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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节能减排方案

基层节能减排方案

工作目标

1、年度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2、完成燃煤锅炉改造13台;3、发展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家;4、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家;5、完成“三高两低”企业整治2家;6、规模以上企业环境友好型创建验收通过数量达60%;7、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达标;8、做好节能宣传培训、项目节能评估、重点用能企业监管。

计划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

2013年2月25前成立街道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完成辖区内所有涉及燃煤小锅炉和企业的调查摸底,建立好相关台账;完成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调查;确定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掌握基础资料,为下一步具体实施提供科学决策。

2、动员阶段

2013年3月10日前完成涉及单位和个人整改动员,告知整改的时间、方式以及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强制措施。

3、整改阶段

2013年3月10日起按照挂钩负责的原则,对照目标责任分工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抓好落实。

工作职责

1、节能减排及秸秆禁烧工作组职责:负责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协调具体工作,指导整治业务,掌握整治进度,及时报送信息,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建立台账,确保通过验收。2、各责任领导、责任人按照目标要求按时保质开展工作。3、督查工作组按照节能减排工作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有关要求

1、街道将对有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交纳风险金,严格奖惩兑现;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对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和纪律处分;3、街道综治、公安部门要做好节能减排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