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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体制论文:党政领导体制革新初探

党政体制论文:党政领导体制革新初探

本文作者:李宜春胡晓莉作者单位:重庆文理学院

乡镇党政正职合一

2003年,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实行党政“正职合一”、党政交叉任职,这在全国是较早的有意试点。具体情况是:设书记兼镇长1人;副书记3人,其中1名兼常务副镇长,1名兼人大主席团主席和纪委书记,1名兼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副镇长3人,由党委委员兼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产生是“两票推选、竞争择优”,即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党政班子成员,党代会选举党委班子成员,人代会选举政府班子成员。改革前横沟桥镇党政领导班子有18名成员,改革后为11人。不久,改革推广到整个咸安区,后来全区各乡镇领导职数控制在9名以内。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2004--2012年开展的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在精简人员的同时,还积极探索扩大党政交叉任职,一些地方还实行党政正职合一。湖北省积极推行咸安经验,到2005年10月前,有60%以上的乡镇实行了党政“正职合一”,即“一肩挑”,领导干部职数由10543人减到6204人。2006年山西省长治市全市132个乡镇全部实现了党政正职合一,成为当时全国唯一全面铺开此项改革的地级市。至2007年底,吉林全省624个乡镇中558个实现党政正职合一,比例为89.46%。到2006年安徽省县乡两级党委换届结束时,全省共有441个乡镇实行乡镇党政正职合一,比例为31.2%,换届后全省共有3150名乡镇政府领导成员进入党委,比例为74.4%。如休宁县岭南乡换届后,领导由9个减为5个:乡长、书记合一,一名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和纪检书记,一名党委委员兼任武装部长,另两名党委委员兼任副乡长。另外,目前各种开发区(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多类型),其党工委、管理委员会的领导职数也多在10人以内,而且基本本着没有分工重叠的原则。一些开发区也是下辖乡镇或街道的,但这种领导体制并不妨碍管理的有效运作。应该说,乡镇和开发区的领导体制,对于思考县级乃至市级地方党政班子建设问题,也是很有启发作用的。

地方党政领导兼任专委会主任的“富阳模式”

为达成打破行政壁垒、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浙江省富阳市在政府机构不变动的前提下,在政府层面先后构建15个虚拟的专业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几名副市长分别担任主任,组成部门包括各个职能相关的部委办局,专委会办公室设在一个主要职责部门。如公有资产管理运营委员会包括财政局、市府办、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等;城乡统筹委员会包括农办、建设局、国土、“百千”办、新农村建设办等。专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如规划统筹委员会的主任是一位副市长,副主任当中则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以及其他副市长。专委会成为架设在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立交桥”。如城乡统筹委员会所整合的几个部门以前是各自为政,按照原先分工,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有时协调不灵。成立城乡统筹委员会后,形成“大三农———大城乡———大统筹”格局。专委会把分散于部门的决策权更多地集中、上升到政府层面,改变了部门既决策又执行的状况。富阳市“虚体性”的大部门体制,变部门负责制为政府集中制、政府正副首长负责制,把现代政府统筹理念和传统部门分工体系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整合部门力量的作用,达到增强党委的战略引导能力、政府的统筹整合能力、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创造能力、三力合一力的目标。富阳专委会制度真正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即“统筹兼顾”;也符合现代政府管理的新趋势,即回应性调适、总体性统筹、系统性集中、制约性协调、总揽性分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