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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探析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探析

【摘要】如何处理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法学界的一大难题,本文主要从法学教育的概述、目标及改革方向,还有法律职业的概述、社会作用、道德特征、职业责任以及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的影响、存在的问题和对于两者之间关系改进的一些想法来入手,讨论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在新时代下通过正确的法学教育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培养出新一代的法律职业者,让法律从业者更能够适应当今社会的局势,从而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改革

一、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的影响

在我国,法学教育一直在努力的探索当中,渐渐的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系,但无论过去亦或是现在,我国的法学教育都呈现一种专为应试的现象。随之而来的是一群有着专业法律知识,却无法应对实际的新一代法律从业者。而法学教育在各个方面对于法律职业现状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从法律职业学历现状来看,我国的法学教育已经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第二,从法律职业的相关教育的现今状况来看,在长时间上来看我国的法学教育都存在着理论上与实践上相“断点”的状况,所以造就学生们一进入法律实践活动,就会发现自己所学的知识很少能够应用到实践当中。第三,从法律职业相关岗位现状来看,我国法学教育中法律学员对待法律职业是有所倾向的,具体倾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考取法学硕士学位在我国越来越受到法律学员的青睐,在2004年开始,我国招生学校由最初的8所渐渐发展到了39所,而这一步,也加速了我国法律硕士的相关教育的发展。

在我国,JM教育在专业学位系列教育中占有很大的比例,JM教育与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等构成了我国的专业学位系列的教育主体。我国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的来源渠道很多,除了个人兴趣与爱好外,执业动机也有所侧重。此外,相比较于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则较为单纯:只为增加收入,充实生活。最后,检察官在法律职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干警编制紧缺;年龄结构老龄化;知识结构不合时;激励机制不健全;机构繁杂“长老”多;待遇较低挫热情;双重领导负担重;政治前途较暗淡等,噬需解决。

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现状存在的问题

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法学教育的发展速度,还是法律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的发展都十分稳定,但是,我国的法学教育在很多方面上依然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各大院校对于兴办法学教育的目标不是十分的明确。这种教育现象也造成了我国法律教育发展十分混乱的根本原因。我国各大院校对于通过设立法学院系到底要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没有弄清楚。2.我国的法学在培育人才方面长期与法律职业所需求的人才不相称,这样就使得法律从业者水平并不够专业,这也是导致法学教育十分混乱的直接原因。3.我国政府没有在法律上设定一个统一的兴办法学教育机构的所需要基本资格的要求,从而造成我国法学教育在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参差不齐的局面。更多的是被作为了一种赚取利益的工具,从而造成了目前我国的法学院校水平极不统一、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差异较大的现状。除法学教育系统外,我国的法律职业在近些年亦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的法律从业者在很长时间都被各界人士看成是政治干部,与政治上挂钩,使得我国的司法部门多年来与政治部门相混淆。2.法院作为司法部门,其司法活动在整体上比较倾向于行政活动。3.法院的法官与作为法律执行者的律师等整体素质较低,很多法官与律师都是后来转职的,这使得非专业化比较严重。4.法律“职业割据”明显。近几年,我国在法学教育中虽然推行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也建立了较为专业的职业准入制度,但是,各个法律职业群体之间并没有形成相对良好的交流沟通的稳固机制。

三、我国法学教育及法律职业现状的反思

笔者认为,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日新月异发展的前提下,我国应更加注重法治的发展,只有社会和谐稳健的发展,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国整体的发展,而注重法治的发展,则要处理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首先,应重视我国的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同时,我国也应注重教育过程中对于学生的实践知识的培养。设立一个专门培养学生实际操作的课程,不仅仅是考学生出去实习来积攒经验。应在平常的时候就教授学生如何进行案件审理、上诉、起诉等一系列与法律职业有关的课程,并重视这样的课程。也可联系在职的法律从业人员,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与之建立一种合作关系,比如学生去当助手,从而由其教导其相关知识等。

其次,我国应该加强有关于法律专业化的发展的力度与决心。目前各个职业之间还是缺少良性的交流机制,近几年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为我国下一代的法律从业员的素质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在上一代法律从业人员与下一代法律从业人员之间还是有一点断层。这要求我国积极改善我国各个法律职业之间的“职业割据”,促进我国各个法律职业之间的良性交流,化解大矛盾,解决小矛盾,在发展之中发现问题,在交流之中面对问题,在探讨之中解决问题。而法律上一代法律从业者与下一代法律从业者之间的断层则需要老一辈的法律从业人员督促、带领、教导下一代法律从业者,让下一代法律从业者快速的学会如何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与掌握更深层次的法律技能。

参考文献:

[1]孙晓楼著.《法律教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沈忠俊.《司法道德新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3]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出版.

作者: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