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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建设意见

行政服务建设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要求和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简化手续,加速搭建招商引资和便民服务的平台,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简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宗旨,以构筑一门受理、集中办理、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创新行政服务效能机制,营造宽松、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哈市区县(市)中,有6个区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1县(市)尚未启动。结合各县(市)情况,根据我县当前条件,暂建立集中审批大厅,对部分涉及联合审批的招商引资及企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到大厅,集中受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批的透明度。

2、长期目标。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机关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其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办理。

三、工作原则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透明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规范服务。

1、依法运作。行政审批中心是为政府职能部门集中、联合办理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提供服务的窗口,其运行经费由县财政提供。

2、明确工作权限。需进驻行政审批中心的行政机关应当以书面方式明确行政审批窗口办理行政审批、许可的权限。

3、整合行政资源。各行政机关应当结合自身审批事项,尽量减少审批程序,整合相关工作股室,为行政审批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审批服务。

4、依法办理。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运作,在法律框架下,做到程序合法、特事特办。

5、规范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对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效能实施监督检查。各行政机关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接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协调。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和进驻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自行管理、统一考评的原则实行双重管理,人事关系保留在进驻部门,日常工作由行政审批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有监督权和任免奖罚建议权。

四、工作窗口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入驻行政审批中心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指导组成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由县招商局负责推荐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外埠企业来我县投资建厂的联络工作,并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及服务性收费咨询并跟踪服务。

1、项目审批窗口。由发改局主办,招商局协办,完成国外企业投资项目和国内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

2、工商注册登记窗口。由县工商局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办理名称核准、企业登记注册、核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3、企业代码登记窗口。由技术监督局负责,为相对人提供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政策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核准企业代码及赋码,颁发代码证书、产品质量证和产品生产许可证。

4、税务登记窗口。由县国、地税局负责为相对人提供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相对人办理税务登记,并颁发登记及相关手续。

5、基本建设窗口。由建设局负责,为相对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开工许可证及报批手续,组织招投标,委托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工程定位放线。

6、消防窗口。由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咨询;审查施工图纸,发放消防施工许可证。

7、土地审批窗口。由县土地局负责,为相对人提供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投资企业用地手续,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8、国资评估窗口。国资办对涉及国有资产出售、转让、出租的进行评估确认。

9、环保窗口。环保局对相对人提供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10、水务窗口。水务局对相对人提供水务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11、卫生窗口。卫生局对相对人提供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方式

纳入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相关部门,要将办理该审批项目需提供的文本、资料、要件列出请单,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审批前置条件的,还应将前置条件涉及的部门、审批项目一并列出,由该涉及的部门提供所需的文本、资料、要件清单。

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审批程序、要件制作成服务卡或服务指南,提供给行政审批当事人,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载体予以,以便将办理审批项目所需相关手续一次性提供给相对人,做到公开、公示、透明。相对人在行政审批窗口即可完成受理审批事项。

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的,由该审批事项进驻部门的窗口人员全程负责办理,在窗付相对人。同一审批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办理的,由该审批项目性质直接涉及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审部门,协审部门要按牵头部门的时限、要求予以办理各项前置手续。需组织联合现场踏查、检验、检测、检疫的,由牵头部门组织一次完成。

六、办公方式

第一个想法:鉴于当前环境、场所、设施等尚不具备条件,采取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二,各窗口单位人员到集中办公地点统一办公,其他时间,相关审批事项仍在有关单位办理。涉及急事急办的事项,由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随时召集。

第二个想法: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各窗口单位人员逐天到集中办公地点统一办公。

应进驻行政审批窗口的单位要实行首席代表制,该首席代表全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在窗口的办理工作。并保证进驻窗口的人员相对稳定,原则上一年更换一次。各单位进驻窗口的人员应备齐相关证照文本、法律文书,不得以文本不全、权限不明确为由延缓审批或不作为。

七、办公地点

我县行政审批项目122个,涉及部门21个,根据目前条件,拟暂纳入集中审批事项25个,涉及部门12个。上述应设12个行政审批窗口,办公地点暂设在国税局办税大厅。西北侧每个进驻部门派员1-2人。为规范运作,建议新建或租用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2层或3层均可。内设各行政审批窗口、各进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室。

八、经费保障

行政服务中心要做到勤俭节约,尽量压缩办公经费。县财政应以实际发生情况,将审批中心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九、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

成立木兰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如按单纯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为便于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则还应成立木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