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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档案管理范文精选

施工档案管理

施工档案管理范文第1篇

盾构是掘进机的简称,它是在钢壳体的保护下完成隧道掘进、拼装作业的集机、电、液、控为一体的大型设备。由于盾构法隧道施工具有机械化、自动化、效率高、安装性强、对地面环境干扰小等优点,因而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盾构法是隧道工程的一种主要修建方法,是软土隧道的标准和首选的修建方法。

2我国目前是世界上使用盾构数量最多、发展最快、未来需求最大的市场。已是世界上的隧道第一大国

我国经过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持续建设,我国在隧道及地下工程领域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至今已建成各类隧道超过7000座,隧道总长度超过4000km,隧道数量和总延长位居世界首位,并且目前仍以每年新建200-300km隧道的速度在增加。

21世纪是我国隧道及地下工程大发展的世纪,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要完成近6000km的地下隧道建设,平均每年约300km。到2010年,国内各种地下工程建设约需岩石掘进机、盾构机约180台(不包括微型机),年均需求量约为30台。截至目前,使用的盾构总数约有200多台次。

2.1城市地铁快速发展,对盾构需求最多。我国城市地铁正处在高速发展期,地铁和轨道交通规划总长度已超过3000km。目前已建成和在建的数量仅占规划数量的10%左右,未来城市地铁建设仍将快速发展。

2.2越江隧道建设方兴未艾,对大直径和超大直径盾构的需求将有快速增长。至今有10个城市已建或在建20多座盾构法越江隧道。计划中的越江盾构隧道更多。

2.3城市各种地下管线隧道有待发展,对盾构的潜在需求大。有关专家预测,我国城市的给水、排水、电缆、电讯、热力、输气等隧道工程的长度将超过1000km,其对小型盾构、微型盾构或掘进机的需求量也相当大。

2.4长大、特长铁路公路及水工隧道增加,对掘进机需求增加。

3盾构法在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涉及行业和城市多,要求规定不一致。行业涉及地铁、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等;涉及城市目前在建地铁城市15个。

二是采用的规范不准确。我国各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有的依照地铁、有的依照铁路、有的依照公路、有的依照水利水电等规范,再结合市政规范来实施,给施工文件与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增加了难度。

三是新参与的施工、监理队伍多,对我国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要求、水平、起点不一,条件各不相同。目前参与盾构施工的单位超过40家,分布于多个地区、多个行业,并且还在增加。

四是更新型的盾构机数量大、类型全、技术含量更高,至今我国使用的盾构机数量已超过200台次。包括了土压、泥水、复合式,双圆等类型,直径从3m至15.2m等。其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要求有的甚至是空白。

五是档案意识淡薄。施工企业重施工生产轻档案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本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却未能及时列入工作日程,与工程施工不能同步;在工程项目中,平时不重视工程档案和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一旦得知业主或上级检查,就搞突击,临时补资料,甚至对档案管理人员反映的问题未引起重视,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对于工程项目部来讲,一般都未配专职人员,而是由项目经理临时指派缺少盾构施工档案管理知识的人员兼职,更没有专门的资料室与相应的设备,往往使应该归档的资料分散在专业技术人员手中,很容易丢失或损毁。

档案质量欠佳,目前大多数盾构施工的工程档案都存在原始资料填写的不完整、不及时、不连续;档案电子文件、电子信息缺漏;部分归档资料不具有完备的法律手续等等情况,由于盾构施工档案多,目前档案移交工作普遍滞后。难以达到工程竣工档案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的要求。转贴于中4盾构法在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提高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水平的途径

盾构施工的工程档案是工程项目实施中阶段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为载体的文件资料。它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城建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盾构施工是高度机械化的一种施工,每日产生大量的数据,如何对这些海量数据进行有效地归档处理也摆在了我们面前。

针对盾构施工工程档案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的解决途径。

一是明确规范,严格实施。

200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了《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该《规范》于2008年9月1日实施。因此,盾构法在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此《规范》实施。其次,要主动参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主要项目的统一规定,依照《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制定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技术文件主要项目的统一规定及表格表式目录。例如:在《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中,选定盾构法隧道施工工序质量评定项目一览表,依照《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和盾构法施工的特点,制定每一项目的《工序质量评定表》。

二是用准规范,严格管理。

按该《规范》1总则1.0.6条,“盾构法隧道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的要求,针对盾构法隧道施工一般只实施隧道主线的特殊情况,对非隧道主线施工的出入口、随匝道等,其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则按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尽快起草、制定和实施《盾构法隧道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统一施工文件表格,以规范盾构法在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

三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第一是要充分认识盾构施工工程档案的作用。是要强化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质监、安全等单位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意识,使他们认识到工程档案是建设经验的积累和宝贵的技术储备,充分开发、利用工程档案这个宝贵的信息资源,可以为促进社会的技术进步和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是要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明确“科学收集、分级管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具体操作程序;出台工程档案的考核与奖惩办法等,使档案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序进行。根据档案管理的检查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采取定期考核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的档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档案职能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是科学收集,严格要求。

其一,科学收集施工资料。盾构施工属于地下工程施工,许多理论还不完善,施工经验对同类工程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由于地下工程未知因素很多,盾构施工会发生一些没有预计的情况。因此,各地工程质监站、城建档案馆必须加强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工作的指导,明确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要求。在工程开工前,议定项目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详细的实施方案。针对盾构法施工中的特点,对工程大部分情况需要用影像记录、数据记录,表格的实时记录。如,对文字、图表的大小及格式做出明确规定;图纸附加电子文档一份保存,便于存储及查询。对于盾构机安装、盾构进出洞、旁通道的施工等关键工序,均应采用声像资料来记录,并将拍摄内容、时间、格式也应做出相应规定。

其二,档案工作与工程同步进行。盾构施工由于工程量大,资料数量多,施工时间相对较长,需要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档案人员,并做到“三参加”,即档案人员应参加生产调度会或工程例会,参加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工程验收,档案资料做到“图、表、物”相符、数据准确,填写、审批、签章手续要完备,无擅自修改、伪造和后补现象,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归档要求,使档案人员了解工程动态,及时收集、整理原始档案资料。

摘要:盾构施工文件及工程档案工作,须要建设、质检、档案等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加强宏观监控,不断完善管理法规体系。尽快实现盾构法在城市过江隧道施工中施工文件与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其工程档案就一定能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盾构施工及工程档案也就一定能为城市建设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关键词:盾构;施工文件;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1]黄小林.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J].山西建筑,2006,32(2):13214.

[2]李金.高速公路施工档案管理中的几点体会[J].山西建筑,2006,32(2):18219.

施工档案管理范文第2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档案条例》、《档案馆工作通则》以及《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暂行规定》,为加强我馆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县档案馆是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文化事业机构,是全县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其业务工作受同级和上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县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集中统一管理本区域内的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县档案馆开展下列工作:

1.接收与征集档案资料;

2.科学的管理档案;

3.开发档案信息利用工作;

4.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

5.利用档案参与地方文化交流活动,民族民间节庆活动,加强与教育、图书、文博、情报、史志研究部门的合作与交流。

第二章档案的接收与征集

第四条县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范围:

1.中共县委员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直属的临时机构形成的档案。

2.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形成的档案。

3.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形成的档案。

4.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委员会形成的档案。

5.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形成的档案。

6.县级各派、各人民团体形成的档案。

7.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档案。

8.人民银行及专业银行形成的档案。

9.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属独立分管某一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10.既是县政府职能机构,又受上级专业主观部门领导和管理的机构,在行使政府职能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和部分反映地方某项重要事业或建设活动为主的专业和科技档案。

11.县级各普通学校、专业学校形成的档案。

12.县级各医疗机构形成的档案。

13.经协商同意,接收对国家、社会具有长期保存使用价值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经营管理出色、贡献较大和有地方民族特色)、典型个体户、专业户形成的档案。

14.县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属的撤销机关、团体的档案。

15.建国前本县的革命历史档案和各个历史时期的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

16.本县形成的反映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政治、历史、文化、宗教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和资料。

17.经协商同意,收集或代存本县著名人物的手稿、作品、传记、笔记、音像档案资料等。

18.组织人事部门移交的干部档案。

19.本县传统名特产品、名胜古迹,工艺美术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

20.反映本县历史和现状面貌的报刊杂志、地方志、专业志、部门志,历史文献以及家谱等与馆藏档案有关的各种资料。

21.本县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既属于文物又属于档案的文献、实物等。

22.其它档案和历史资料。

23.公安、邮政、气象、公路等部门档案在一定时期内保管本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和资料。但应定期向县档案馆报送室藏档案资料目录。

第五条县档案馆接收档案的期限

1.县档案馆接收立档单位永久、长期(2007年以后形成的接收永久)保管十年左右的档案。

2.重大活动档案的接收按《云南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要求和手续:

1.进馆档案应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并按规定整理好。

2.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2001年以后形成的档案同时接收机读目录)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3.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

第七条县档案馆要加强对历史档案、资料的征集。档案的征集按《云南省档案征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县档案馆的档案以全宗为单位,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每个全宗建立全宗卷,记载立档单位和全宗历史演变情况。

第九条档案馆必须坚固适用,并应具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设施。

第十条档案馆应研究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不断延长档案的寿命。对已破损和字迹褪变的重要档案,要及时修复或复制。

第十一条档案馆对无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机关批准,方能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馆应进行下列统计工作:

1.对档案的改进和移出、全宗和案卷数量、利用情况,及时准确地进行统计。

2.按要求,向同级和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报送本馆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十三条档案馆应对馆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处理。

第十四条档案馆应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并应用新的科学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五条档案馆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利用工作,并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历史档案。

第十六条档案馆应设立阅览室,积极改善阅览条件,为利用者提供方便。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开放档案目录,印发档案馆指南等,为各方面广泛利用档案和资料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档案馆提供利用档案,应遵循下列规定:

1.利用者查阅、摘录或复制档案,必须持本单位的正式介绍信,注明利用者的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

2.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4.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后,加盖档案馆提供利用专用章方为有效。

5.利用所复制的档案,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6.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学者利用档案,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档案馆应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的研究和编纂工作,根据需要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其他资料。

施工档案管理范文第3篇

1档案收集整理不及时

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时形成完整体系,确保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效果。建筑企业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对施工档案没有及时进行收集整理的问题,影响了档案的系统性,使施工档案难以发挥其作用。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受到建筑企业多方面影响,一些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以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对建筑工程施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影响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在企业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建筑工程在建设后期,工程建设技术人员陆续撤离施工现场,带走部分专业施工技术档案,导致建筑工程后期施工档案的分散,给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带来困难。档案整理人员对施工技术档案等专业性高的文献资料把控度不够,整理过程中难以形成具有完整体系的施工档案,给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影响。

2建筑工程施工难度提高

施工档案数量增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建筑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筑工程的施工难度,增加了工程项目的施工档案数量。如果建筑企业没有做好工程项目施工档案管理准备工作,依然采用原有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办法,必然降低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管理质量。建筑工程的施工档案包括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档资料,随着工程建设难度的不断增加,施工档案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需要建筑企业根据具体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建筑工程档案收集质量。建筑工程的档案管理,因为档案数量的增多,造成档案管理难度加大,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建设资料,也被保存在施工档案中,而工程总结、竣工验收等重要资料却没有被完整保存在施工档案中。

3施工档案资料的有效性缺乏

保证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是一项周期性长的工作,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建筑工程的档案资料因为复印份数少或保管措施不到位,施工档案资料没有真正受到保护监管,难以保证其有效性。建设施工过程中,因为某些项目的负责人并不是时时都在施工一线,一些重要的现场资料填写,会出现代签现象,难以保证施工档案的有效性。因为施工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意识薄弱,没有及时将施工档案转交给业主,或在完成施工档案的转交之后,并不及时对施工档案重新进行收集整理,错过了施工档案交付后的最佳整理期,给建筑施工档案的最终价值成型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档案的利用过程中,一些建筑单位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施工档案的重要性,对施工档案的利用也仅限于工程验收证书、工程最终预算等方面的查验,其他价值性更高的技术文档并没有真正利用,给施工人员造成施工档案实效价值并不大的错觉。

二建筑施工档案管理主要问题的成因

1施工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效果不够

目前,在建筑工程中,施工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还缺乏相关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各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对施工档案管理的方式方法存在差异,影响了施工档案的统一管理。由于没有健全的施工档案管理制度,导致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档案的管理随意性大,难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质量。随着建筑工程建设难度的提升,档案资料数量越来越多,没有科学、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为档案管理工作做支撑,导致档案管理效果难以落到实处。

2建筑建设单位和建设人员重视程度不够

一些建筑建设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仅仅把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工作当做建筑工程中的一般临时性工作,没有制定企业内部的施工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缺乏专职施工档案管理人员,难以保证施工档案管理质量。施工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在一些建设人员看来是一项苦差事,导致档案管理积极性不高,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中,没有做好鉴定验收工作,材料归档范围没有明确,影响了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效果。

三加强建筑施工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1明确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范围

要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首先要保证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范围,在明确了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范围之后,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的整理效果。目前,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的收集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前期的准备资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和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文档资料。项目施工前的准备资料主要包括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审批表、设计图纸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定位测量等资料;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包括项目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在明确了项目施工档案的收集整理范围后,严格按照范围要求完成档案收集整理。

2加强建筑企业的制度建设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认识程度企业根据我国对现场施工档案的具体法规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建筑企业在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效果落实过程中有章可循。建筑企业要积极通过开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建筑工程人员对施工档案的重视程度。建筑企业在施工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克服传统管理经验,对施工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明确,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档案的质量。

3保证施工档案的真实有效

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档案,必须保证施工档案的真实有效,从档案形成的源头开始,把建筑档案的形成融入到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建筑企业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对档案形成进行有效跟踪,保证施工档案的真实有效。

四结束语

施工档案管理范文第4篇

1工程项目档案的特点

工程项目的独特性、整体性、多方参与性、周期性、动态性等特点,决定了工程项目档案具有专业性强、成套性强、形成分散、阶段性强、变更频繁、种类多样等特点。

1.1专业性强

每一项工程项目都有自身的独特性,需要与之适应的专业的参与,因而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就铁路建设项目而言,其涉及的专业技术活动主要是建筑施工活动,整个项目涉及勘察、设计、基建、科研、设备安装等活动。因而,项目文档作为项目建设开展的记录材料,相应地具有鲜明的专业性特征,不同专业的技术文件不能混淆在一起。

1.2成套性强

成套性是工程项目档案的重要特点,因而在项目文档的收集整理中要力求做到齐全完整。工程项目档案的成套性特点是由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决定的。对于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言,项目从最初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到设计、施工、竣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项目文档真实地记录了这个过程,具有成套性。具体来说,项目文档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设计文件、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监理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一系列的材料,这一系列材料共同反映了建设项目的全貌。施工技术文件一般从部分到整体的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积累。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中主要作为施工方参与,在施工活动中本身也存在文档完整性管理的要求,同时所产生的施工文件也是项目文件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有效地做好施工技术文件的积累工作,从而保证施工文件本身乃至整个建设项目的成套性。

1.3形成分散

建设项目本身也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多,具有多方参与性,使得项目文档的形成具有分散性。这种分散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文档形成于多方,如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二是项目文档散存在各方的相关职能管理具体实施部门,如行政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等。分散性特点对项目文档的管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不仅要求参与方的文档专职人员做好本方的相关文档的收集整理工作,还要求承办方总揽全局,确保各方文档都符合要求。

1.4阶段性强

建设项目的时间跨度长,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整个项目的开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设计、工程施工、工程试验、竣工验收等阶段,从而在每一阶段都形成了大量的项目文档。因而,从宏观上看,建设项目文档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只有在项目实施的每一阶段,有针对性地同步管理好项目文档,才能避免因建设项目周期长、项目文档数量大而导致的项目文档脱节、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此外,不同阶段的文档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相互间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就需要对不同阶段的文档有针对性地进行整理分类,同时保持不同阶段的文档间的有机联系。

1.5变更频繁

建设项目从提出到开工、建设、试运行、验收,到之后的维护与拆除,一直处于动态之中。项目文档因项目的动态性而具有可变性。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变更设计,需要对施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施工要求;在项目使用和维护阶段,随着使用部门的需要及生产经营的转变,其所有权性质、结构等方面也有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引起建设项目文档的变化。可变性是建设项目文档不同于其他文档的显著特征,只有保持项目文档与项目的同步变化,才能确保项目文档的准确与完整。

1.6种类多样

建设项目文档具有多样性的特点。首先,在载体上具有多样性。建设项目文档的载体,不仅有传统的纸质载体,还有感光材料、磁介质、光盘等。载体的多样性,使得项目文档呈现出纸质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文件、缩微品、电子文件等多种形态。其次,在内容上具有多样性。建设项目文档反映了建设项目活动的开展,而建设项目的开展涉及到行政、财务、技术等部门,从而形成文书、会计、技术多类文档。建设项目文档的多样性,反映了项目文档管理工作的繁杂性。项目文档管理工作应注重对各种载体和各种内容文档的收集整理。

2传统建设项目文档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设项目文档的专业性强、成套性强、形成分散、阶段性强、变更频繁、种类多样等特点,对建设项目文档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然而,传统的项目文档管理方法是一种分散的、封闭的、静态的、手工的方法,存在很多问题,难以实现高质量的项目文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与维护。具体来说,传统的文档管理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2.1手工管理效率低下、准确性差

传统的项目文档管理工作都是采用手工方式,即文档形成、收集、整理、检索等工作都是单纯地由人工进行操作和管理,效率低下。然而,建设项目文档数量巨大,又受人、财、物方面的限制,这无疑是对建设项目文档管理工作的雪上加霜。即使配备充足的人、才、物,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文档管理工作的低效率状态,此外还有过分占用资源之嫌。建设项目施工文件的载体为纸质,在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下完全由人工来填写,但文件形成与整理过程中因纸质、笔墨、计算、签名、报表顺序、保管等造成的错误时有发生,使施工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有的项目存在施工员或测量员等第一填表责任人不按照观测测量的现场记录进行填表,如分项工程验收评定表的数据与测量记录表数据不一致,而复核人与相关负责人不认真检查核对就随意签名过关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一些建设项目,也发现存在施工与监理方有关责任人在施检表格签名栏代签冒签现象。个别施工单位人员还存在违规更改检测数据的情况,甚至还发现监理平行实验与抽检资料存在数据不准确的现象。

2.2项目文档收集不全

建设项目涉及的责任者众多,周期长,因而,项目文档工作无论是在横向的责任者维度上,还是纵向的时间维度上,都处于分散的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项目文档的收集不全。从横向来看,建设项目具有多方参与性,参与方资质不一,对于项目文档工作的意识水平也有高有低。有的参与方忙于项目建设,平时不注意工程资料的收集工作,到了工程结束后才应付竣工验收,造成文档的缺损;有的参与方对于应收集的文档没有明确的认识,对各种内容和各种载体的项目文档的收集不全不准确,造成文档的遗漏。从纵向上来看,建设项目不是一蹴而就的,项目从最初的提出到竣工,以及后期的维护,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与之同时,项目文档工作也有了很长的时间跨度。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造成“空档”,导致项目文档的收集不全。

2.3文件管理滞后,文件变更不同步

工程实践中,施工文件编制多严重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没有做到同步编制归档,使施工文件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由于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时间跨度比较长,施工单位从文件形成到汇总整理的时间跨度也大,施工文件长期散存在各施工单位手上,客观上存在各种利益考虑下施工文件散失或被篡改的可能,个别项目甚至发生过因为工程款纠纷,分包单位扣留应归档施工文件的情况。项目文档是项目建设的记录文本资料,只有保持与项目建设的一致性,才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才能为日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可靠的依据。然而,传统项目文档工作的封闭性导致的沟通不畅,却给项目文档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设计的情况,项目文档管理人员只是被动地接收和埋头整理,无法对建设项目的变更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就无法了解项目的变更情况,不能及时对相关施工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从而导致项目文档的“失真”,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应有的凭证和参考作用。

2.4项目文档不规范,质量管理难度大

建设项目的多方参与性与文档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稳定性,导致了项目文档的不规范。多方参与,对于项目文档管理工作的协调性有较高要求。施工单位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相互间的沟通协调、衔接不够,使得各方对于项目建设文档管理的要求不一,影响了项目文档的规范性。建设项目的文档管理人员的稳定性与素质直接影响着项目文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由于有的参与方的项目文档管理人员流动性大,或未设专职的文档管理人员,只是由兼职人员或在项目完工后临时抽调人员整理项目文档,这就无法保障项目文档管理人员的素质符合要求,从而造成项目文档的不规范。由于施工文件收集整理的工作量较大,各单位的人力投入相对不足,造成文件和施工进度不同步的现象,进一步使质量管理流程“施工自检→工程报验→监理复检→质量认可”失去意义。资料整理的滞后势必又导致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的进一步滞后,质量评定的二次填表与计算也增加了评定工作中的错误,质量评定的滞后反过来又影响了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及时的监控。铁路建设项目点多线长面广,无法依赖施工、监理或建设单位任何一方去实施全面的施工质量控制,而施工文件作为施工状况的真实记录与实际反映,应该成为施工质量控制非常重要而有效的管理工具,这部分文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还将长期成为项目后评价乃至应急抢险时最需要的档案依据与法律凭证。由此可见,传统的项目文档管理方法无法满足项目文档管理的需求,需要我们建立一种全新的视角,采用先进信息化技术来弥补其不足,针对项目文档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为建设项目的开展和维护起到信息支撑的作用。

3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需求

根据上述的问题分析,可见施工文件质量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果施工文件的形成和交换仍然停留在手工模式下,则数据准确性欠佳、孤立存储、施工文件与工程不同步、无法有效辅助项目分析管理的现状就无法改善,施工文件就会陷入为了编制而形成、为了验收而存档的困境。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应满足以下需求:高效智能的现场记录管理、项目文档全过程管理、项目文档动态化管理、项目文档规范化管理。

3.1高效智能的现场记录管理

施工原始记录是施工过程、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控制情况的真实反映,由施工员在施工现场据实填记,不得追记补改,是质量保证与追溯的重要依据。然而由于资料员和兼职档案员所具有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有限,且工作量往往较大,其手工整理、著录等工作不够规范、准确,而且有可能面临科学、合理组卷、拟订案卷标题等挑战。利用项目文档管理系统代替资料员和兼职档案员做部分工作,将部分文档管理活动自动化、智能化,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助于提高文档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2项目文档全过程管理

为保证施工文件质量的完整、准确、安全、有效,要求对施工文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即从文件及其数据的采集、形成到交换、归档实行全过程管理。对大量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验、工程监理、验收评定等各方面的数据的处理,要能够实现对质量事故的记录与跟踪,类似事故报告、统计分析等均可通过网络直接进行,以便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保证质量管理。

3.3项目文档动态化管理

应用信息系统并不能自动解决所有问题,还必须建立在工程项目自身的全程动态管理基础上。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质量控制要求,需要按照“三纳入”与“四同步”要求。从前端控制的角度,“三纳入”是指把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和工作程序,纳入各项工作计划,纳入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从全程管理的角度,“四同步”是指下达项目开工任务与提出施工文件材料要求同步,检查项目计划进度与检查施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情况同步,验收、评定工程项目与验收、评定施工文件质量同步,工程款支付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

3.4项目文档规范化管理

施工档案管理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向预验收。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二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