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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中的伦理缺失现象分析

教育实习中的伦理缺失现象分析

一、利益的缺失——“市场经济”下多方利益的不均

利益原则,指避免不必要的伤害和最大限度地产生良好的结果。教育实习是多方群体的相互交往,在利益的平衡过程中,伦理上的利益缺失现象较为突出。

1.“师德”约束下,实践导师的利益缺失教师的“德”称之为“师德”,一个有师德的教师,往往在他的教育活动中表现出与教师角色相称的伦理美德。传统社会中,“师德”往往被定位为教师履行其职责时的奉献,而忽略了教师履行其职责时的应“得”。“德——得”相通的“人德规范”被解释成一种“义得”而排斥了“利得”。如今的市场经济社会要求人们恢复“利得”的正当性,师德不仅仅要体现教师美德行为的“义得”,还必须充分体现履行教师美德行为的“利得”。实践导师欣然接受师范生的学习,是其职业奉献精神的表现,但也并不意味着教师对“利得”的无求。教师职业本身就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过程,在职教师也希望能不断提高自我,指导师范生实习是其与“带有新鲜血液”的新一代教师交流学习的好机会,但在此过程中,如果达不到“教学相长”,不免导致实践导师的消极指导。

2.听课制度下,无辜者的利益危害教育实习是一个涉及多元主体的具体行为,作为设计者,如果仅从本位立场出发,在满足某一个特定主体诉求的同时,忽略甚至损害其他主体的利益,则难以形成和谐、共赢的结果。师范生实习关注的是如何向在职教师学习教学方法,对于师范生来说是学习,对于讲台上的教师来说是传授教学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被当做新教师的试验品,其心理感受往往被忽视。师范生在教室后方听课,学生有何想法?教师的讲授方式的略微变化给学生造成了怎样的影响?这往往是教育实习所忽略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与任课教师相比,师范生更能博得学生的好感,但为期数周的心理“躁动”,以及师范生突然的消失,对学生的身心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影响。

3.“顶岗实习,置换培训”的利益思考顶岗实习是我国教育实践课程的创新实践,其基本模式分为三个环节:师范生到优质学校实习——置换出优秀教师支教——支教的优秀教师置换出农村教师培训。在此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思考:一是优秀教师放弃优越环境到农村支教的动机是什么,或者说有什么机制在推动这些优秀教师置换农村教师,即他们这种行为中的“利德”在哪?二是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后的适应及效果,积极的方面是提高所支教班级的教学质量,并使支教学校的其他教师受益;但也不得不考虑其消极的一面,优秀教师的到来可能引起所支教学校的集体排斥,优秀教师的优越感可能与农村学校的环境格格不入,在这种情况下,对支教学校所产生的自卑的消极影响,及对支教优秀教师所产生的被排斥的心理,都是难以一时化解的。所以,与其说需讨论优秀教师置换农村教师的机制问题,不如说更需要考虑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伦理问题。

二、尊严的缺失——“学徒制”下师生关系的异化

教育实习的过程就是师范生观察、模仿和重复练习有经验的教师的行为、态度的过程。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师范生的实习成绩同实践导师没有必然联系,加之实习时间相对较短,师范生与实习学校和指导老师接触少,在没有师生感情基础也没有必然利益关联的情况下,师范生与实践导师的关系虽和谐,但也仅仅是“淡如水”而已,师生关系已发生异化。江苏省H高校师范专业学生教育实习满意度调查显示,少数学生认为,教育实习收获一般或基本没有收获,但原因并不是对这一实习本身的否定,而是出于对实习学校或实习指导老师的不满。解铃还须系铃人,分析师生间彼此缺乏尊重的原因,主要从实践导师和师范生入手。

1.实践导师:教师话语权的缺失首先,在教育实习中,忽略实践导师的意见是普遍现象,往往师范院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后,由实习学校的领导根据师范生的学科背景指派学校相应学科教师为实践指导老师,在极大的层面上忽略了教师本身的意愿,在伦理立场上,是一种对教师的不尊重。其次,师范生的实习学校无疑是中小学,其实践导师也往往是中小学的资深教师,这些教师常年工作在教育一线,面对的是对教师无比敬仰的中小学生,习惯于被尊重和被听从,很少能听到不认同的声音,师范生的进入则打破了这一情形。师范生带着自己的教育思想和理想进入学校,对实践导师的“教诲”就不可能言听计从,如存在不同观点,甚至会争辩几句,这就使得实践导师的“颜面无存”。

2.师范生:人格关系的不对等师范生和实践导师的交往,是两个社会身份或符号的交往,远远达不到人与人的交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思想,使得社会对老师和学生双方的要求不同,中小学老师对于突如其来的师范生,往往视为自己的“私人助理”,形成了师生关系的不对等。就学徒式教育实习模式本身而言,虽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却存在很多不可回避的问题。安排师范生模仿有经验的教师,这种做法在夸大“师傅”作用的同时,无视“徒弟”的主体性。且学徒式所倡导的模仿与重复是不允许学生超越被观察、被模仿对象的。这样的做法无疑阻碍了师范生主体的发挥,在这种“师尊生卑”的状态下,师范生在交往中没有获得平等的尊严。蒋文意

三、公平原则的缺失——“泛亲缘伦理”下实习评价的偏颇

公平的缺失,在实习评价中尤为突出。教育实习往往是数名学生进入同一学校,一位实践导师名下有几名师范生,最后的评价尤能突显实践导师对学生的“关爱”。实习评价不公,结果往往有以下情形:一是各个师范生成绩相当,无优劣之分;二是师范生之间存有较大的分数差异,但这种差异却不被实习生所认可。无差异的分数,在实践导师看来是对所有师范生的“关怀”,而这种关怀恰恰是对表现突出者的极大不公。不被认可的分数差异则可能是实践导师考虑综合因素的结果,因为人总处在社会关系之中,即使是师范生也在依靠老师和同门“走江湖”,因此,实践导师的评价总要顾及这种泛义的家族亲缘关系,但这种泛亲缘伦理上的顾及却是公平伦理上的最大绊脚石。

作者:蒋文意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