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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

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工作通知

一、切实把准确认定低保对象作为低保规范化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城市低保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从面上的拓展进入质的提高阶段。要坚持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其中首要任务就是抓好低保对象的准确认定,真正把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这是确保低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我们要紧密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通知》要求,抓紧修改规范相关认定制度,完善认定程序和条件,严格核查收入,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我县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二、切实把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的新变化新要求。要规范低保对象认定中的户籍条件,家庭财产条件,家庭收入的计算和减免,以及直接受理低保申请主体的变化,张榜公示范围和时限要求等具体制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操作,严格把关,努力打造阳光低保,公正低保。

三、扎实深入开展城市低保工作排查活动。继续认真清理,查找并填补政策漏洞,纠正问题。在保持低保人数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本着从严从细的原则,对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排查,进一步摸清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求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退尽退”。完善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有关方面和群众反映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认真核查,及时整改。

四、努力在创新低保核查方法上有新突破。各乡镇、社区要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创新新的核查办法,加快推进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管理体制,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信息系统,创新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方式方法,精心研究各类居民家庭收入信息共享的办法和措施,要与社会保险,房屋,车辆,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商收入核对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探索建立分层次,多类别,高效率,运转灵活的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运行机制,确保收入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