管理制度及重点部位实现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经济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跟踪督查。对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有相应的运作机制作保障。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察,保证实施过程与企业规定要求相吻合。发现问题,及时建议纠正,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企业重大投资的安全。

(二)日常督查。企业经济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物流和资金流。企业大宗原材料采购要纳入招投标机制,纪监部门应介入招标准备、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招(投)标程序、评标议标过程、中标结果公布,防止出现漏洞,从源头上把住企业降本增效关。

(三)监督责任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督查职能中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综合运用、协调好厂内的各种资源,认真履行好监督的责任,企业党、政组织要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事关国有资产的安全,事关对党的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事关企业职工的民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种有利因素,为任重道远的事业发挥应有的作用。11月底前国资委将对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