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乡村道路危桥改建的实施建议

乡村道路危桥改建的实施建议

一、乡村公路桥梁现状

随着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公路交通运输量迅速增长,特别是大吨位超载车辆绕行乡村公路,导致乡村公路上的危险和病害桥梁迅速增加,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影响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据交通部门统计,截止年底,全市乡村公路桥梁共1455座、35429.6延米。其中,危桥577座、12292.6延米,占桥梁总数的39.7%因此,加快实施乡村公路桥梁改造,确保乡村交通安全,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改造方案

(一)建设标准

乡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标准要根据公路功能、等级、通行能力及抗洪防灾要求,结合远景规划合理选用。桥面净宽原则上与路基同宽,并适当考虑路线近期规划。其中,县道桥梁桥面最小净宽:平原区为10米,山岭重丘区为8.5米;乡道桥梁桥面最小净宽:平原区为8.5米,山岭重丘区为6.5米;村道桥梁桥面最小净宽:平原区为6.5米,山岭重丘区为4.5米。设计荷载执行公路II级及以上标准。

对乡村道路上除闸桥以外的原小型水利桥梁,经水利部门确认后,鼓励实施原有危桥改为涵洞。

(二)工作安排

本次共排查出的577座乡村公路危桥,年已安排改造14座,其余563座要在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毕。其中:

年改造危桥291座、6077.2延米(县道桥61座、1158.9延米,乡道桥193座、4188.1延米,村道桥37座、730.2延米)

年改造危桥272座、6176.5延米(县道桥2座、178延米,乡道桥73座、1306.8延米,村道桥197座、4691.7延米)

本次乡村公路危桥改造原则上不考虑新建桥梁,全面完成危桥改造任务的情况下,符合申报省投条件的可申请省投。

(三)资金筹措

乡村公路危桥改造资金按照以地方政府筹措为主,省、市补助为辅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筹集。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桥梁是乡村公路网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危桥改造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县(市)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后两年政府工作的重点,集中精力,加快实施,确保在年完成乡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县(市)和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乡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和养护的责任主体,对本区域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和矿区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桥梁管理责任制,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动态桥梁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掌握病害桥梁状况。各级交通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县级政府,扎实做好行业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

(三)多方筹资,积极推进。各县(市)和矿区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争取上级投资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加大筹资力度,抓紧落实上级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和其它危桥改造资金,确保乡村公路危桥改造的全面实施。

(四)掌握动态,保障安全。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反馈与沟通,对新发现的危桥,桥梁管理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县(市)乡(镇)政府对本区域现有的危桥和新发现的危桥,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能改造的要尽快改造,不能尽快改造的要明确具体责任人,采取设立醒目标志、限载、断交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桥梁垮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