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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合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

反恐合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

据不完全统计,在“东突”组织活动最为猖獗的九十年代,境内外“东突”势力采取爆炸、暗杀、武装袭击、纵火、投毒、骚乱及暴乱等方式,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二百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武警官兵、宗教人士等一百六十余人丧生,四百余人受伤。2001年“9•11”事件以后,在国际联合反恐的打击下,“东突”恐怖活动大大减少,但仍制造了2002年暗杀我驻吉尔吉斯斯坦外交官事件、针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喀什袭警案、库车连环爆炸案、疏勒袭击检查站案、伽师袭警案,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2011年和田袭警案、2012年叶城暴力事件、“6•29”劫机事件等。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就是2009年7月5日,由“世维会”策动的乌鲁木齐市打砸抢烧杀严重暴力犯罪事件,“7•5”事件,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绝大部分是无辜群众),一千七百多人受伤,331个店铺和1325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被损毁,造成直接经济财产损失6895万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发生的一起最严重的暴力事件,严重破坏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不难看出,“东突”是集打着宗教旗号的极端主义、煽动分裂民族的分离主义以及从事针对无辜平民暴力活动的恐怖主义于一体的极端邪恶势力,而且越来越呈现出联合化、国际化和恐怖化的趋势。

俄方的反恐现实

车臣共和国是俄罗斯位于北高加索山区的一个联邦主体。苏联解体前后,民族矛盾、宗教文化差异以及西方国家的渗透大大强化了车臣的分离主义倾向。1991年11月,当时的车臣总统杜达耶夫宣布车臣为“主权国家”,要求与俄罗斯等国建立完全平等的关系。由此,车臣走上了分裂的道路。为了镇压车臣反政府武装,阻止车臣独立,俄罗斯政府先后进行了两次车臣战争。战争中不仅俄军损失惨重,车臣境内也遭受了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2009年4月俄罗斯政府结束了在车臣为期十年的反恐行动,当前该地区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和平之路任重道远。目前车臣匪帮的残余仍然在高加索地区以及俄境内其他地区与俄中央政府对抗。例如2009年4月至11月底,车臣境内就发生了十余起恐怖袭击事件。2010年车臣分裂分子在莫斯科发动的地铁连环爆炸案造成了41人死亡的惨剧。2011年2月7日车臣共和国反政府武装头目多库•乌马罗夫“认领”了造成36人死亡的莫斯科机场爆炸案,并宣称还要发动更多袭击。车臣的分裂主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三位一体,相当一个时期在历史与现实,内部与外界等各种因素刺激下愈演愈烈,形成了难以根除的动荡恶瘤。

中俄反恐合作的必要性

“东突”恐怖分裂势力通过中亚地区的“三股势力”与阿富汗和中东地区的恐怖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长期得到境外恐怖组织在经费、物资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基地组织塔利班和“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还向“东突”恐怖势力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弹药、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1997年“,东突解放组织”派员参加了车臣战争,车臣方面则向“东突解放组织”提供了武器弹药和军事教官。据一些专家透露,在阿富汗、车臣和克什米尔的巴基斯坦控制区一共有“东突”武装分子两万多人。再如,从1999年第二次车臣战争到现在俄政府军已消灭匪徒1.4万人,车臣本地人只占其中的四分之一,其余则是来自不同国家的雇佣军,被俘叛匪中曾发现“东突”分子和“基地”组织成员。由此可以看出,反恐靠一国之力是难以实现的,尤其是在恐怖主义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更需要国际间协调一致。中俄作为山水相邻的两个大国,不仅应当加强双边合作,而且必须积极参与多边反恐合作,共同维护本国和地区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谐。

中俄反恐合作的成就

(一)双边合作

中俄两国在受到各自国内恐怖势力威胁的同时,也受到了周边地区恐怖势力的威胁,所以与周边国家的反恐合作必然成为双方的首要方向。中俄作为相邻的地区大国,在双边反恐问题上有广泛的共同利益。目前中俄已经形成系统常态化的反恐合作机制,2001年7月16日,俄罗斯与中国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其中第二十条就规定:缔约双方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打击有组织犯罪和非法贩运、精神药品、武器等犯罪活动方面进行积极合作。2001年11月28日,中俄反恐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俄双方就反恐合作达成了广泛共识,均认为打击恐怖主义是一项系统和长期的工作,需要两国共同协作。在2004年1月召开的第四次反恐工作组会议中,双方重申车臣和“东突”恐怖分裂分子是国际恐怖主义的组成部分。中国理解并坚定支持俄罗斯为恢复车臣宪法秩序、打击恐怖主义采取的一切步骤。俄罗斯坚定支持中国为打击“东突”恐怖分裂势力、消除恐怖危害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这种专门的反恐工作会议,既加强了中俄两国的反恐合作,使双方的反恐战略获得了宝贵的国际支持,同时也增强了战略互信。在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同时,中俄也在反恐政策上相互支持和配合。别斯兰人质事件爆发后,俄罗斯的反恐立场得到了中国的坚定支持。中国政府表示:“严厉谴责这一惨无人道的恐怖行径,坚决支持俄罗斯政府为打击恐怖主义所作的努力。”在新疆乌鲁木齐爆发“7•5”暴力事件时,俄罗斯外交部表示,新疆问题是中国内政,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对在事件中受伤的人员及其家属表示慰问。

(二)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合作

随着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全球及区域多边组织层面的反恐合作实践变得更具现实性和有效性。2000年,中、俄、哈、吉、塔五国元首发表联合声明,决定联手打击对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构成威胁的国际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同时决定将草拟相应的联合行动纲领,并缔结必要的多边条约和协议,以建立打击三股恶势力的组织和法律基础。2001年6月,上合六国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正式建立了具有实质意义的反恐怖多边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自该机制形成以来,反恐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有效打击了这一地区的三股势力。2002年12月,上合组织专家会议在比什凯克通过了地区反恐中心章程草案。会议决定建立反恐中心,并就所需经费、场地、编制等问题达成了一致。2004年6月,在中俄等国的大力推动下,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在塔什干成立。2005年7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发表阿斯塔纳宣言,还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几国元首同意建立成员国常驻反恐机构代表机制,从而使反恐机构能够发挥更大作用。2007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又在比什凯克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进一步加强军事领域的合作。在建立了统一的领导机构和明确的合作纲领之后,上合组织框架内曾举行过多次中俄双边及多边军事演习,旨在增强各成员国间的战略互信,提高各国军队间的协同作战能力,震慑中亚及其周边的“三股势力”。

中俄反恐合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与作用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第一次鲜明地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科学命题,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任务之一提到全党面前,从此“和谐”成了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区域性的动荡不仅会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更将对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目前我国新疆地区属于欠发达地区,恐怖分子利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生活环境封闭,经济较为贫困,文化水平较低等条件,煽动民族仇恨,进行分裂活动。然而恐怖活动只会使这些地区原本就不发达的经济雪上加霜,甚至陷入恶性循环。2009年9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指出,“东突”势力的活动已经给新疆的经济发展和民族关系造成了严重破坏。暴力事件分散了宝贵资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被投入到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上。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而社会和谐稳定正是保障经济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民主法治、安定有序更是重中之重。自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以来,我国的反恐工作变得更加迫切,因而更加积极地寻求同俄罗斯的合作,比如举行联合反恐演习,在追踪与侦查领域互通情报等等。近三年,随着我国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东突”等恐怖组织受到重创,国内已鲜有踪迹。

然而,目前我国的反恐工作主要还是靠自身的力量,与俄罗斯的合作水平还不高,尚未形成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对保障我国社会安定和谐的作用还有限。但在中俄关系持续向好的大背景下,未来作为双边关系最重要方面之一并反映双方共同利益的反恐合作必然会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虽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不利于中俄之间的反恐合作,但中俄两国在反对三股势力的领域相互合作的方向从根本上是正确的,利益是相同的,势必将继续深入推进。相信在两国的通力合作下,安定有序的新疆会成为我国经济前行的稳定后方,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添保障。

作者:薛晓南单位:黑龙江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