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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员培养安排意见

农村卫生员培养安排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今年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工作要贯彻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我县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卫生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对象及方法

1、纳入全省第一批、第二批“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培训,带头勤奋学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发挥技术骨干作用。

2、鼓励、引导农村卫生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乡镇卫生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鼓励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和进修学习,兑现上级有关政策,争取到2010年各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的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3、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全员培训。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卫生监督所、血防站等单位要发挥专业机构的职能作用,结合农村卫生工作实际,开展适宜技术讲座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更新和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4、抓好在岗乡村医生的培训。要按照全省统一的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好乡村医生的集中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5、认真落实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的相关规定。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今年拟受聘或晋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在受聘中级以上职称资格之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下派人员要带教一名基层卫技人员,完成一次以上专业学术讲课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确保今年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