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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络舆情导向的群体性事件处理

社交网络舆情导向的群体性事件处理

摘 要: 随着二十一世纪的全面到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在网络背景下,既带来了一些积极影响,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阻碍着我国新时期的建设发展。尤其是以网络舆情导向下的群体性事件,为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了很大的恐慌,对人们的生活生产带来了困扰。因此就要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与价值,构建文明、和谐的网络。

关键词: 网络舆情 群体性事件 网络 社会秩序稳定

由于网络具有着操作简单;传播速度快;接收对象模糊;管控工作较难等特点,导致各种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其处理难度与强度也在不断增大,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文明社会的建设,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1-3]。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就需要根据充分利用网络的优点与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与应急预案,来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4-5]。

一、现状分析

当前是大数据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出现让越来越多人逐步迈入了高速的信息获取阶段,这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三次工业革命,互联网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全面的网络,信息时代以网络作为新兴的社交服务,逐步成为人们在日常沟通交流以及传播信息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相关数据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的网民数量已经超过八亿,并且每年以直线的速度在不断增长。社交网络,其特点表现为虚拟性、大范围性、传播速度快等,一旦出现虚假以及危险言论的散播,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整个公共秩序造成威胁。通过对我国近几年来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分析,发现大部分都是利用社交网络这一平台,通过对舆情导向的控制,来组织与策划群体性事件,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而大众的是非辨别能力比较弱,很多人就会受到这些虚假信息的蛊惑,产生过激行为,导致群体性事件只增不减。这时就需要对我国广大网民的行为进行全面仔细的分析,站在社交网络的产生与传播点上进行出发,对于现阶段的社交网络信息安全形势进行全身深入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舆情引导方式,降低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传统的传媒方式主体比较单一,数据信息比较单一,与外界联系性不够紧密。用户在表达方式上,言论观点上,情感与利益需求上,会受到时空限制,其情绪、态度、社会关系、行为也会受到监督与管控。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就会受到时空限制,整个过程可以受到管控,不会有太大的恶性事件产生。用户在信息的获取时,速度较慢,无法对其发展动态进行预估,可以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控制与处理。然而新型的传媒方式,数据信息多为开放式与共享式,主体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呈多元化发展势态,打破了时空的限制,无法对用户的情绪、态度、社会关系、行为等进行密切掌控与监督。整个传播速度较快,传播范围较广,无法对其发展势态进行预估,也无法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容易引发各种社会群体性事件。

二、网络传播的特点

(一)操作简单

社交网络,就是建立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上,研发的各种社交平台与软件。每一位用户都可以通过简单的注册,来进行言论发表与话题谈论。这些网络平台不仅涵盖个人、企业,还涵盖了政府机构等,一个用户可以同时注册与使用多个账号。在注册过程中,不需要真实姓名,不需要身份认证,只需要登录名与密码,然后通过手机号进行验证,就可以快速注册与使用。这种方式不仅较为简答,而且相对开放,可以吸引更多人们参与,为社会大众的沟通交流提供了机会与平台,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为信息的大范围传播也带来了有利的机会。在实际应用网络信息的平台操作过程中,并不像传统的操作平台过分的复杂,而是十分简单易懂的套路,甚至有些人并不需要深厚的文字功底,只需要相对熟悉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就可以掌握所有的操作技能,就可以自由发表自身的看法与观点,时刻记录自己的言行举止,提出自身的意见与建议。并且可以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呈现出来,吸引了大量的用户,节约了时间成本,适应于快节奏的社会发展趋势。

(二)传播速度快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在不断提高,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一部手机,每一个家庭里面都有一台电脑,人们的生活、工作与学习都会接触到网络。这也为网络信息的与接收,提供了很大的便捷。此外,网络最大的特点就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每一个用户都可以将自己的看法与观点进行,每一位用户都有接收信息的可能,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随时随地进行观看。再加上网络的信息编辑较为简答,用户可以任意选择时间、选择地点,传播任何消息,这样还会打破传统信息传播的时空限制,实现与接收的无缝连接,属于一场信息化的大变革。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以次方的频率不断的增加,信息属于一种裂变性的传播,可以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此外,每一位接收到信息的用户,也可以将其转发出去,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扩散。

(三)接收对象模糊

与传统传媒方式相比,新型传媒方式的范围更加广泛,再加上会受到各种“名人效应”的影响,其传播范围远远高于传统传媒。随着社交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多,其传播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传播范围也将不再受到限制。然而在这一背景下,接收对象模糊,也成为了其影响之一。由于整个社交群体的关系比较复杂,既有熟悉人,也有陌生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这一平台,成为好友关系。再加上没有受到时空的限制,导致舆情导向更加强势,群体性事件的集合、组织参与具有很强的便捷性,容易造成社会动荡与恐慌。(四)管控工作较难在社交网络中,很多用户所具有的主人意识十分强烈。为此,用户所的信息具有非常强的主观性,很多人无法十分准确并且客观的对现实内容进行描述以及分析。即使是用户的亲身参与,也未必将真实的现场情况用语言描述出来,导致整个网络中的信息真假难辨。再加上一些不法分子进行到处造谣散播,导致真相更加扑朔迷离。仅仅依靠传统的删除帖子、屏蔽等方式,很难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因此在信息的管控中,难度和强度就在不断增加。再加上一些社交网络还存在着很多漏洞,没有及时弥补与完善,导致很多人们利用该漏洞进行不良信息的散播,左右着人们的思想观念。

三、网络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一)提供传播平台

当前网络信息的传播中,大众传播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并且转播速度、感染力影响力都非常大的一点,大众传播可以对信息进行安排,对相关的议题进行分析,很多大众传播和直接左右到人们对于事实的关注以及谈论事件的先后顺序,由此可见大众传播所带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是不可以被忽视的。尤其是新时期的全面到来,人们的言行举止都会受到社会网络舆论的影响与监督,各种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与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再加上人们的生活、工作与学习,都离不开网络,这也为一些舆情导向的传播提供了更多的平台与载体,使其实现了自由的、大规模的传播。现阶段,互联网以及各种社交平台,都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一时间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引发了巨大的舆情爆发,深受广大人们的关注。此外,网络具有着言论自由性。人们可以随意添油加醋进行改编事实,进行自由、大规模的交流讨论,这些群体性事件就会轰动整个网络。比如:韩国双宋离婚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都在很短的时间内传播整个网络,在舆情的导向下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网络的热点话题。

(二)大众意见不同

针对群众性事件作起源的爆料,或者是报道其本身在表达时会具有非常大的倾向性,报道时也会选择特定的角度,这种方式会让很多信息的获取者主动且快速的留下第一印象,对于后续事件的整体跟进也会产生一个客观的影响。如果在第一爆料扭曲与掩盖了事实,后续的报道即使在进行解释与澄清,也很难改变人们的最初立场。主要是因为大众的意见不同,部分大众会寻求事件的客观真理,对此产生着否定;而部分大众会完全相信媒体与舆情的报道,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甚至会添油加醋,引发群体性事件,最终在网络中谣言四起,导致矛盾激化。一旦出现一些有疑惑报道,就需要网络平台、公安机关、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出面进行应对,才能预防各种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每一个人的思想观念都有着很大的差异,再加上受到一些不良信息的蛊惑与引导,就会导致整个网络混乱,让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危害网民利益。

(三)转移舆论焦点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出现与应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与学习方式,为人们构建出了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网。这就会促使社交网络聚集大量人士,通过网络的渠道,去了解事实真相,最终稳定社会秩序。但是社交网络还会为这种群体性事件推波助澜,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将真实的信息进行遮盖。如果政府相关部门仍旧坐视不管,就会被网络舆情所左右,在其导向下,就会引发不可估量的群体性事件。当政府层面出动与应对时,舆情焦点就会被转移,公众情绪就会被缓和,通过正确的、健康的舆情来引导广大网民,保障社会的秩序稳定。比如在一些网络中对于敏感话题与不稳定因素进行筛选,然后通过国家层面上的报道进行转移话题,就会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有效处理方式

(一)加强网络舆情的安全评估与预警

社交网络具有着虚拟性、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联系密切等特点,已经成为新时代的一大主要传播方式。相较于传统媒体,其具有着非常多的优势。比如信息管控,由于其范围较快,速度较快,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信息的有效筛选、掌控,导致大量的负面信息、消极信息传入网络中。在网络舆论的导向下,就会引发各种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因此就需要加强网络舆情的安全评估与预警,降低恶性群体事件带来的影响与威胁。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不同的网络进行安全评估以及预警机制的建立,保证网络信息在传播时的安全。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与应急预案,认真解读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对于容易引起的骚乱事件进行预警,及时做好应对准备。其次,要组建一支专门的信息筛选、上传与处理人员队伍。由于社交网络具有着言论自由的特点,每一位公民都可以将自身看法、观点、想法等上传到网络中,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因此就需要组建一支优秀的专业人员队伍,对于这些信息展开及时的、高效的、合理的筛选、上传与处理,将网络舆情掌控在合理的范围内。在人员队伍的组建中,需要通过政策与制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员,并且积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后,要定期传播一些正面的、健康的、积极的新闻信息,让人们理智看待与选择。能够遵守网络秩序与法则,做一名合格的网名,不随波逐流。

(二)积极引导网民了解事实真相

很多人们的个性比较偏激,仅听他人的一面之词,就对事实进行误解与扭曲,导致真实被掩盖。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社交网络平台与渠道也在不断增多,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数量与规模也在不断增加,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在不断增大。这一现象严重左右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威胁着社会秩序,阻碍着我国的高速发展。而很多人们也愿意相信这些负面信息,不去加以证实与印证,就受到其蛊惑,导致大量恶性群体性事件发生。因此还要积极引导网民了解事实真相,让真实受到社会大众的认识,降低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首先,要积极借助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公众人物力量,来引导社会公众去了解事实。如明星、运动员、作家等,通过彼此之间的合作与参与,让广大网民对于相关行为有一个清晰、准确、全面的认识,引发巨大的社会轰动效应,对于群体性事件展开深刻的讨论与分析,转变广大网民的思想观念。其次,可以借助网络公众号、官网等力量,及时对于虚假与造谣信息进行痛斥,加大健康积极信息的宣传与引导。并且加强网络与官网的合作联系,及时了解广大网民的意见与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尊重与传达广大网络的利益诉求,促使事实真相大白。

(三)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

由于网络具有着虚拟性的特点,因此近几年来,网络违法事件在持续增加,造成了很大的社会恐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网络造谣也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严加限制与制裁,才能保障网络干净。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是指:散播虚假信息;侵犯他人的权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针对这一现象,必须进行删除与屏蔽,才能保障广大网民的利益不被侵犯。尤其是针对一些骚乱组织与暴力恐怖活动分子,需要限制其网络使用权利。只有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才能降低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概率,提高处理能力。首先,国家政府部门要联合各大网络平台,制定与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网络平台严格遵守。在用户注册、信息时,必须严加审核,要以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秩序为前提,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其次,要通过网络违法日、健康上网日等宣传引导,引导更多网民能够知法懂法,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成为一名合格的网民。能够在网络社交中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比散布谣言、煽动群体性事件,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最后,还要加大对造谣行为的打击,起到警示作用。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顺藤摸瓜找出造谣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打击。并将典型与代表事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引起广大网民的认知与高度关注。促使广大网民引以为戒,时刻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理智与文明上网,不参与各种群体性事件。

(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充分利用

在新时期的背景下,除了社交网络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与生产中,还诞生了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等,这些技术都能够针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然后找出原因与关键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法。因此还要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充分利用,来保障广大网民的利益诉求,缓解人们的极端情绪,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效率。针对大规模人群聚集以及行动轨迹,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快速定位并且分析人群聚集的规模、范围、分布以及演化趋势,然后确定应急处理路线、部署力量、调集物资等,实现数据流、信息流、人员流、物资流等精准投放与高效使用。此外,还能够对这些群体性事件进行层层分解,快速找到其模式与人员结构,与现场建立实时的信息互动,确保信息的及时传达。在获取现场信息之后,就可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官网平台等力量,进行正确信息的传播,来澄清虚假信息,加强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交流,及时了解用户的诉求与需求,保障每一位用户都能够及时发表自身的看法与观点,提出自身的意见与建议。只有做好针对化、精确化、及时化的资源配置与运用,才能有效控制舆情导向,提高处理能力[6-8]。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网络舆情的导向下,各种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生产,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与国家稳定。因此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就迫在眉睫,必须受到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就必须清楚认识到网络舆情为群体性事件带来的影响,然后分析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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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岚.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引导[J].青年记者,2019(2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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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黄炜,余辉,李岳峰,陆薇.网络舆情事件演化的仿真实践研究[J].现代情报,2017(08):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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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宁家治,孙卫华.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基于对舆论引导实践和研究的反思及展望[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7(05):36-38.

作者:骆红平   单位: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