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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滥用督导工作通知

食品添加剂滥用督导工作通知

一、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要求100%)。

(三)监管工作人员有无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四)各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状、承诺书递交情况(要求100%)。

(五)食品企业产品监督抽查情况(要求100%)。

(六)协助乡镇办事处取缔无证生产和查处“黑窝点”情况(要求100%)。

二、工作要求

(一)督导工作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开展现场检查与座谈,食品监督科负责综合协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与督导小组做好对接。

(二)各督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督导车辆保障工作。

(三)督导检查工作从今日开始,各督导小组要在每天九点到达督导辖区,16:30前上报当日督导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五16:30前上报本周督导小结(电子版)至食品监督科,上报材料要准确、具体、有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