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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通知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通知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人口迅猛增长。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关注流动人口,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已成为社会的热点和难点。为切实做好我乡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乡成立流动人口与出屋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长虢汉平任组长,分管政法的负责人程国华任副组长,卞学武、李清明、刘爱平、彭刚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卞学武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政法综治大楼。

二、建立工作台账

1、认真开展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的清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完成对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的清查工作,加强登记、备案制度,彻底扫除工作死角死面,对清查出的重点对象和人员全部布控到位。各村场每月向乡流动人口与出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流动人口的情况。对清查中掌握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清理、核实、登记。更新所有流动人口与出租屋信息,建好台帐,确保信息鲜活、准确完整。实现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与管理工作“底子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的工作目标。

2、对符合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必须免费发放居住证。

三、加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员的管理

1、对暂住人口中的嫌疑人员,要及时地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对暂住人口中的重点人员要建立临时组织,予以帮教。

2、对来辖区的外国人、华侨、港奥台人员,24小时之内上报当地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

3、收养弃婴,要经民政部门、计生部门同意,并按照要求,申报入户手续。

4、对流动人口中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跟踪管理。

四、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1、加强流动人口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利用流动人口外出返乡、申办有关证件等契机,不失时机地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式或采取放发宣传小册子,组织观看教育片、谈话等多种形式。

2、督促需要租房的暂住人员到房屋租凭申报站办理有关手续,并组织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为暂住人口排忧解难。

3、对外出人员要掌握去向,建立定期定向联系制度,真实了解外出人员遵纪守法、法律维权、计划生育等情况,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