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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土地管理范文精选

规划土地管理

规划土地管理范文第1篇

T市塘沽区规划土地管理局是城市规划管理、土地管理两项职能合一的政府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流程交叉,多人员参与的复杂性群体工作,既有业务权限控制,又有办件时限要求,需要严格依法办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功能布局、地形地貌、用地情况、宗地权属的变化日益频繁,审批管理的工作量逐年上升,传统的手工办案管理模式逐渐受到挑战。为解决城市建设发展速度加快与规划土地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改变落后于时代要求的管理模式,我们决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实用、先进、高效、可靠的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图文信息系统,实现业务规范化、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探索一种新型的现代化规划土地管理模式。

二、系统建设的意义

为了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新型、高效的规划土地管理的目标,提高规划土地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我们经过一年的努力,于1999年年底建成了《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图文信息系统》。1、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加快项目办理进度,缩短公文传递时间,实现微机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良好实施。

2、推行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完善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各个环节的规范操作和合理程序,为最终实现科学化管理、“无纸化”办公创造条件。

3、最大限度地为政府领导进行城建决策提供现势、完整、精确、时效的图文数据支持,为最终实现城建管理辅助决策奠定基础。

4、促进办公人员观念的转变和素质的提高,提高工作透明度,消除因人、因时造成的对工作的影响,更好地为建设单位服务。

5、加强政府机关服务效率和职能,实现政府机构专家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区综合实力,改善我区投资环境。

三、系统目标定位

在建立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方面,特别是90年代前期一些城市尝试的结果,大多是耗资巨大,内容复杂,周期较长。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已经废弃。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目标定位不当。目标定位不当的原因是对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未做深刻的研究。

通过大量调研分析,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将系统建设目标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功能实用又有发展后劲;技术可行又有一定超前;建设实施见效快,又有长期发展规划。”针对我们实际情况,我们本着功能实用、技术可行、短期见效的定位原则,确定了系统建设的前期目标:“建成以规划土地管理业务为核心,投资规模容许、纳入现有图文数据、运行稳定易维护、一年内能见效的基础规划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框架”。

同时,还制定了远期发展目标,远期发展目标规定了我们在建立基础系统时,应在平台选择、数据标准、系统维护、系统扩充等方面全面考虑。随着前期目标的实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数据的采集、建库工作,不断增加系统功能,扩展应用范围,使之成为完善的高水准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四、系统结构框架

实用的信息系统需要管理系统与数据库的共同支持,既有办公自动化系统,又有丰富的图文数据,系统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但先进的信息系统又需要采用分布式的思路,实现管理系统与数据库的分离。为解决这一矛盾,我们按照规划土地管理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需求分析,遵循求实可行的方针,进行系统总体设计,最终确定图文信息系统框架结构(见附图)。

从结构框架图中我们看到,信息系统由四个主要系统和十个图文数据库组成。办公自动化系统与规划、土地管理图形信息系统紧密相连,实现图文传递、图书互访。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规划设计成果库、规划控制要素库、土地规划成果库、土地专题图库、规划审批图形工作库、土地审批图形工作库组成的七个图形属性数据库,以及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库、业务档案库、行政档案库组成的三个文档库为规划土地管理业务办公系统提供强大的图文数据支持。

案件办结后,经过图文信息系统处理,新的图文信息随即写入相应图文数据库,随动态更新机制产生的现势的图文信息构成了对外综合服务查询系统的信息基础。

五、网络软硬件环境

基于目前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从实用性、先进性、扩展性角度考虑,我们经筛选比较决定将信息系统建立在微机网络平台之上。

网络硬件环境选择

选用符合IEEE802.3标准的局域网,802.3网络属于总线结构,扩充性能良好,考虑广域网扩充在网络层以上实现系统互连,采用TCP/IP协议(INTERNET/INTRANET皆基于该协议)。网络操作系统平台选用Microsoft公司的国际主流产品WindowsNT4.0。网络物理环境选用100Mps传输速率的传输介质和统一的3Com交换机、3Com集线器、3Com网卡组建100M快速以太网。

服务器是硬件系统的核心,考虑处理速度、数据容量、安全可靠、性能价格比等因素,选用支持Raid5技术、热插拔硬盘阵列的2台IBMNetfinity5500作为GIS服务器和OA服务器,1台IBMNetfinity3000作为邮件服务器,终端采用联想PII400/6G/128M。硬件网络拓扑结构见附图。

软件平台环境选择

因为规划土地管理处理对象是建设项目,内容即包括图件、表格、公文等静态结构化信息,又有需流转的诸如文件袋之类的动态非结构化、超文本信息。为适应上述需求,办公自动化系统选用Lotus公司NotesDomino5.0作为系统开发和前台运行环境,实现不同时间、地点、多种方式存取、跟踪、管理多人的活动信息、复合文挡的群体协同工作。选用JetFloForNotes提供有效的可视化流程定义管理工具,可方便的用图形对流程进行定义或修改,一经提交,系统立即自动在整个网络上实现,无须编程方便维护。由此实现对非结构化信息进行过程管理。案件办结后,大量的电子文档及结果数据通过选用PCDOCS公司的DocsOpen作为文档管理系统平台,选用SQLServer关系型数据库软件管理结构化信息。数据实施分阶段管理的模式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图形数据库是规划土地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支持部分,选择成熟、稳定、实用、投资合理的GIS平台是关键。经实践比较,选用Autodesk公司的AutoCADMap3.0配合MunGISForAutoCADMap3.5是可行的,这是一个开放的图形开发运行软件平台,其采用的AutoCAD14.0图形界面,国际公认的标准DXF和DWG格式,极大地减轻了培训和建库工作量。因为多数业务人员熟悉此界面,并且数字化地形图和规划土地方面的设计审批成果大多采用此格式。属性数据方面,该平台支持各种常见的关系型数据库如Foxpro、SQLServer、Oracle实现图书互访。尤其是AutoCADMap3.0支持网络浮动用户,购买少量的用户数即可,只要同时使用的用户不超过该数目。这样即可以满足全局办公需要,又可以节省图形系统平台投资。

六、系统主要特点

1、界面直观简单易用。

经办人员的工作桌面为个人工作栏,主要由收件箱、在办箱、发件箱、催办箱、暂停箱组成,规范了传统的手工作业方式。收件箱、在办箱、发件箱分别存放未经签收、正在办理、准备发出的审批案件,这与办公桌上的文件夹文件篮很相似。催办箱中放置领导和督办人员发来的催办信息,因为非局内部原因而不能办理的案件在注明暂停理由后存入暂停箱。

2、符合日常习惯,用户方便接受。

系统对管理审批数据的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工作模拟档案袋操作方式。每个案件使用一个档案袋,其中的表单卡证已经按国家规定的格式进行设计,审批人员根据系统预先设置的工作流程,及对表格做的权限控制填写表单。

3、审批业务流程定义的可视化。

根据需求分析,每个审批业务过程定义为一个可视化流程,每个业务环节定义为一个任务节点,节点之间通过直流或分流联接。了解全部办案过程、了解当前任务状态可通过点击查看流程按钮来实现。

4、流程结构灵活,修改方便。

业务审批流程任务顺序经常发生变化是规划土地部门普遍存在的现象,系统必须适应这一情况。在流程可视化的基础上,修改任务流程可以通过增减任务节点、调整节点之间的直分流方向及它们相关的要素定义即可。适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

5、图文一体化和图书互访。

在经办人员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时,点击建立图形按纽就可以进入图形界面调用查询所需要的图形信息,用户可以从图形查询相关属性信息,也可以通过属性信息查询相关图形。原先烦琐的手工绘图在系统中更精确更便捷地完成,并将图形处理结果随件流转。6、规土一体、可分可合。

因为我们是规划土地两职能合一的机构,所以系统必须适应这一要求。根据规划土地业务交叉的特点,系统设计的十个规划土地图文数据库组成了整个信息系统的强大支持,规土信息实现了最大层面上的共享。

7、信息编码的标准化、规范化。

系统预先定义了符合国家、地方惯用标准的编号、代码,如:《城市建设用地编码GBJ137-90》、《城镇土地分类编码TD1001-93》等;还定义了数据字典,如:系统编号、申请必备件、土地登记编码、常用批语等。

8、系统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信息系统的每个用户都定义了特定的身份编码(ID),并且拥有自己的口令(PASSWORD)。当进入系统时,必须首先输入自己的口令。系统还采用了大容量的光盘、磁带、及热插拔硬盘阵列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如遇特殊情况时,系统可以很快恢复正常工作,使损失降到最低点。

七、系统建设的合理组织与科学实施

1、强有力的指挥控制体系是项目成功保障建设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图文信息系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强有力的指挥控制体系是系统建设成败的关键,这一点已经形成了业内人士的共识。因为信息系统建设不仅仅是技术可行、设备配置、资金一次性投入的问题,还关系到管理体制、业务规范、人员素质、思想观念的相应调整。数据库建立尤其是基于图形、属性的规划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需要时间上、资金上持续性保障,另外更需要诸多部门之间的共同努力,打破条块分割造成的部门保护,实现尽可能的范围内的数据共享(首先实现局内部的数据共享,逐步向本地区城建系统层面的共享迈进,实现系统建设最大效益)。这一切都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的指挥控制,有的专家形象的将信息系统建设称之为“一把手”工程。我们系统建设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收到较大效益,关键在于领导层的思想统一、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挂帅,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紧抓系统建设进度,认真听取汇报,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亲临现场督促人员培训,时时强调系统建设意义,形成全局关心系统,全员参与建设的工作氛围。在系统试运行时,发现与实际工作不适宜的地方,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系统出现的问题,敦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只有强有力的指挥控制体系保障,系统才能顺利建设实施。

2、业务管理规范化、审批流程科学化

开展规划土地管理图文信息系统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利用高科技信息技术辅助手段规范业务管理,提高办件质量,提高办公效率。因此,业务管理规范化、审批流程科学化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提,这一点必须贯穿我们系统建设工作的始终。

根据我们在业务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和实际情况,按照市、区政府及天津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的要求,吸收兄弟单位的先进成功经验,我们将建局以来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反复讨论、征求意见、整理充实、修改完善,并正式出版了《天津市塘沽区规划土地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汇编》。配合政府办公部门公示制的工作,我们着手建设了近200平方米的集中式办公大厅,将六个主要对外业务科室(综合、规管、用地、工程管线、建管、地籍)集中起来联合办公,本着“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开展了“一站式窗口办公”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汇编的出版与“一站式窗口办公”制的执行,为系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使我们的系统建设开发周期大大缩短。在此基础上,99年3月和5月开展的多轮次需求分析更进一步规范了我们规划土地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行为规范。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了统进统出、流程规范、责任明确、高效服务。

3、协作式开发建设模式,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规划土地管理图文信息系统的结构复杂性、建设艰巨性,以及各个城市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规模结构、人力财力等具体情况的差异,决定了系统建设实施方式的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两大类:完全自主式开发建设模式和以需求分析为中心的协作式开发建设模式。

因为系统建设包括了系统网络建设、系统软件开发、图文数据库建设、业务人员培训等四部分工作,每一部分工作都很难全部独立完成,所以第二种建设模式已被广为采用,差别仅在合作的方式与合作的程度上。除了个别起步早、实力雄厚的特大型城市采用第一种模式外,其他城市难以独立完成系统建设,考虑实际现状条件,若为了信息系统建设而大量引进人才,组建自己的专业开发队伍也是不现实的。

我们工作的重点放在以需求分析为中心的系统结构功能组群设计上,明确目标,做好任务分解,根据不同工作任务选择其领域内适宜的合作伙伴,做好过程跟踪、质量控制。

慎重选择在技术实力和工作经验方面确有雄厚实力的合作伙伴是极为重要的。例如我们对系统软件开发方面的合作伙伴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1)从事GIS研究应用及规划土地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发的专业单位,具备承担系统建设的技术力量,并能承担相应的各种责任。(2)能组织一只完整的系统开发实施队伍,其中包括具有大项目管理经验与能力的项目管理人员、掌握OA/GIS软件开发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熟悉规划土地业务又具备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3)具有丰富的从事同类系统建设的经验与背景,对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具有较完整的规范和标准,获得成功案例,并且有长期的维护和技术支持能力。

4、数据信息标准化研究

规划土地管理图文信息系统是以数据和数据流的方式存在的,图文数据库中的海量数据和支持系统运转的数据流是信息系统生存的基础。数据规范、编码规范是系统规范化的重要组成,应在系统建设初期重点考虑。数据信息标准化研究是系统建设的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它直接影响到系统内部数据交换,上下级系统资料传递,不同领域系统的挂接和对外综合信息服务。如果这方面工作不当,将严重制约系统由近期目标向远期目标的发展,降低系统适应力和生命力。

因此,我们参照相关国家及地方性规范,结合实际规划土地业务运作情况,制定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和标准化编码。例如:矢量化地形图图素编码分层要求,规划控制要素编码方案,审批流程规范化方案,表单卡证标准化模板,城市建设用地编码,土地详查地类编码,常用批语定义等。

5、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由于历史和技术原因,规划土地管理部门中,图文资料不全,测绘工作滞后,地形资料现势性差等问题普遍存在,系统建设当务之急是补充、完善这些图文数据,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通过系统现有图文数据库建设,发现了我们也在此方面存在问题。目前图形资料不完整,质量无保证,管理不健全,如果修补测跟不上,两、三年前耗资数百万的地形图就要过时,这不但影响地区经济发展,也将造成巨大财产浪费。这要求我们必须开展突击性修补测工作,首先满足我们日常工作需要,同时建立完善可行的动态更新机制,保证图文资料现势性。搞好动态更新工作除了端正思想认识之外,最关键的是要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体制。地形图的更新工作采用如下更新方式;在进件时,要求建设单位使用现势图;办件后,及时跟踪,尽快竣工测量。按照跟踪变化信息、加强控制手段、开展内外业一体化修补测、实现过程质量监督、做好数据库维护的顺序开展工作,规范每个阶段的作业过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更新过程档案,加强监控机制。

6、提高人员素质,培训工作要扎实

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系统真正地被“用”,业务办公人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系统爱用、会用、且用之有益,使系统的先进技术和使用功能切实被使用,培训工作尤为重要。工作方式的转变要求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和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信息中心人员需要对管理业务方面加强学习,业务办件人员需要基本计算机知识的普及,特别是从简单的文表操作到图形编辑的逐步提高。

我们根据不同用户开展针对性培训,如领导的概念性培训、业务人员的应用性培训、信息中心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系统维护培训。

还根据由浅入深、由基础到系统、由外聘教师授课到中心技术人员授课的原则开展三阶段多步骤的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通过听课、交流、考核等方式达到掌握系统应用的程度,掀起学习信息技术的热潮,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素质。

7、培养专业技术队伍,推动技术转移

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协作式建设的模式,根据不同工作任务选择其领域内适宜的合作伙伴的目的不仅在于发挥各自优势短期见效,还在于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在建立真正能见效益的图文信息系统的同时,必须在实践中培养出本系统的系统应用队伍和系统专业技术队伍,最终达到依靠自身力量维护和发展信息系统。

在系统开发实施过程中,应抓住系统需求分析这一中心,有意识地形成派员参与、协同工作的方式,积极承担质量过程控制、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软件测试工作,同时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应用培训,做好过程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定期写出参与协作工作的心得体会,使整个合作过程成为一个由专业单位向我们进行技术转移的过程。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及时要求信息中心人员加强对系统的深入了解,尽早接触分析原程序,争取合作写出系统建设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有意识地推动技术转移的实现。

8、加强管理健全安全保密制度

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在于加强对系统、网络、设备、数据的安全管理,为此召开专题会研究此项工作的落实。本着“严格、严肃、严厉”的原则,确定“强化管理,形成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方针。

我们首先加强思想教育,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制订重要部位检查值班表,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把系统数据安全保密关。据此制定了多项工作制度。如中央机房、办件大厅、电子报告厅值班检查制度;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保密制度,计算机管理处罚措施等。

八、系统发展方向

在前期目标实现和框架系统投产后,随着不断应用范围的扩大、应用深度的加深,图文数据库的内容将得到充实和更新,其现势性和完整性将不断提高,图文公共数据对信息系统的强大支持作用将发生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有了海量图文信息的储备,目前框架系统就可以实现逐步向高层次综合信息系统方向迈进,未来的综合信息系统将有如下功能:

1、实现与地下管网信息系统的联接整合

2、移动用户远程办公与网上信息

3、利用正射影像动态模拟三维景观分析

4、纵深行业上下级管理形成政府城建办公网

九、结束语

通过一年的努力,图文信息系统建成投入使用,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促进了办公人员观念的转变和素质的提高,推进了政府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实现政府部门专家化服务、增强政府综合实力、改善投资环境奠定基础,达到预期目的,建立了现代化的新型管理模式,替代了传统的手工审批作业模式。系统目前处于全国先进水平,99年8月25日至9月3日参加于乌鲁木齐市举行的全国规划土地管理第六次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建设研讨会并进行系统演示,获得了与会专家代表的好评,被评为信息系统优秀成果。

规划土地管理范文第2篇

一、县人民政府对城镇规划区土地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处置土地的政府职能。

严禁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规划区内擅自买卖土地。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规划区内从事各项建设使用土地。

必须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必须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没有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三、城镇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土地。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两年内开工建设,两年未使用建设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规划土地管理范文第3篇

为强化**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区)土地统一管理,切实解决多家管地、多头供地、违法用地的突出问题,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加强**城区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土地统一征收

**城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所有的建设用地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部收归市国土资源局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向社会供地。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程指挥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发经营单位)以任何方式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

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征地方案按程序组织征收。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复的征地补偿标准,严禁擅自提高和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全额支付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拒不腾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其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不得强揽工程或以其他名义阻挠施工建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征地和签订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协议,不得“以租”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坚持土地计划供应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年度用地计划和**城区储量的土地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房产、建设等部门编制**城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城区年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应优先保证工业用地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房地产用地比例应严格控制。未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不得供应。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对于未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三、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成立市土地储备委员会,负责决策、协调、监控有关土地储备和出让事宜。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产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以下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而依法征收的土地;(二)已列入旧城改造项目计划或危旧房改造计划的土地;(三)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改制、破产、兼并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四)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五)政府依法收购和整理的国有土地;(六)土地使用权期限已满、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履行出让合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八)土地使用者要求政府收回的土地;(九)未确定使用者的土地;(十)原划拨土地需要转让的土地;(十一)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可以收回的国有土地。

四、规范土地出让方式

对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工业用地不允许划地招商、零地价招商,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用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五、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严格执行《湖南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195号令)。**城区土地使用权交易(包括土地出让和转让)都必须进入**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公开运作,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禁止场外交易。凡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者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或者申请改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转让、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因土地抵押而引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法院判决用于债务清偿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都必须进入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招标、拍卖或者变相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集资、合资、联营、联建、抵押、出租等形式处置或使用划拨土地,禁止利用划拨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抵债、与他方易房、易物;任何单位不得以裁定、决定或者他形式将非法取得的土地用于清偿债务。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必须拟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按标准缴纳土地收益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因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登记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的,市国土资源不得为其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出让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缴纳有关税费后,市国土资源局方可为其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对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

六、加强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面积达到限额标准的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确需另行使用宅基地的,原宅基地必须退出。宅基地限额面积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农民旧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规定限额标准的,超出宅基地限额标准的面积在拆迁或改建时予以收回。一户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的,只能认定其一处有效,其他宅基地按违法用地查处,宅基地上建筑物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市政建设需要征收其违法使用的宅基地时,只对土地进行补偿,不对违法建筑进行补偿。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宅基地。严禁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因城市建设对城区村民房屋进行拆迁安置的,一律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

七、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一律全额缴入市财政设立的土地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土地质押贷款和国有建设用地开发整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挤占或挪用出让金等土地收益。对于低价出让土地,随意减免地价,挤占挪用土地收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规划土地管理范文第4篇

为强化*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区)土地统一管理,切实解决多家管地、多头供地、违法用地的突出问题,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加强*城区土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土地统一征收

*城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所有的建设用地于20*年1月1日起全部收归市国土资源局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向社会供地。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程指挥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发经营单位)以任何方式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

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需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征地方案按程序组织征收。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复的征地补偿标准,严禁擅自提高和降低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全额支付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拒不腾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责令其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不得强揽工程或以其他名义阻挠施工建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征地和签订购买农村集体土地的协议,不得“以租”将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坚持土地计划供应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年度用地计划和*城区储量的土地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房产、建设等部门编制*城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城区年土地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应优先保证工业用地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房地产用地比例应严格控制。未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土地,不得供应。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对于未取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三、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成立市土地储备委员会,负责决策、协调、监控有关土地储备和出让事宜。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产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以下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而依法征收的土地;(二)已列入旧城改造项目计划或危旧房改造计划的土地;(三)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改制、破产、兼并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国有土地;(四)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五)政府依法收购和整理的国有土地;(六)土地使用权期限已满、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履行出让合同、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八)土地使用者要求政府收回的土地;(九)未确定使用者的土地;(十)原划拨土地需要转让的土地;(十一)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可以收回的国有土地。

四、规范土地出让方式

对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工业用地不允许划地招商、零地价招商,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他用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五、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严格执行《*省土地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195号令)。*城区土地使用权交易(包括土地出让和转让)都必须进入*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公开运作,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禁止场外交易。凡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者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或者申请改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转让、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因土地抵押而引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法院判决用于债务清偿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都必须进入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招标、拍卖或者变相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集资、合资、联营、联建、抵押、出租等形式处置或使用划拨土地,禁止利用划拨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抵债、与他方易房、易物;任何单位不得以裁定、决定或者他形式将非法取得的土地用于清偿债务。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必须拟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按标准缴纳土地收益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因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登记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产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的,市国土资源不得为其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出让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缴纳有关税费后,市国土资源局方可为其办理土地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对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的,不得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

六、加强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有宅基地面积达到限额标准的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确需另行使用宅基地的,原宅基地必须退出。宅基地限额面积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农民旧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规定限额标准的,超出宅基地限额标准的面积在拆迁或改建时予以收回。一户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的,只能认定其一处有效,其他宅基地按违法用地查处,宅基地上建筑物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市政建设需要征收其违法使用的宅基地时,只对土地进行补偿,不对违法建筑进行补偿。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宅基地。严禁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因城市建设对城区村民房屋进行拆迁安置的,一律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

七、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一律全额缴入市财政设立的土地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土地质押贷款和国有建设用地开发整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挤占或挪用出让金等土地收益。对于低价出让土地,随意减免地价,挤占挪用土地收益,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规划土地管理范文第5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在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建设用地、农用地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划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预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属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可通过用地预审,同时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未通过预审的建设项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休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审查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要建立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计划对用地总量和用地方向的调控作用。农用地转用必须纳入计划,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计划指标台帐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三、制定和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法规、规章,加强执法检查,推进规划法治化

加强法制建设是有效实施规划的保障。要尽快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完善规划法规体系。各级也要根据本地实施规划的需要,制定和完善地方配套法规、规章,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严格执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不允许任何地方、任何领导随意改变规划。擅自修改规划、违反规划批地和用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规划实施的经常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地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就规划实施检查情况,同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深入调查研究,搞好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和方法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客观情况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近期要重点围绕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快城市化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和措施。

搞好规划实施试点。部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部分市或县作为规划实施试点,加强跟踪调查,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研究探索实施规划的新机制、新方法,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相应开展规划实施试点工作。

五、加强规划基础业务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实施管理水平

切实做好规划档案管理和规划成果备案管理。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和成果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并按要求做好规划成果上报备案工作。规划实施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也要及时收入规划档案。

运用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加快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标准的研制,尽快建设全国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市、县级规定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设,以指导和推动各地的工作。实行常规监测民遥感监测相结合,切实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对重要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规划实施遥感动态监测。

六、搞好规划队伍建设,保障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