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小学安全管理

小学安全管理范文精选

小学安全管理

小学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一)溺水每年暑假都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期,原因在于小学生活泼好动,自控力差,如果有朋友在一旁怂恿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坚持己见。因此,溺水事故往往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死者人数很少只有一个,往往是多个。这就是典型小学生结伴去河边玩耍发生事故的例子。针对这种情况,学校除了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外,更需要学生家庭的有效监管。只有双方共同担负起监督作用,才能有效防止此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交通事故近年来的学校交通事故又以校车为主,经常出现载有大量学生的黑校车发生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惨案。因此,为了让这种悲剧不再重演,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用于专门接送学生的,必须建立起健全的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也必须进行检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此外,接送学生用的校车必须统一贴上醒目标志。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和报废车以及私人车辆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也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悲剧。

(三)踩踏小学生心智还属于发育阶段,仍旧会沉迷一些迷信思想,由此会因为闹鬼的恶作剧和电灯昏暗引起恐慌,或在设置不合理的楼道内因为拥挤或其他原因致人摔倒,随后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让学生接二连三地倒下,最终引发踩踏事故。针对该种情况,学校必须建立周全的应急机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此外,学校还必须大力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认知能力,避免在混乱情况下出现慌张、受惊的情况。学校楼梯间的建设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极端情况的出现,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

(四)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寄宿学校,因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导致寝室不通风,或者明火虽灭,但暗火仍存在,一氧化碳源头没能及时掐灭所造成的。因此,寄宿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严格禁止寝室存有煤气炉或其他火源物品。除此之外,学校还要配备专人夜班巡逻,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社会性的安全事故

社会性的安全事故是由公众人物之间的矛盾激发而造成意外伤害的事故,带有一定的不可测性和社会危害性。

(一)学生斗殴小学生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很容易感情用事,经常会因为一言不合或者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同学拳脚相向。虽然伤害性相较于其他事故来说并不算高,但由此造成的伤害却最为常见,如果管控不好对于学生的心理发展和学业都有不利的影响。学校在这方面要加强监督作用,及时排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对于惹是生非的学生要严加打击,绝不姑息。

(二)校园伤害因为学校举办活动(如运动会、春游、扫墓)而造成学生的意外伤害属于校园伤害,是因为学校在活动组织的过程中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从而致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学校一方面要在组织活动前做好周全的应对计划,在事故发生时要第一时间处理受伤学生;活动过程中要分管好各个教师的职责所在,让监督覆盖到整个学生队伍,不留一点死角。

(三)自杀自杀的原因有很多种,一般在小升初阶段多因学生不堪家庭和学校的双重压力而选择轻生。学校要适当为学生进行减负,不能给予学生过大的学业抱负。尤其是小学生心智并没发展成熟,抗压能力弱,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压力时会选择走极端。因此,教师必须了解自己学生的心理动向,尤其在学业比较重的时候要适当去开导学生,主动找学生谈心,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三、其他事故

小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复杂而多变,因此受伤害的情况也不一而同。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必须进行大量的伤害数据整理分析,预防每一种可能再次出现的伤害,以防悲剧重演。

(一)食物中毒所谓病从口入,今年来学校内部发生食物中毒的现象多有发生。而小学生又因为判断能力差,无法分辨食物的变质与否,因此学校就必须起到监管职责,在相关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食物材料和食堂卫生的安全等级。有些学校食堂存在着无卫生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食堂后厨工艺流程不合理、卫生环境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实验课事故在自然教学过程中,为了让学生更直观地认识到自然现象的本质,教师往往需要借用到部分化学器材和药品,由此带来的学生伤害事故也屡见不鲜。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需要加强对实验室的领导和管理,指定一名教师专门负责实验室工作,并指派其余相关学科的教师或者实验室的技术人员主持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还要建立规范的化学药品使用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师生的使用安全,将废弃废置的化学药品及时转移。同时,学校还要严格控制小学生在实验室的行为规范,让学生不准随意触碰任何化学器材和药品。

(三)闲散人员安全今年几起恶性杀伤小学生案件都与社会闲散人员有关系,造成的后果影响也十分恶劣。现如今的社会生活压力大,部分社会人员心理情绪极为消极,厌世、愤世的负面情绪占绝对主流,在冲破心理临界点之后会做出十分耸人听闻的举动。小学门卫因为入职门槛相对较低,对于部分社会人员具有一定的收容作用,但也不排除其中就有这样的危险分子混迹其中。对于这种情况,学校必须建立起严格的门卫制度,配备专职的安保人员和健全的入职记录。对于校外人员必须做到登记和验证有据,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品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以及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四、结论

小学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8、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小学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小学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1.1病毒传播“重灾区”

校园网在提供给广大师生工作方便的同时,也变成了病毒传播最快捷的途径,特别是P2P等网络新技术的运用,通过P2P下载的程序、电影、软件和电子邮件都可能带有病毒。网络病毒轻则会大量占用有限的带宽,使网络速度变慢,重则会导致用户的信息和重要数据外泄,造成严重的后果。

1.2安全意识“薄弱区”

早期的网络结构中,只有防火墙设备对服务器群进行安全防护,其主要手段是端口控制和包过滤等措施,这些防护措施在Web2.0时代到来后,在P2P技术广泛应用和接入终端多样化的情况下,已略显不足,但很多网管人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淡化了安全防范的意识。现在,随着黑客攻击工具(如灰鸽子、特洛伊木马、DDoS攻击软件)的“傻瓜”化使用,大大增加网络受攻击的可能性。

1.3人为破坏“试验区”

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行为管理、防火墙、服务器以及交换机等,其中路由器、行为管理、防火墙、服务器等设备一般都放置于中心机房,受到人为的破坏可能性要小一些,而接入交换机、光纤和网线则分布在校园内的各个建筑中,某些人员可能出于好奇或试验的目的将它们有意无意地损坏,造成校园网络的瘫痪。另一方面是好奇心重的师生或不法人员利用黑客工具对校园网络系统进行破坏,如侵入学校数据库,在学校论坛上链接非法或虚假信息,利用ARP欺骗软件试验网络的管理水平等。

1.4软件自身“漏洞区”

在目前的校园网络中,绝大多数用户都在使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运行于windows操作系统之下的各类应用软件,这些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由于技术的原因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安全漏洞,而这些安全漏洞的存在,可能会被病毒或黑客利用,使得校园网络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如广大师生广泛使用的Flash插件、Office办公软件、QQ等即时通讯软件和各类在线视频播放软件等。特别是IE浏览器,不断爆出高危漏洞,近日,又曝出cve编号为cve-2012-4969,远程攻击者可利用这个漏洞执行任意代码。

1.5非法信息“集散区”

许多中小学校园网经过多年的建设,网络拓扑结构较为复杂,使网络的监控变得非常困难。特别是随着无线网的高速普及应用,各种自带设备(BYOD)和无线智能终端(如ipad、智能手机)的接入,加剧了网络管理的难度。加上现在网络上各种论坛、blog、微信等个人信息渠道的泛滥,网民网络道德行为失范,导致互联网上的非法信息泛滥成灾,使校园网成为非法信息的集散区。综上所述,校园网安全管理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建立健全网络使用的各种制度,规范用户的上网行为,提高校园网用户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是从设备入手,选用先进的网络设备,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构建相对安全的网络体系。

2校园网络安全问题的对策

2.1完善网络制度建设

制度管理是保障网络安全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网络秩序,学校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两高”明确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标准》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学校还可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网络管理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规范网络用户的网上行为,从认识上提高网络用户的安全意识。

2.2强化技术防范手段

保障网络安全运行不能仅靠制度,只有不断强化技术防范手段,提高安全风险意识,不迷信任何安全神话,从技术上构筑相对安全的“堡垒”才是行之有效的策略。

2.2.1重视一“墙”之隔

在网络边界配置防火墙,利用硬件防火墙的强大功能为网络提供安全保护是当前中小学校园网的通行做法。但很多网络管理员并没有高度重视防火墙的防“火”作用,策略配置不够全面,甚至使用设备的初始密码,将网络之门洞开。由于技术的原因,早期的防火墙配置较为复杂,也制约了性能的发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部分硬件厂商已推出下一代防火墙,这些防火墙有强大的主动防御功能,配有超大URL分类过滤库,可以有效地拦截非法、病毒等不良网站,同时集成IPS入侵防御和云查杀引擎,能大大提高网络的安全运行能力,有条件的学校不妨在设备的升级换代时选用。

2.2.2关注一“路”由你

路由器是网络环境中的另一个重要设备,它是一种连接多个网络或网段的网络设备,它能将不同网络或网段之间的数据信息进行“翻译”,以使它们能够相互“读”懂对方的数据,从而构成一个更大的网络。我们可以利用路由器的访问控制列表(ACL)来执行数据包的过滤,达到控制网络上数据包的传递,限制虚拟终端线路的通信量或者控制路由选择更新的目的。如网络中只开放Web服务,则只需允许http协议通过,屏蔽像ftp、telnet等一些协议,提高网络的安全性能。

2.2.3倾注一“网”情深

网络安全管理不能是一味地面对虚拟世界的比特流,应用纯技术手段进行攻击与防范的技术游戏,同时也要倾注感情,进行人性化的管理。

(1)应用网络行为管理。现在网上聊天、网上购物、在线视频、BT下载、网络游戏等诸多应用的同时,给网络带大巨大的压力。为了有效控制、记录用户的上网行为,简化管理难度,笔者使用深信服公司的行为管理,它可以根据带宽分配策略限制P2P、在线视频、大文件下载等不良应用所占用的带宽,保障OA等办公软件的正常使用,提升办公应用的使用效率,还可以详尽记录用户的上网轨迹,做到网络行为有据可查。但也不能无视教职工正常的娱乐需求,进行一味的网络封堵,在保证网络办公的同时,应充分考虑网络的其它应用。

(2)部署防泄露方案。校园网中用户的注册信息、学生的学籍、教职工的登记信息以及财务数据都是需要保护的机密数据。这些信息一但因管理不善被入侵或丢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作为网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做好数据的备份和加密保护工作。有条件的学校甚至可以部署数据丢失防范(DLP)解决方案,DLP解决方案具有监控和防御功能,可以热备数据,防止因机器故障导致数据丢失,还有中心化管理功能,包括策略的创建和执行,生成报告和数据过滤等。

小学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为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上机操作程序,确保微机室设备和师生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微机室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铁栅栏,钥匙由专人负责,并确保应急时,人员能安全撤离。

2、室内电源线路布置要科学规范,要定期检查,保证通风性能良好,要有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设备。

3、严格执行上机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或插接各种电源,严禁将书包及危险品带入机房,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每堂棵都要定人定机,并有记录。杜绝室内无教室指导,学生自行操作的现象,任课教师与微机室管理员要做好检查、签字交接工作。

5、微机室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防盗、防雷击等设施,作好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击、安全用电工作。下班时要检查报警电源是否插好,关闭电源,门窗落锁,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