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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遗产旅游与保护的互动发展模式

自然遗产旅游与保护的互动发展模式

自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并于1978年公布了第一批世界遗产以来,至2011年全世界共有世界遗产911项,其中文化遗产704项,自然遗产180项,文化与自然遗产27项,分布在150多个国家,世界遗产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中国于1985年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并于1987年获得第一批世界遗产以来,截至2011年,已经拥有40项世界遗产,遗产数量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位居世界第三。

作为世界遗产的一大类别,世界自然遗产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瑰宝,因其具有独特性、典型性、高价值性、不可替代性等特点,具有其他遗产所无法比拟的社会价值、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旅游价值。[1](P58)其中,在旅游产业迅猛发展的今天,其旅游价值凸现,世界自然遗产以其高品位的资源景观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在世界很多国家,世界自然遗产都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有的甚至是当地的主要旅游目的地。因此,在旅游发展背景下对世界自然遗产管理进行探讨和研究也成为目前国内外关注的热点。

一、世界自然遗产概念

自然遗产是指具有地质、地貌、生态、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美价值的自然地域空间综合体。简单地说,世界自然遗产就是由世界遗产委员会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精神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资源。《公约》中对世界自然遗产作了如下定义:(1)从审美和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2)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规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3)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地带。

(一)世界自然遗产入选标准

在《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准则》中规定了入选世界遗产的10条标准,其中后4条为入选自然遗产的标准,凡符合其中的一条或几条均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标准(vii):“具有极好的自然奇观或非同寻常的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的区域”;世界遗产标准(viii):“是反映地球演化历史主要阶段的杰出范例,包括生命的记录,重要的、正在进行的地貌演化地质作用,重要的地貌形态或自然地理特征”;世界遗产标准(ix):“是反映陆地、淡水、海岸、海洋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群落正在进行的、重要的生态和生物演化过程的杰出范例”;世界遗产标准(x):“包含保护生物多样性最重要和显著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和保护的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的栖地”。

(二)中国世界自然遗产现状及分布情况

截至2011年,中国已经有12项世界自然遗产(其中4项为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如表1所示:

二、世界自然遗产旅游管理与保护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世界遗产旅游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研究对象不仅仅是世界遗产,而且是所有的遗产旅游地。研究内容涉及到遗产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者需求与动机、遗产旅游管理、遗产资源保护、遗产管理与可持续发展、遗产地社区居民、遗产旅游真实性等方面。

1.遗产地旅游规划与开发研究

JonathanWager研究了柬埔寨吴哥窟世界遗产地(Angkor),并指出对其规划应侧重于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1996年,英国人Edwards等人对工业遗产旅游的开发和发展态势进行了研究,指出工业遗产旅游地应该纳入世界遗产旅游的框架中。TeresaAndresen等人研究了greenwayconcept(绿色走廊)这一概念作为规划工具应用于葡萄牙上杜罗葡萄酒产区(AltoDouroWineRegion)的效果。

2.遗产旅游者需求与动机、行为和体验

研究国外对遗产旅游者的需求与动机、行为和体验的研究也比较多,但大多集中于20世纪末期。1997年,美国人蒂莫西研究了四种遗产体验的模式,提出研究个性化遗产旅游具有广阔的空间。英国人理查德•斯蒂芬和克莱尔研究了在工业遗产旅游地旅游者的需求、旅游动机和社会背景。1999年,澳大利亚的特伦斯对遗产地旅游者的行为进行了研究,并指出旅游者的行为对遗产地的管理有重要的影响。

3.遗产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研究国外遗产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与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旅游可持续发展问题受到国际旅游组织和学术研究领域的重视有关。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旅游组织召开了“可持续旅游发展会议”(西班牙加那利群岛),并通过《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强调制定旅游发展战略时要维护遗产地的特色、文化和生态环境。此后,遗产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开始兴盛起来。

4.遗产地社区居民研究

国外对遗产地社区居民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是J.D.Ovington,他以澳大利亚卡卡杜国家公园(Kak-aduNationalpark)为例,研究了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当地居民如何参与到澳大利亚世界遗产的管理中。DickB认为旅游发展对遗产地居民生活及社会文化及生产方式会产生重要影响。R.K.Maikhuri等人以印度南达戴维国家公园(NandaDeviNationalpark)为例,论述了当地社区居民与遗产保护的矛盾,指出必须通过改革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利益及改善当地的环境质量,使遗产地居民更好地参与到遗产保护工作中。

5.其他研究

除此之外,国外在遗产旅游者管理、遗产旅游的功能、遗产地特征、遗产旅游真实性等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探讨。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中国关于世界自然遗产管理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研究内容主要涉及遗产价值与功能、遗产保护与利用、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遗产管理体制、遗产管理法律等方面。

1.世界自然遗产价值、功能研究

学界对世界自然遗产的研究最初偏向其价值功能的探讨,张成渝、谢凝高认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价值是自然科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价值,并认为保持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唯一选择。郑易生认为自然文化遗产具有存在价值、潜在的经济价值和现实的经济价值。梁学成从旅游资源复合系统的视觉出发,将世界遗产资源的价值分为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两大类和旅游价值、科考价值、文化价值和现实的经济价值四个亚类。最早对世界遗产功能进行探讨的是谢凝高,他认为,世界遗产具有科学研究、爱国主义教育、游览观赏、启发智慧和创作体验等各种精神文化和科教活动功能,并特别强调其功能不仅仅是旅游,科学研究是世界遗产最重要的功能。

税海模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旅游审美价值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具有世界级的旅游审美价值,但与丽江古城的优美不同,三江并流在美学上属于“崇高”的范畴。徐胜兰探讨了重庆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品牌价值,认为武隆喀斯特的个性价值就在于它具有世界级品位,拥有集唯一性的科学价值与景观美学观赏价值于一体的优质旅游资源。并认为,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旅游定位应结合武隆喀斯特的高品位、独特性的科学与美学个性价值,以旅游者体验为导向,树立世界自然遗产精品旅游品牌。另外,对于重庆武隆的景观特征和自然遗产价值,陈伟海、朱学稳等人还从世界自然遗产价值这一角度出发,对其喀斯特系统的地质及景观特征作了详细阐述,通过与国内外类似的地质遗迹作对比分析,评价了他们的遗产价值。有学者还对包括云南石林在内的“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价值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对比分析。

2.遗产保护与利用

研究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一直以来都是学界与业界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周年兴、林振山等人认为自然遗产地保护的宗旨就是保护其完整性。同时为了有效的保护遗产地,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契约、规划、制度以及管理的保障,另外必须有清晰的边界,还增加了缓冲区的要求。袁正新结合武陵源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状,指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第一,但也要适度的开发,要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为公众保护,对公众开放,向世人展示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才能真正实现遗产旅游资源的科学、美学、艺术等价值。一味地保护,最终将导致“世界遗产成遗物”。卢仲康、成清扬在《论我国世界自然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中指出,要规定合理的旅游环境容量,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客流量,解决“人满为患”这一由来已久的问题。并认为开发世界自然遗产地时,要突出作为自己形象的重点资源,同时兼顾周边旅游资源的开发,并与发展区域社会经济相结合。另外,冷志明、麻先俊在《我国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一文中不但深入阐述了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提出保护与利用的对策,即首先要从理论上按照完整性原则构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理论,其次要从公共资源治理方面构建保护与利用的管理与监督机制,从规划控制上制定科学合理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详细规划,从法律保护方面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的立法和执法。

3.遗产保护与遗产旅游开发

研究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是目前遗产事业发展中最大的矛盾,因此对于他们之间关系的探讨是近5年来学界研究的最大热点,相关的文献也最多。保继刚、楚义芳认为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存在独立、共生、对立的三种关系。世界自然遗产作为一种高品位的旅游资源,其旅游与遗产保护也不例外。从大量文献中可以看出,在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个问题上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遗产”不等于旅游资源,提出了“莫使遗产变遗憾”的观点。但有的学者认为,遗产之所以被称为遗产,本身即包含了保护的概念,又包含了开发利用的概念,提出了“莫使遗产变遗物”的观点。黄群认为,世界自然遗产资源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基础,从各个方面综合比较的结果来看,遗产保护与遗产旅游开发确实是一对矛盾,但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它涉及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诸多领域。梁永宁教授在《我们为什么要申遗?》一文中也指出,世界遗产并不排斥旅游,遗产的展示是遗产的功能之一,但旅游必须纳入遗产地的有效管理,不使旅游给遗产地的价值和完整性造成威胁。而有学者则强调旅游开发对遗产保护的负面影响,认为旅游开发会造成遗产地旅游容量失控、设施开发过度、过度商业化倾向。徐嵩龄认为,处理二者的关系要解决好遗产的旅游经营、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条件、地方经济与遗产保护的投入、遗产保护专家在旅游经营中的作用等4个方面的问题。另外还有学者提出采用先进技术、建立遗产管理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合作模式,进行功能分区、科学规划、适度开发、依法保护等对策,实现保护与旅游的和谐发展。总结文献的主要观点,虽然存在很大的分歧和矛盾,但大多数学者认为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在有效管理的情况下可以相互促进,达到“双赢”的目标。另外,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在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进程中,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分支,目前已经成为国内业界关注的焦点。

4.遗产管理体制研究

最早对世界遗产管理体制进行系统研究的是罗佳明。他在《中国世界遗产管理体系研究》一文中尝试运用战略管理方法指导遗产管理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包含遗产战略环境分析、内在能力分析、遗产战略使命目标、目标体系制定和实施的动态管理体系。曹庆胜认为,必须遵从市场规律,从整体上提高世界自然遗产的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张晓、张昕竹认为,尽管现在我国遗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着许多理论依据和形态多样的实践,但最终评判成功的标准只能是遗产资源的完整保护和合理利用,体制改革的渐进路径绝对不能偏离提高国家遗产资源的保护效率这个目标。另外,在管理体制的研究上,还有很多学者从中外对比的角度上进行了分析,其中对比最多的是美国,其次是日本。王兴斌把中国的遗产管理体制与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从所有权、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规划体系、管理经费来源、经营机制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比较分析,认为中国不能照搬美国模式,中国必须探寻适合自己国情的管理制度。彭顺生也认为,中、美两国在世界自然遗产管理方面,无论在演进过程、管理体制,还是在管理方式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异,中国有必要吸纳美国自然遗产管理方式对我国的有益成分,从我国的国家管理体制、经济发展水平、遗产自身特点出发,对我国的自然遗产管理组织形式与管理方式加以完善。张朝枝、保继刚在《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一文中从世界遗产地产权主体、资源处置权设置与法律监督机制等三方面对美国和日本的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最后指出中国世界遗产地管理体制应该完善法律监督、理顺资源处置权、确立明晰的产权主体。在个案研究上,袁正新、吴昊以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为例,提出淡化行政直接干预,精简武陵源遗产区内的行政管理机构,改进遗产管理体制的途径。章小平分析了九寨沟的管理现状后提出政府主导、市场导向、科学管理、培养人才等管理模式。

5.遗产管理法律研究

在世界自然遗产保护过程中,法律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黄德邻、朱清指出现行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将世界自然遗产放在旅游区或者文物的范围内予以保护,法律保护的重点不在自然遗产,法律适用比较牵强。它基本上可以把自然遗产的保护囊括在该法律之内,但是又对自然遗产的保护没有详细具体与可行性的条款,使得自然遗产的保护总是在打擦边球。同时他们认为在自然遗产的保护过程中,由于多头管理和相关立法的欠缺,存在大量的行政不作为现象。朱清、余韵等人认为,要拓宽自然遗产保护的宽度和广度,为社会力量加入自然遗产保护提供法律基础,同时准确全面地界定自然遗产保护中的各类相邻关系,才能促进自然遗产地的社区和谐,实现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对这个问题,王曦、曲云鹏也指出自然保护区立法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对于保护区与社区居民协调发展的问题。其次与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制相比,目前国内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立法还不明确,更没有专门法和授权法。而且已有的相关立法层次比较低,法律法规之间协调配套性差,导致中国自然遗产保护要么无法可依,要么难以执行。

国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中重视自然遗产的生物多样性、生态可持续性及特殊物种栖息地的保护,重视自然遗产价值的科学性解释。在管理上重视相关利益群体对待遗产的行为和态度,强调公众的监督与参与。在遗产地的价值、属性、保护与规划、经营以及旅游者的时空规律、行为特征、满意度、旅游活动影响等领域较为关注。同时遗产立法研究较为成熟。但从研究对象来看,和中国一样,文化遗产的研究较多,单独以世界自然遗产为对象的研究较少。另外,国外对世界自然遗产的管理大多采取国家公园的形式,由于世界遗产的管理受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因素的影响极大,这种在国外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不一定适合中国自然遗产管理的需要。在中外对比研究中不能一味地引用该模式。

国内目前对自然遗产的研究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多理论综合研究的局面,成果颇多,但不可否认的是,世界遗产事业起步相对较晚,相关研究还稍稍滞后于其发展步伐,目前学界之间、学界与业界之间对有的问题存在很多分歧和争议。在旅游发展和遗产保护这个焦点问题上,有很多研究往往将旅游发展与自然遗产保护看成一个极的两端,有的强调旅游的消极影响,提倡绝对保护;有的强调旅游的积极作用,认为旅游是解决自然遗产发展的关键。虽然近几年大部分学者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认为旅游发展与遗产保护与管理之间应该存在一个良性的互动关系,它们之间绝不是要么冲突要么伙伴的关系。但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及原则上,缺少将二者的关系放在一个动态环境中加以分析并提出具体策略和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另外,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世界自然遗产管理的根本原则,但从现有文献看,关于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研究大量集中在文化遗产领域,对世界自然遗产的特殊地质地貌及生态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研究较少。因此,建议加强以上这些方面内容的研究,促进世界自然遗产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