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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今年4月15日是全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活动部署,明确了此次活动的时间、方式、参加范围等,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我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为重点,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为扩大此次活动的宣传力度和宣传范围,我局利用办公大楼的LED屏积极开展“反恐怖宣传周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县反恐办和县委政法委印制的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单,趁村委会换届选举之际,局领导带领我局全体党员下乡,联合村党支部,将宣传单发至群众手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切实提高了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恐怖信息;传播;规制

巴黎暴恐袭击后,“伊斯兰国”的黑客攻击了数以千计的法国网站,将网站篡改成极端主义内容,传达恐怖主义信息,引起社会重大恐慌。随着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破坏力惊人的网络恐怖主义正在成为世界的新威胁。恐怖主义已进入新媒体时代,极端组织开拓了“网络圣战”的新阵地。网络恐怖主义是恐怖主义向信息技术领域扩张的产物,借助网络,恐怖分子不仅将信息技术用作武器来进行破坏或扰乱,而且还利用信息技术在网上招兵买马,并通过网络来实现管理、知会和联络。为此,防范网络恐怖主义传播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课题。

一、网络恐怖主义与网络恐怖信息

(一)网络恐怖主义

网络恐怖主义作为一个概念是在1997年由美国情报与安全研究员柏利科林首次提出,并解释其为网络与恐怖主义的产物。随后的一二十年,有学者陆续对这一概念进行细化,但至今未形成统一的意见,国际上也众说纷纭。目前对网络恐怖主义概念的阐释可以大体上分为两类,即狭义说与广义说。狭义说可归类于目标型网络恐怖主义,即对特定计算机系统、网络设施等目标,如政府网站进行网络袭击,造成实际的损害,引起实然的恐慌。这一类概念是对网络恐怖主义的早期、传统定义,广义说属于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广义说在传统的网络袭击基礎上,认为其包括“恐怖组织或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实现他们的目标,包括使用信息技术来组织和执行攻击互联网、计算机系统和电信基础设施,或利用互联网交换信息或制造电子威胁”,很明显,网络恐怖信息属于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的手段方法。工具型网络恐怖主义,也是目前网络恐怖主义的主流。本文支持广义说的网络恐怖主义概念。

(二)网络恐怖信息

网络恐怖信息是网络恐怖主义的衍生概念,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广义说网络恐怖主义的概念,网络恐怖信息根据受体至少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针对袭击目标,目的是造成恐慌,为其实现特定的政治目的做要挟资本;其二是针对潜在发展目标和合作对象,目的是宣传恐怖主义,拉拢组织成员。所以笔者认为,网络恐怖信息是恐怖组织或个人通过网络的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载体传播的,有造成群体恐慌、公共安全危险的,或具有诱导、迷惑、洗脑性倾向的信息。

网络恐怖信息的目的主要有两类,一是宣扬恐怖主义,利用网站、网络软件实施煽动、招募、筹资、策划、培训等恐怖活动。二是作为网络恐怖主义的袭击手段,旨在制造恐慌,使社会运作发展机制产生严重危机。两者都对网络恐怖信息传播的表现形式和其对恐怖组织或个人实施恐怖活动起到帮助作用,究其本质,正是由于网络所具有的某些特征,诸如传播成本低、破坏性大、影响广泛,才使得网络恐怖信息的传播如此猖獗,甚至逐渐成为恐怖组织或个人实施恐怖活动的又一重要战场。

二、网络恐怖信息传播在我国的现状

(一)传播主体

除了前述内容提到的传播主体具有一般性,不再只可能由恐怖组织或“独狼”进行传播,还有学者指出,我国网络恐怖主义犯罪的主体呈现年轻化。笔者认为,这确实是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客观存在的现象,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主体特征,仍需从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定义来分类分析,就目标型网络恐怖主义来看,对特定目标的网络袭击确实需要一定的电脑专业技术,但单纯地对恐怖主义进行宣扬,一般主体都可以实现。从这一点再深入,能够发现传播主体的另一个趋势是黑客恐怖化趋势,国外资料表明,高水平的网络攻击多数来自有恐怖主义思想的黑客。人们在迈向信息社会的进程中,一些人在享受人类科技成果的同时,精神世界的改造却相对滞后,淡化了道德观念,导致人格空虚,一些计算机黑客道德缺失,其心理泛滥为仇恨、冷酷、狂热的恐怖心理,二为恐怖分子、恐怖组织所利用、雇佣或自甘堕落为反科技进步、反人类社会的网络恐怖事件的制造者。

(二)传播路径

境外有种子,境内有土壤,网上有市场。恐怖信息的重要传播路径就是网络。新疆警察学院李娟教授在一场名为《新疆——一场别样的反恐战争》的讲座中曾分析了网络在新疆“七五”事件中的作用,正是通过网络传播、刺激,原本一起普通刑事事件演化成人们喧嚷着要进行民族灭绝,以及当时一些混杂的阿富汗和伊拉克的人员死亡案件图片,原本与该事件毫无关系,却在“七五”事件中起到了严重的思想发动的作用,以致最后事情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局面,这就是网络恐怖信息对恐怖活动的发动作用。

(三)传播内容

据统计,2011年到2014年,以“东伊运”为首的暴力恐怖组织在互联网上共了暴恐音视频282部,每年次数呈几何数量增加,一些极端分子通过翻墙软件登录国外反华网站,下载反动书籍和制暴视频,通过QQ、微信、Talkbax、微博、百度云盘等网路工具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恐怖主义信息的传播内容其背后多具有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和目的。在我国,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是官方认定的恐怖组织,他们的主张,集中表现为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诉求。有学者研究了国内和国际50种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后发现,“散布恐惧心理”的要素在恐怖行为中占54%。与在特定场所对特定对象实施袭击相比,网络恐怖信息的传播活动的确实施成本更小而影响更大,更加容易造成社会恐慌,恐怖活动组织或个人所要实现的政治目的也更能凸显。

(四)传播影响

在2013年和2014年,新疆公安机关集中侦破暴恐案件中:传播涉稳谣言256人;传播宗教极端思想139人;犯罪分子全部收听观看过暴恐视频,通过视频学习制作爆炸物方法。对恐怖组织来说,它吸引了很多潜在恐怖组织成员,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宣扬恐怖主义,利用网站、网络软件实施煽动、招募、筹资、策划、培训等恐怖活动的作用。对传播受体来说,恐慌是必然产生的社会结果。2015年11月13日巴黎恐怖袭击案件中,伊斯兰国在网络上叫嚣“伦敦将是下一个目标,罗马与华盛顿将在劫难逃”,这引发了前所未有的全球性恐慌。

三、对我国网络恐怖信息传播的规制的建议

(一)加强反网络恐怖理论研究,建立完整反恐理论体系

《反恐怖主义法》第一章具体规定了我国反恐行动总体的指导原则和方针,相应的,网络恐怖主义的治理也是如此。在此思路下,我们要对传播网络恐怖信息的主体在有效防范的基础上,对其予以严厉打击。一方面,对在网络上传播恐怖信息的人员、组织要予以严惩;另一方面,惩治和防范工作是可以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通过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可以及时发现网络恐怖信息,将恐怖分子或组织的人员的阴谋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严厉打击恐怖组织和人员,又可以有效打击其嚣张气焰,预防和减少此类传播。

(二)建立健全政軍民联合反网络恐怖机制,将网络恐怖信息传播消灭在萌芽状态

1.多管齐下,联合治理

(1)治理主体上,多主体联合防控。体现在《反恐怖主义法》第三章“安全防范”与《网络安全法》的法律规定中,各政府机关(如国家网信部门、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都负有一定的监测、核查、处理义务,同时依靠群众,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并要注意严格把控重点地区的网络管理,尤是边防地区。

(2)治理技术上,严格检测和把控。避免网络恐怖信息引诱无知群众、制造社会恐慌,从源头上掐掉它的产生很难,这就要求我们依赖现代科技技术,建立监测和预警网络机制,禁止该类信息的传播。

2.做好舆论引导与宣传教育工作

(1)恐怖信息的传播会引起重大的社会恐慌,需要对公众进行一定的安抚,在这其中,社会媒体像一把双刃剑,我们必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媒体对反恐怖的消极作用体现在,第一,渲染恐怖活动造成的破坏效应,在社会受众中制造恐怖气氛,引起公众的焦虑不安;第二,直接介入恐怖事件处理过程,泄露相关秘密和消息,干扰政府与执法部门处理事件,导致恐怖活动升级、甚至出现不必要的伤亡;第三,奉行“双重”价值标准,以意识形态和利益划线,鼓励其他阵营的反政府恐怖活动,助长了当代世界的恐怖主义气焰。媒体对网络恐怖信息传播阻断的积极作用表现在,第一,传媒的大量负面报道和评论可以令恐怖主义丧失民众基础,难以得到或者失去社会力量的支持;第二,加强对传播恐怖信息的人员、组织的报道,达到“以儆效尤”的预防作用。

(2)对公众进行反网络恐怖宣传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要发动网络反恐信息传播的社会力量,其一是减轻网络恐怖信息传播后心理恐惧效应的重要手段,其二是降低恐怖危害后果的重要措施,其三是提高整体反恐水平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我国对公众的网络反恐宣传教育仍比较薄弱,针对网络恐怖信息传播受体不特定的特点,反恐宣传教育要多管齐下,学校反恐教育,公民日常反恐应急培训等都值得实施。

(三)汲取国外教训经验,强化国际合作

网络具有全球性、无国界性,网络恐怖主义的传播也是如此,没有哪一个国家、地区能够说自己可以置身事外,对于网络恐怖主义的治理问题,必须加强国际合作。第一可以参与或主导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交流共享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的情报信息,追踪国际恐怖信息传播的源头,有力打击恐怖信息对我国与世界上的危害;第二,重视区域防恐合作,我国幅员辽阔,边境线绵长,与十几个国家接壤,从历次恐怖案件和我国国情来看,边缘化地区极易滋生错误思想和意识形态,在严格管理边境地区的同时,必须重视与周边国家的合作,通过成立反恐合作机制、奖励区域性网络治理体系,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结语

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恐怖主义犯罪;反恐对策;惩治理念

恐怖主义与邪教、黑社会并称为人类社会的三大痼疾,而恐怖主义又以其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成为世界的头号公敌。①由于恐怖主义犯罪根源的多样化,该问题不可能在很短时间内予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国际反恐形势依然严峻,在未来很长时期内针对恐怖主义的抗争仍将是国际社会持续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恐怖主义的沿革趋势

恐怖主义最早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来源于雅各宾派在法国大革命中实施的“红色恐怖主义”政策。罗伯斯庇尔不仅第一次在法律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恐怖主义行为”,还在政治与法律上将国家恐怖主义正当化、合法化,并对其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具有跨时代的意义。WWW.133229.Com

20世纪以前,恐怖主义行为基本上以暗杀、投毒、爆炸为表现形式,均是恐怖主义者及其组织在没有群众支持的情况下,通过谋杀某一政府要员或者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行现实潜在的威胁,从而达到向社会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与理想诉求。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一战的导火索——刺杀奥匈帝国王储费迪南大公的萨拉热窝事件。20世纪60年代是恐怖主义真正形成的时期,这一期间恐怖主义活动主要集中在殖民地、附属国以及刚独立的民族国家。20世纪90年代,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恐怖主义活动开始向远东扩散。恐怖主义犯罪手段越渐多样化,其中以劫机、爆炸、绑架与劫持人质尤为突出,而且袭击目标和活动范围早已超出一国国界,逐渐形成国际恐怖主义活动。21世纪初,恐怖主义有了明显变化,它们的活动与组织日益严密化、神秘化,淡化自身长远的政治目标,利用高科技实施恐怖活动,将袭击目标转向核设施、能源基地、电子信息网络以及具有地标性建筑物。

二、美、俄反恐策略研究—特种战争,常规战争与反恐立法

随着冷战结束,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被打破,长期被强权政治压迫下的各种矛盾逐渐突显出水面,使各种矛盾表面化与公开化。震惊世界的美国9?11事件、俄罗斯别斯兰人质危机、伦敦地铁爆炸案与莫斯科首都机场爆炸案相继发生,恐怖活动已经摆脱以往的那种区域性、偶发性的特点,逐步具备了在世界范围内的发达国家地区组织大规模恐怖活动的战斗能力。

9·11事件后,布什总统在国会的授权下,通过并延长了《爱国者法》法案,不仅在国内进行了严密的反恐立法,建立了完整的反恐法律安全程序,还组织联军对支持“基地”组织恐怖势力的阿富汗塔利班政权进行了武装打击。在常规战争的同时,cia特勤行动组潜入、渗透恐怖组织的后方实施打击,最成功的是在阿尔塔巴德击毙了本?拉登。美国以特种作战配合常规战争的方法,有效打击了中东、中亚地区的恐怖主义势力。可是这种联合打击的效果只是暂时的,拉登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恐怖主义的终结,“基地”组织并未土崩瓦解,反而开展更多的报复行动,恐怖主义愈演愈烈,大有“愈反愈恐”之势。

俄罗斯经历了别斯兰人质危机后,加大了反恐力度,增强本土防御。为适应复杂的国际反恐形势,俄罗斯在反恐立法方面紧跟现实需要,对恐怖主义势力予以坚决打击,并在反恐与指挥机制上做了重大调整,加强反恐部门的执法权力,将恐怖主义视作一种政治现象,不再作为人民内部矛盾进行处理。完善一系列诸如《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的反恐法案,在政治与法律的层面对打击恐怖主义进行合法化。针对恐怖主义策源地进行一系列武装打击,利用特种部队突袭、渗透、黑色宣传,采用常规的大规模武装攻击行动对车臣地区的恐怖分子进行全面打击与定点清除。高压政策并没有维持相当长时间,反而迫使车臣恐怖分子与“基地”组织、“东突”势力实现联合,增大了反恐的难度与强度。

三、美、俄反恐对策下的反思——中国如何应对恐怖主义?

美、俄两国在反恐过程中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供衡量,均是基于自身利益认定与恐怖组织势力,在实际中往往造成一国的恐怖分子是另一国家的“自由战士”,令反恐效果大打折扣。以武力作为解决恐怖主义的主要武器,试图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国际、国内秩序,用自己的价值观去改造其他文明的价值取向,更加刺激了恐怖主义的发展。

两国反恐的经验与事实表明:仅靠武力镇压是绝对消灭不了恐怖主义的,这反而会滋生出更多的恐怖主义。无论是斩首行动、定点清除还是局部常规战争都不能从源头上消灭恐怖主义的威胁。只有标本兼治,在武力打击的同时做好安抚工作,努力复苏恐怖主义策源地的经济,建立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和平、公正、合理、和谐的国际新秩序,才可以从根本上消灭国际恐怖主义。

1.加强反恐立法,严打恐怖主义

打击恐怖主义不但要有完备健全的法律为其提供符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合法性依据,而且还需要形成系统化的反恐机制,全面提升中国的反恐能力。②中国的反恐立法仅仅体现在刑事实体法中,如97刑法第120条、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针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行为及其特征予以界定,并加大了惩治力度,增设新罪名和恐怖主义活动的上游犯罪行为,但这远不能满足我国同恐怖主义作斗争的现实需要。

与美国反恐法案相比,中国反恐立法缺少机动性与灵活性,没有对和恐怖主义犯罪密切先关的行为进行准确界定,而且对组织、领导、参加的规定过于广泛,不利于刑事司法追诉;与俄罗斯的反恐立法相比,中国反恐立法形式过于单一,只是以补充现行法律中关于恐怖主义的一系列条款为工具,用来修补现行法的缺陷,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反恐怖主义法案。只靠在实体法上不断以修正案的形式予以更正和补充,充分暴露了中国反恐立法的缺陷。③中国若要快速有效地进行反恐,必须学习美、俄两国完善反恐相关立法,使之形成一个系统化、专门化的反恐怖主义法,为中国反恐提供国内法与国际法的依据,断绝一些国家以人权与民族自决的旗号攻击中国反恐的国家内部事务,防止他国利用反恐来干涉中国内政。

2.促进国际反恐合作,积极协助区域反恐

国际反恐合作最大的障碍就是没有形成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共识,这经常会导致一些国家假借“反恐”之名去支持另一拨分裂势力,干涉别国内政,令反恐形势越反越恐。9.11事件是国际反恐的一个历史性转折点,国际社会关于恐怖主义的共识相对增加。

由于区域性双边甚至多边合作具有可行性、及时性、特定性与灵活性等优点,从国际反恐合作层次上讲,积极参与区域性国际反恐协助在反恐行动中成功的可能性更大、效果更有效。2002年以后,中美双边反恐合作取得重大突破,联合国在中、美、俄三国的倡议下将“东突”恐怖势力列为国际恐怖主义打击对象。中俄两国在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基础上,建立了符合反恐实际需要的各种情报军事机构与刑事司法合作机制。这些努力均有利于中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势力,解决恐怖主义的威胁,2010年2月15日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巴基斯坦利用导弹炸死“东突”组织“东突厥伊斯兰党”头目阿卜杜勒?哈克。但是,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东突”分子由于中美两国没有签署有关恐怖主义罪犯引渡的条款,仍然无法由中国人民对其罪恶的恐怖主义行径进行审判并伸张正义。

3.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复苏,实行正确合理的宗教、民族政策

单纯依靠武力与颁布严酷反恐法案是不可能消除恐怖主义根源的,这些措施都没有深层次地触及恐怖主义产生的历史与现实土壤。

恐怖主义能够在某些地区生根,主要是利用当地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生活环境相对封闭,经济疲软穷困,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若要根除恐怖主义的生存基础,首先要实现这些地区的经济复苏,发展壮大当地经济,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缩小同其他地区的贫富差距,让当地人民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先进成果,这才是特种战争与常规战争无可比拟的、更有效的恐怖主义解决方案。④同时,认真贯彻与实行符合当地实际的正确、有效、合理的宗教政策与民族政策,加强与当地宗教人士的团结合作,积极引导宗教与国家反恐需要相一致,瓦解恐怖主义的支持力量,分化恐怖主义势力,有理、有力、有节地维护民族团结、地区稳定与国家统一。

4.增进政治宣传与渗透,揭露恐怖主义伪善面孔

美国中央情报局下设有各级情报分析研究中心,专门从事针对恐怖主义策源地的宣传工作,对当地居民进行经济援助以换取支持。俄罗斯克格勃则是利用驻外情报机构来完成对恐怖主义的情报搜集与政治宣传的工作。

中国在政治宣传与教育方面相当出色,2003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曾发表过《新疆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增进了国内外民众对新疆地区的历史以及建国后新疆飞速发展的现状之了解,对“东突”问题的来龙去脉有了全面的认识。宣传机构利用新闻报刊、电子信息、无线广播、卫星电视等媒体手段揭露恐怖组织的肮脏勾当,使全世界人民认清了恐怖主义的邪恶本质。不仅开展了一场爱国主义与民族团结的有形教育,也在无形之中使新疆各族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东突”势力的反动宣传。

面对风起云涌的国际恐怖主义威胁,中国既要对反恐形势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保持清醒的认识,也要不断根据国际形势与国内反恐任务的发展变化而适时地做出调整,认真完善我国反恐怖主义立法,加强国际与区域间的反恐合作,制恐怖主义犯罪的发展态势,确保人民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也要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释:

①何秉松.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12页).

②郑远民.国际反恐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第1版(第52页).

③李伟.2004年的国际恐怖与反恐斗争形势综述[j].国际资料信息,2005,(2).

④赵秉志,杜邈.俄罗斯与中亚诸国反恐怖主义法评述[j].外国法制,2007,(1).

参考文献:

[1]何秉松.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12页).

[2]郑远民.国际反恐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第1版(第52页).

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加强组织,强化工作责任

我街道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将国家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综治例会学习内容。制订了2019年度街道国家安全实施方案,并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了我街道国家安全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意识,营造安全氛围

一是街道和各社区充分利用微信、板报、橱窗、横幅、 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宣传《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反法轮功知识,提高群众国安知识的知晓率和平安创建参与率。

二是4月15日上午街道综治、司法所、工会在西夏万达广场开展了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来往群众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向过往群众解释了国家安全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公开我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电话,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 此次活动,共悬挂横幅5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发放300多个宣传小礼品。

三是按照西夏政法委关于组织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片的通知》要求,我街道及各社区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老党员学习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片》之《间谍罪名的背后》警示教育片。通过教育片宣传,全体工作人员对当前高科技条件下,日常工作中使用的通讯工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及信息网络存在的泄密隐患有了更深刻认识,保密思想防线得到进一步加强,做好日常工作中相关信息及数据材料的保管和存储,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是7月30日街道在西夏万达广场开展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国家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出宣传展板、发放普法书籍及法治宣传册、设置法律服务咨询台等形式,围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宪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宣传。期间共悬挂横幅2条、发放法律宣传品200余份、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

五是7月31日街道邀请银川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沈国琴就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行专题讲座,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党员代表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240余人参加。专题讲座紧紧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个主题,宣讲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以及《反恐怖法》、《反间谍法》等内容,并结合典型的案例和身边的案例,对如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神圣职责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六是在国家安全宣传月期间,六个社区开展9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620份宣传彩页和宣传品,通过宣传月活动在辖区群众中营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了广大群众防间反谍意识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加强防范,强化网格建设

一是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建立健全重点人口档案,深入调查摸底, 做到底子清、情况熟。 继续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利用各方面力量,做好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整合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使这类人员融入社会,充分就业,解决后顾之忧,感受社会温暖,实现人生价值,服务社会,享受人生。 

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保证人员管理不脱节、不 留死角。居委会保持与派出所的密切联系,齐抓共管。对社区的外来人员进行及时清查和登记,组织对外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施工工地、出租房等流动人口集中活动场所的管理,逐层签订治安安全防范责任书。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建立流动人口花名册、法律宣传登记册。对流动人口落实验“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反恐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担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国家安全是定国安邦的重要基石,**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市委国安委安排部署,自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和大局意识,把国家安全放在全街道工作的全局中。为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国家安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主任、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国安联络信息员,相应在各社区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出一名政治思想坚定、作风过硬的情报信息员。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会议制度、档案制度)。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强化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宣传,强化国安意识

为深化国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我街道国安意识,举办了一期以党政领导为中心的学习培训班,结合《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知识》等内容,大力开展国安宣传教育活动。**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共同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辖区范围内16个社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让更多的群众接触和了解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旨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活动中电子屏滚动播放100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了广大群众防间反意识和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卫工作

针对街道实际,街道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了各类保卫方案和活动计划。一是制订完善了涉外人员的保卫工作方案,开展月排查,形成制度化管理,确保涉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目前无发生侵犯本街道涉外人员人身财产的事件。二是掌握动态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做好例会工作记录。用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全街道的国家安全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国家安全工作风险点排查

(一)"颜色革命"风险

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利用涉军涉教等特定利益群体,认真排查可能引发"社会运动""街头政治"的苗头动向;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反邪教工作部署,认真排查、防控涉邪教问题风险。

(二)特殊群体风险

排查因化解过剩产能、涉众非法集资、欠薪讨薪和环保"邻避效应"等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止经济、环保等领域问题向政治领域传导。

(三)公共安全风险

加强社会面防控,全面排查公路、公共交通、广场超市和公众集中场所等部位的治安及暴恐活动风险;对建筑工地、矿山、危化品运输储存等地域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

五、存在的问题

1、意识淡薄。国家安全对于基层群众来说认识还很模糊,了解不够全面,关注度低,为国家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

2、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对党和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国家安全的重大举措没有宣传到位,宣传的不深入、不仔细,群众安全知识水平未能有效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高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有责任,没有“局外人”,只有紧绷国家安全这根弦,时刻将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取得实效,行稳致远。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与爱国教育挂钩,两者紧密结合,加强机关及各社区日常学习,开展学习讲座,交流经验。

2、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利用LED屏幕、板报、横幅、政务公开栏等宣传媒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印发反邪教、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提高群众国安知识的知晓率和平安创建参与率,利用“七五”普法的契机,加强国家安全宣传,组织全街道干部职工以及社区主任观看反邪教电教片;二是对重点人员进行国安知识教育,对全街道因私出国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做好宣传教育和回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