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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精选

小学生法治意识

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1篇

在持之以恒的普法中,大部分学校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带法回家”、“模拟法庭”等,形成了制度化的活动。通过各种各样的普法活动,实践了依法治国方针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促进了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造就合格公民,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了贡献。

但是在学校普法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以下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课时不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解决。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有关会议和文件中明确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教委这一机构自已就能做主、决定的事,必须有省或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的课时,二则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学生负担。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份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二是师资不到位。由于从国家教委开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入课堂的规定,因此,各类各级的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的法律教育专业,当然各级各类的学校在师资的配备上就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人才。虽然政治课教师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和全面,尤其是要面对没有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个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如何针对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识规律讲授法律知识?如何让学生使能够容易接受和掌握?如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关键问题。三是教材不配套。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法制课本,且从1998年秋季才开始使用,全国各地的一些学校在三个五年普法教育过程中,积极响应普法的有关号召,在法制教育进课堂中进行了有益尝试,编印了一些法制教育读本。广东省、天津市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我们在借鉴广东、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编印的《法制教育读本》,虽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赞誉,但后续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仅有读本,没有教案和参考资料,老师上课没有参考依据,只能凭借自己的理解来备课;二是法制课教师缺乏培训,上课效果保证不了;三是教材发行不到位,有的学校没有征订相应的教材,也就无法为学生提供学习的资料。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有关精神,首先应该是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应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六个在”:

一、在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列入目标责任制,做到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各相关部门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一本好的教材。教委和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三、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提高后进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后进学生档案,制定转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鼓励教师从各方面接近扣进学生,及时肯定他们的进步,表扬他们的优点和成绩,指出缺点和错误,调动他们要求转化的积极性。教师备课时要较多地考虑后进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尽可能做到具体、形象、深入浅出,让他们听得懂、学得会,尝到认真学习的甜头,由厌学变为爱学。要开展一带一、一对好的活动,让班里优秀生与后进学生结成对子,使扣进学生受到优秀生良好品德、学习态度潜移默化的熏陶。

四、在管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教委和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五、在指导上督查评估,提高实效。作为普法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在适当时机,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指导,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给予推广,从整体上推进学校普法教育的发展。要建立并完善市对校、校对班、班对个人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工作实效。要设立普法宣传员,负责拟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检查学生普法学习宣传情况,定期督促,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2篇

在持之以恒的普法中,大部分学校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带法回家”、“模拟法庭”等,形成了制度化的活动。通过各种各样的普法活动,实践了依法治国方针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促进了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造就合格公民,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了贡献。

但是在学校普法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以下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课时不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解决。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有关会议和文件中明确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教委这一机构自已就能做主、决定的事,必须有省或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的课时,二则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学生负担。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份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二是师资不到位。由于从国家教委开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入课堂的规定,因此,各类各级的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的法律教育专业,当然各级各类的学校在师资的配备上就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人才。虽然政治课教师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和全面,尤其是要面对没有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个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如何针对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识规律讲授法律知识?如何让学生使能够容易接受和掌握?如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关键问题。三是教材不配套。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法制课本,且从1998年秋季才开始使用,全国各地的一些学校在三个五年普法教育过程中,积极响应普法的有关号召,在法制教育进课堂中进行了有益尝试,编印了一些法制教育读本。广东省、天津市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我们在借鉴广东、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编印的《法制教育读本》,虽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赞誉,但后续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仅有读本,没有教案和参考资料,老师上课没有参考依据,只能凭借自己的理解来备课;二是法制课教师缺乏培训,上课效果保证不了;三是教材发行不到位,有的学校没有征订相应的教材,也就无法为学生提供学习的资料。

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有关精神,首先应该是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应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六个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在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列入目标责任制,做到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各相关部门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一本好的教材。教委和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三、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提高后进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后进学生档案,制定转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鼓励教师从各方面接近扣进学生,及时肯定他们的进步,表扬他们的优点和成绩,指出缺点和错误,调动他们要求转化的积极性。教师备课时要较多地考虑后进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尽可能做到具体、形象、深入浅出,让他们听得懂、学得会,尝到认真学习的甜头,由厌学变为爱学。要开展一带一、一对好的活动,让班里优秀生与后进学生结成对子,使扣进学生受到优秀生良好品德、学习态度潜移默化的熏陶。

四、在管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教委和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五、在指导上督查评估,提高实效。作为普法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在适当时机,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指导,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给予推广,从整体上推进学校普法教育的发展。要建立并完善市对校、校对班、班对个人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工作实效。要设立普法宣传员,负责拟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检查学生普法学习宣传情况,定期督促,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3篇

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有利实践了依法治国方针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促进了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造就合格公民、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推动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但笔者也发现以下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课时不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仍然是个没有完全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我市有关会议和文件中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市级教委这一机构自己就能做主、决定了的事,必须有省或者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其他课时安排法制教育课,一则破坏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课时;二则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学生负担,造成一些学生家长怨声载道。无论如何都行不通。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份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是师资不到位。由于从国家教委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课堂的规定,因此,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法律教育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在师资配备上也没有专门法制教育人才,只有政治课教师。虽然政治课教师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全面;尤其是要面对没有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个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如何针对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规律讲授法律知识?如何使学生能够容易接受和掌握?如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关键问题。

三是教材不配套。就笔者个人掌握的资料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法制课本,且从1998年秋季才开始使用。全国各地的一些学校在四个五年普法教育过程中,积极响应普法的有关号召,在法制教育进课堂中进行了有益尝试,编印了一些法制教育读本。天津走在全国前面。我市在借鉴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编印的《法制教育读本》,虽然得到有关领导的赞誉,但后续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仅有《读本》,没有教案和参考资料,老师上课没有参考依据;二是法制课教师缺乏培训,上课效果保证不了;三是教材发行不到位,全市中小学生共70多万,教材发行却只有15万册。

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首先应该是我市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应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

1、在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宣传力度。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积极性。

2、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由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已经出版,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已在进行修改。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等方式,深入浅出阐释基本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3、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xx市转化后进学生工作网络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提高后进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4、在管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应当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4篇

年是全面完成我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陕政法发〔〕19号)精神、以及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陕教政〔〕2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年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培养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奠定坚实基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主题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三、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要求,通过在全省中小学进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使广大青少年学生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培养和造就一代新人。

(一)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提高法制教育质量与效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电视及报告会、演讲会、讨论会、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板报、专栏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教育法》、《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学习宣传效率。使广大学生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深刻理解和领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勇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课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考试的范畴。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教育作用,特别是要在思品、政治、语文、历史、综合教育等课堂教学中,科学合理的渗透法制教育。课堂教学要注重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在此基础上,法制教育还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相结合,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立体式教育网络相结合。

(三)积极组织征文比赛活动。征文比赛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省上将在今年上半年举行全省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征文比赛活动。征文以“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题目自定),内容要紧扣法律知识,并贴切实际,贴近生活,体现学生的思维和写作特点。字数一般在800-1500之间。

征文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2月份到8月份,为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宣传、积极撰文、推荐上报阶段。各市推荐上报参赛征文:小学30篇,中学20篇。

第二阶段:9月份为省上统一评选,表彰阶段。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认真评选,拟评出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00名。同时,对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出优秀组织奖,并通过媒体公布和表彰。

为便于各地各校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组织好征文比赛,、教育部、司法部联合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法制教育》读本(分为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初中版,高中版),作为推荐用书。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征订。

(四)继续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做法、经验,继续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年底,省教育厅将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抽验,审定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积极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团委、司法等部门,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搞好“五五”普法督导检查与验收,全面完成规划任务。今年是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上半年要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活动。下半年要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省教育厅将从10月起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验收。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各地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中小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中去。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校根据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计划、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认真扎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自查自评,将“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与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总结紧密结合,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四)总结表彰阶段。省教育厅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检查评估结果,结合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工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

小学生法治意识范文第5篇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理论的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

2.突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引导学生远离社会陋习,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3.突出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和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治安管理法、刑法宣传,加强学生防盗窃、防人身伤害、防诈骗抢劫教育,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治安刑事责任事件。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理念”为主题,根据广大师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育人为本,以集中宣传教育为途径,着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着力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着力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着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水平。

三、实施内容

1.集中宣传活动。各学校要把“法治文化进校园”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橱窗、校内广播电视、黑板报、校报(刊)等载体,大力宣传法治教育有关知识;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建设开通法治教育专题网页或网站,组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法律案例辨析等形式多样的网上法制教育活动。

2.课堂教学活动。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明确学校法律课教员,规范法制副校长制度,组织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力量。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班级配备一名法制宣传委员,使全市在校生全面接受系统法制教育,要求在校生通过专题讲座、社会实践等形式每年法制教育课不少于6课时。

3.法治主题活动。针对广大青少年学生不同年龄的心理规律和文化需求,将法制文化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各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活动,使法治文化在润物无声中占领思想阵地,让法治文化建设获得持久的文化魅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开展“五个一”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即:阅读一本法律书籍,撰写一篇学法日记,召开一次法治文化主题班会,参加一次法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一场青少年法律知识比赛。

4.教育宣讲活动。高校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法治文化宣讲队到农村乡镇、社区街道、工厂企业进行宣讲,实现法治文化进校园与法治文化进农村有机结合。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以班为单位收集法治警句、格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绘画创作比赛和观看反腐内容的影视电教片等。

四、活动安排

1.举办全市中小学校“法治文化进校园”启动仪式。各地、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生“校园法治文化节”活动,重点抓好“五个一”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即:阅读一本法律书籍,撰写一篇学法日记,召开一次法治文化主题班会,参加一次法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一场青少年法律知识比赛。

2.各级普法办要在普法网页上开辟“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专栏,根据本地,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3.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登录:*.网上普法大赛采取网上答题的形式,参赛者通过实名注册登录相关网站答题,即时提交答案,竞赛活动组委会根据答题成绩确定获奖人员。竞赛分月赛、年度赛。选手参加网上答题的成绩,将作为选拔现场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选手的重要条件。

4.开展“法律名师大讲堂”活动,邀请法律专家为广大学生讲授法律知识。

5.举办《画说权利》漫画征集有奖大赛,活动的详细规则和具体通知请点击*法制网(*)相关链接或登录“权利辞典”网站(*)。

6.开设网络法律宣传平台,发挥“林警官在线”(*)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对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案例教育、防范提醒等服务,引导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7.加强全市各学校“一网一栏一报一架”建设,即:校园网上开设“法制在线”窗口,校园内建立法制宣传栏,校报上开辟法治文化板块,校图书馆设立法治文化书架。

各项活动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普法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在大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法治文化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学校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门与教务部门及其他工作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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