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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摘要]研究在分析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因素和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学校教育为主体、企业需求为导向、机制创新为关键、政府支持为保障、服务社会为目标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理念,重点阐释了包括明确角色定位、创新培养理念、创新培养机制、创新人才评价体系等在内的模式创新策略和途径。研究为更好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和科技进步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解决高等教育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1前言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依靠学校、科研院所,还要依靠企业等社会力量,即构建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1]。这样更易于培养出契合社会发展和技术竞争需求的杰出专业人才[2],获得与教育成本投入相匹配的成果产出。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是一种使学校和企业紧密配合、相互融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把课堂理论与企业管理与研发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高校和企业性质以及目标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培养环境的不同,同时决定了两者资源禀赋的不同。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可以将两种环境紧密融合、两种资源充分整合。但是,我国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尚不成熟、机制尚不健全、覆盖领域尚不广泛[4],在办学体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壁垒[5],校企合作的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探索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及策略,对于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2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的影响因素及存在问题

2.1影响因素分析

(1)社会文化。社会文化深刻影响着教育理念的传播和教育活动的开展。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更容易催生出更为先进和开放的教育模式,而相对封闭落后的社会文化则会阻碍教育的创新发展。(2)企业发展理念及生产方式。企业的发展理念和生产方式极大地影响着培养模式的建立和完善。不同的发展理念和生产方式铸就了不同的人才需求观,也就决定了企业中是否具有推动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的土壤。相对于以大规模流水线(要素驱动)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企业而言,依托高层次人才、高水平技术驱动的企业往往更加重视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的作用。(3)教育理念。教育理念包含学生接受教育和学校开展教育两个层面。从学生接受教育的角度来讲,教育理念主要影响学生参与整个校企协同人才培养系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就决定了这种模式是否有足够的活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另一层面,从学校开展教育的角度讲,教育理念则决定了高等院校是否愿意把发展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事业发展的方向,是否会真正将模式的建立与完善纳入战略规划。(4)政府政策及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及法律法规既具有引导落地的作用,又具有搭建平台和保障实施的作用。恰当的政府政策及法律法规能够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展开合作,保障校企双方利益,促进育人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政府政策及法律法规还能够起到有效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促进协同育人模式效益最大化。

2.2存在问题分析

(1)观念滞后,各方主动性不强。学校不能充分发掘协同培养所带来的益处,不积极主动探索合作方式,在加强开放办学、将企业引进来等方面相对消极。企业方则是不能充分认识到校企协同培养人才对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作用,过于强调协同培养的高成本,而忽略了协同培养为企业带来的长远好处。(2)法律法规及政府引导机制不健全。政府思路尚不足够清晰,未能建立起健全的引导机制,对政府引导、校企参与、创造效益这一观念认识不够。政府引导机制的不健全,使得学校与企业协同过程中缺乏政府支持和保障,造成激励效果不明显(3)校企文化融合困难。校企文化之间融合存在困难、交流存有障碍,造成学生不适应相应的培养机制。违背了协同培养的初衷,使得人才培养目的不明确,最终降低了人才培养质量。(4)协同合作纵深度有待加强。合作纵深度不足的问题造成了对合作潜能的挖掘欠缺,导致很多协同培养项目未能充分激发学生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协同培养体系未能充分打破校企之间的界限,未能触碰原有教育模式的本质,校企双方未能实现根本性的融合。同时,合作专业或领域比较狭窄,未能形成一般性的、覆盖面广的模式。(5)人才质量评价机制不完善。依托于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尚未形成。因此不能对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正确的根本性评估,使得整体培养难以量化考核,最终导致无法准确衡量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是否符合预期目标。

3模式创新的策略及途径

3.1明确角色定位

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是一个涉及多方、相对复杂的体系,学校、政府和企业等都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7]。因此,可以将我国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模式概括为一种以学校培养为主体、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模式创新为关键、以政府支持为保障、以服务社会为目标的综合立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在整个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决定性作用。学校应坚持开放办学新理念,自觉对接资源,实现理念转型。企业在整个体系中则承担着接收人才并促进人才价值充分发挥等重要使命,是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的另一核心参与者。企业应主动转换角色,积极参与从初始培养计划设计到培养质量评价考核等多个环节,逐步深入到整个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政府则应主动建立更加健全的引导和保障机制,增强支持力度,扮演好服务和引领角色。

3.2创新培养理念

(1)学校理念创新。学校应鼓励引进来、走出去,开放某些领域和专业与企业展开合作,形成以学生为根本、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办学理念,将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促进学校科研水平和整体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2)企业理念创新。企业应加强理念创新,把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获取人才的主要渠道。同时企业应该树立主动出击的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校企协同人才培养作为提升企业整体人才水平的重要方式。(3)政府理念创新。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搭建对接交流平台,成立专门机构,规范校企协同合作。主动创造校企协同合作的有效载体,使更多高水平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政府应完善法律制度,使得相关培养模式的运行能够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3.3创新培养机制

(1)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建设企业参与、学校主导、学生为本的培养模式。(2)倡导建立以高科技产品研发、前沿科学探究为载体,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为参与主体的合作模式,促进校企利益共同点的延伸。(3)引入新型联合办学机制。打造协同办学品牌学院及专业,致力于共同申报科研项目、科研中心。引导老师带领学生协同企业大力开展科研成果的产品化、效益化。(4)创新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模式下的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建设,努力形成以核心知识理论为根本,实践能力发展为重点,综合素质提升为目标的课程体系。(5)扎实推进企业家校友理事会建设,建立更为系统的校企合作机制,为协同培养人才创造更多平台和机遇。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大学生创就业基金,共同提供创就业指导。

3.4创新人才评价体系

全面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对学生主动成才的有效激励[8]。要根据“共同评价,双向考核,二维互动”的人才评价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和评价量表,客观衡量人才培养质量。高校主要从理论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方面建立考核机制,准确考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标准。企业则主要从实践能力、对企业工作适应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认知能力进行考核,精准评价是否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标准。最终,将以上两个维度的评价充分融合,形成每一个协同培养模式下学生的量化考核成绩。

作者:刘宏斌 于庆东 单位:青岛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