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外国对进化论的反映

本文作者:王秋安作者单位:河南中医学院

质疑

在英国,就连某些博物学家也抵触进化论。大解剖学家欧文爵士认为,进化通过细胞内部的动力而发生。所以,他二十多年的同事和好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进化论于1859年问世时,他表示坚决反对。他觉得通过自然选择的进化完全是偶然机缘的产物,因而坚决不能接受。他还写匿名文章直接攻击达尔文,并亲自指使威尔伯福斯主教和达尔文的主要辩护者赫胥黎开展论战。这个主教对于进化论并无真正的了解,他企图用讥笑来摧毁达尔文的进化观念。1860年,威尔伯福斯主教与赫胥黎在英国科学协会牛津会议中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大陆学者中最为有名的人种学家微耳没有接受达尔文的理论,但进化学说在德国受到一些学者的热烈欢迎。海克尔与其他博物学家以及跟在他们后面的条顿哲学家与政论家一块创立了所谓达尔文主义,使他们的许多信徒比达尔文自己还要达尔文些。[1]

运用

尽管达尔文的进化论遭到了诸多方面的非议和质疑,然而正是这种争论使进化论的思想变得家喻户晓,逐渐深入人心。达尔文的进化论用“起源论”代替“神创论”,用“物种可变论”代替“物种不变论”,实现了科学摆脱神学的意识形态革命。许多社会思想流派迅速从中吸收各自所需的“营养”,将其引入社会科学领域,作为构建理论的依据和支撑点。进化论思想对19世纪后半期欧洲社会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对该时期和后来欧洲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达尔文主义受到宗教界和其他集团的敌视,它还是对西方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它对适者生存和生存斗争的强调极妙地与时代倾向相适应”。[2]

1.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在达尔文发现支配人类本身进化的规律之前,进化的思想已被提出来并应用于科学的各个领域。孔德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循着三个阶段进化的过程———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黑格尔也有社会发展分阶段的思想,他把绝对精神看作世界的本原,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巨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整个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3]赫胥黎和斯宾塞汲取了黑格尔和孔德的思想,并在他们思想的基础上,对进化论进行了总结提升,提出了社会进化论思想。斯宾塞在1857年发表的《进步:其规律及原因》一书中说“:无论是在社会的发展中还是在政治、制造业、商业、语言、文学、科学及艺术的发展中,这种由简单经过连续的变异而进入复杂的同样的进化始终保持着。”[4]斯宾塞即以“适者生存”来概括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1896年,他出版了《综合哲学体系》一书,该书在欧洲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在书中,斯宾塞提出了一个以进化论为核心,包括所有科学知识的综合哲学体系。斯宾塞社会进化论的主要观点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律不仅适用于自然界,而且同样也适用于人类社会。斯宾塞认为,在人类社会的演进过程中,总的趋势是日渐完善和美好。这是因为,善的因素逐渐增多,恶的因素逐渐减少,这是一个直线性发展过程,是一个“由简入繁、由微生著”的过程。斯宾塞没有看到人类在进化发展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作用,他认为,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中,不能对进化过程发生任何的影响,因为人类是非常被动地适应进化,只能任凭进化规律的支配。所以说,斯宾塞的进化论思想带有宿命论的色彩。斯宾塞认为,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领域到人类社会领域,一切现象都是处于不断变化和运动当中,都不是永恒的、固定的、绝对的。这其中,只有“力”的作用是恒久的“,力”是一切现象进化发展的基础和各种运动变化的决定性因素,所有的现象都要受进化律的支配。这样,进化的过程也就必然是普遍的和恒久的。他将生物进化现象和人类进化发展现象进行类比,把社会有机体与普遍进化原理相结合,系统地发挥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学说,所以,他被后人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斯宾塞的进化理论无疑适应了资本主义扩张的需要,被很多列强奉为圭臬,德国统治者为他们实行铁血统治找到了理论依据。斯宾塞的这种思想,为当时西方列强推行弱肉强食、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政策提供了理论根据,这样,他的社会进化思想就成了赤裸裸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更可怕的是,斯宾塞的社会进化思想试图模糊广大劳动群众的阶级意识,使他们放弃争取民族解放、反对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总体上说,斯宾塞的社会进化学说所强调的人类社会也像自然界一样遵循着进化的规律,这样就成为落后国家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武器,同时,他强调的人类社会的进化也是“生存竞争、适者生存”,也成了西方列强进行殖民主义侵略的理论根据。虽然他的学说不乏学理性,但在运用到社会当中时,也是极其残酷的。

2.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

托马斯•赫胥黎是英国博物学家、教育家。他在比较解剖学、海洋生物学、人类形态学和古生物学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是第一个提出人类起源问题的学者。他首次提出“不可知论”一词,认为人们只能认识感觉现象,“物质实体”和上帝、灵魂一样,都是不可知的。在解决一些具体的自然科学问题时,他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因此,列宁说“:他的‘不可知论’实质上掩藏着唯物主义。”[5]赫胥黎对社会斗争学说进行了深刻反思,他讲的进化论涉及将进化论引入社会领域所遇到的伦理问题。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一书后,遭到了基督教等反动势力的激烈反对,赫胥黎一生坚决支持达尔文的学说,是达尔文进化论的积极拥护、传播和忠实捍卫者。他在看完《物种起源》后,马上给达尔文写信说:“我准备接受火刑,如果是必须的话,也要支持你的理论。”[6]赫胥黎用自己的行动对达尔文学说的反对者给予强有力的反驳,1883年和1894年,他在牛津大学专门针对达尔文学说的反对者进行了两次著名的演讲,并将演讲的内容汇编成《进化论和伦理学》一书。他在书中对达尔文有关自然界生物的进化规律进行了宣传,此外,还着重论述了人类社会的伦理问题。在书中,赫胥黎表述的思想是:“社会进展意味着对宇宙进程每一步的抑制,并代之以另一种可以成为伦理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结局,并不是那些碰巧最适应于已有的全部环境的人得以生存,而是那些伦理上最优秀的人得以继续生存。……社会的伦理进展并不依靠摹仿宇宙过程,更不在于逃避它,而是在于同它斗争。”[7]此外,赫胥黎主张伦理制衡进化论,他对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不以为然,认为伦理在社会演进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赫胥黎还反对斯宾塞提出的直线进化模式,赫胥黎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进化过程是不同的,尽管人类社会的演进也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规律的作用,但人类社会还有自身的伦理过程,如法律和道德等等,他认为“以天演言之,善因演也,恶亦未尝非演也”,[8]人类社会的伦理过程会避免生存竞争对社会的破坏,这是因为伦理过程能对生存竞争进行控制,对生存斗争具有很大的约束作用。所以,在他看来,斯宾塞的“民群任天演之自然,则必日进善,不日趋恶,而郅治必有时而臻者”。[9]

赫胥黎不仅系统地阐释了伦理的过程即道德情感的进化,而且进一步论述了这一过程同伦理学说的关联,即在伦理学中的体现。于是,他实际上也论述了“伦理学的进化”。伦理学同上述伦理过程究竟有什么关系呢?在赫胥黎看来,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说,伦理学说的提出,构成了赫胥黎整个伦理思想的一部分。赫胥黎看到,当文明人要过社会生活时,他很自然地体会到了比其他动物更多的痛苦,这是他的那些原始的自然天性所必然带给他的。说到底是因为他的原始的自然天性同社会生活的要求不能相容。于是,文明人对自己身上所有那些“猿与虎的本能冲动”,那些野蛮竞争的属性,加上了罪恶之名,把它们所从事的许多活动都当作犯罪的行为加以惩处。“社会的文明越幼稚,宇宙过程对社会进化的影响就越大。”[10]对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进行对抗和伦理的意义,赫胥黎指出:“文明之所以显得很有价值,是因为文明冒犯了自然的基木原则。人类为了坚持道德水准,就必须破坏一些进化法则,保护弱者,以免他们被淘汰。在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中,我们只有通过斗争才能恪守正直。”[11]根据赫胥黎的观点,人类的伦理进程总会到达一个地方,那时候,又会重新由自然状态占据统治地位。他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生存的自然界是经过几亿万年进化和锻炼的结果。所以赫胥黎认为伦理过程同宇宙的自然过程的对抗就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赫骨黎指出,动物界和植物界一样,在不断进化的过程中表现出了循环进化的特征,他说:“在动物界,也和在植物界中一样,从非常低级的类型到最高级的类型,生命过程表现出同样的循环进化。不仅如此,我们只要看一看世界的其他方面,循环进化从各个方面表现出来。诸如表现在水流入大海复归于水源;天体中的月盈月亏,位置的来回转移;人生年岁的无情增加;王朝和国家的相继崛起、兴盛和没落—这是文明史上最突出的主体。”由此可见,赫胥黎的进化论具有较强的循环论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