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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动物防疫监督建议

铁路运输动物防疫监督建议

摘要铁路运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目前存在站址偏僻,交通不便,执法队伍薄弱,检测设备条件落后,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检查站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建议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合理布局,全面监管;垂直管理,理顺关系;加强设施设备投入,提高监管质量;部门联动,资源共享;建立信息网络化制度,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督。

关键词动物防疫;铁路运输;监督

广通铁路运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距广通北站3km,承担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验证、查物,违法案件处理,执行疫情封锁令,疫病监测等工作。自1983年建站以来,检查动物运载火车、汽车车辆70145车次,检疫畜禽575230头(只),蜜蜂1054776箱,产品381866t,案件处理89件,补检家畜5241头,产品2411t,销毁动物产品24.6t。检疫消毒火车皮197个,汽车609辆次,场地51200m2,动物产品107.806t。监督抽样检验产品91批次,开展地方化验服务220头份。在铁路运输动物中发挥着重要的防疫监督作用。

1检查站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中的地位

1)检查站的法律地位。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成为必然要求,每个执法单位的行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公(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只有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批准设立和开展工作,才是合法的,因此,取得法律授权是行政类事业单位设立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三十六条规定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第五十九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或临时检查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法律授权条件,他是依附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而存在,其工作人员应是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代表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动物运输防疫监督检查站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其职责职能是在法律授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内的特定职责。即检查站所在地公(铁)路节点上运输动物行为的合法性监管和违法行为纠正。其权利可以综合运用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授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各种权利和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四条的罚则。

2)动物防疫中的地位。

众所周知,传染病的传播需要病原、传播途径、易感动物三个必要环节。病原广泛存在于自然界,自然界中的病原其控制主要通过对高危区域的清洁控制来实现,难度大,成本非常高,易感动物,无论是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都是人类保护的对象,主要通过主动免疫,提高其抗病力。传播途径如一根“扁担”,一头挑着病原,一头挑着易感动物,在历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有效切断传播途径是扑灭疫病的重中之重,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物流业已十分发达,动物及其产品的流动,已成为当今疫病传播流行的主要途径,如何防止动物疫病跨区域、远距离传播,是防疫的难题,通过严格的检疫固然可以有效减少疫病危害和传播,但在从业者受认知程度限制和利益驱使作用下,没有严格的监督措施是不可能实现自觉遵守检疫规定的。运输动物监督检查站由此应运而生,担负着区域间病原与易感动物间“扁担”的责任。

3)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地位。

云南是农业大省,农业发展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础,畜牧业在农林牧渔业中占的比重达30%以上。三聚氰胺、健美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影响深刻,抓好畜牧业发展,控制好动物疫病,是各级政府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满足肉食品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正是应政府对动物卫生监督需要,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机构,旗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执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运输防疫监督的具体职责履行部分,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密不可分,同样是行政执法。

2存在的问题

1)站址偏僻,交通不便。

检查站离火车站有3km,325、314、304、老货场等8个货场需经常巡查,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2)执法队伍薄弱。

检查站编制5人,真正投入运输监督工作仅有3人,存在点多人少的状况,执法力量薄弱,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检测设备条件落后。

必要的检测设备近十年得不到添置、更新、升级,使得严格执法与科学检测的有机结合严重脱节。

4)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个职工中,虽然都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但2人为20世纪90年代的老中专生起点,加之都长期在基层,新科技、新知识得不到更新。

5)检查站布局不合理。

随着铁路建设快速发展,存在火车站多而动物防疫检查监督点少的状况,防疫和检疫监管存在盲区,动物及其产品未经专业部门检查就进入铁路运输,存在动物疫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3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人员。加强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2)合理布局,全面监管。

随着全省的铁路建设步伐加快,动物的交易流动频繁,仅设几个点是满足不了铁路动物防疫监督的需要的。因此要建立点面结合的工作模式,即对各火车站点设立派驻点,同时对各站点加强巡逻和监督。

3)垂直管理,理顺关系。各检查站作为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部门,直接服从上级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提高单位行政级别,与管理的铁路段、站相对应,便于工作的协调开展。

4)加强设施设备投入,提高监管质量。

加大检疫、防疫监管设施设备投入,提高监管水平和办事效率。

5)部门联动,资源共享。

建立铁路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合作机制,指定装卸站点,合理布局消毒站点,铁路部门应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联系,检疫票证齐全,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进行消毒后才能进站运输,运输过程中的动物健康状况及时与检查站联系,发现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安部门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6)建立信息网络化制度,提高监督水平。

建立全国大监督一盘棋的统一概念,运用现代科技,研发智能路网监控系统,完善防疫检疫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使动物从检疫、运输的整个过程都系统内可查,全程监管。

7)强化监督。

铁路监督注重监督检查持证,运输状态,全路重要站点监督,铁路运输信息联网。强化产地检疫的唯一有效性,运输监督的过程监督性。动物运输探索路网监督,重点地点检查或准入道口制度。建立到达地的事后监督和信息反馈制度。

参考文献

[1]黄建初,岳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

[2]宋学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册[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12.

作者:潘国梅 孔志平 单位:云南省禄丰县广通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云南省楚雄市苍岭镇畜牧兽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