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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划

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划

2009年,我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提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在认真学习和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推动我市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我市的粮食流通秩序,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体系,强化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120号和内政办发【*】81号文件精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执法体系、人员素质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基础工作。

二、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二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月10日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165号颁布,5月1日起实施。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是我局今年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粮油统计力度,保证粮食安全

加强全社会粮食统计、调查分析,摸清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和市区内社会用粮的底数,建立全社会粮食经营台账,定期粮情信息,为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我市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和价格稳定,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口粮、军供粮和救灾救济等特需供应粮的粮食安全。

四、建立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颁布后,为我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粮食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粮食行政执法要注意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特别是要加强同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按照各自分工共同管好本辖区粮食流通市场,规范粮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五、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粮食和政策性用粮的监管。

六、认真落实《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按照内粮办发【*】6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缺项和不足方面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努力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