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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预案

反恐预案

反恐预案范文第1篇

导读:校园防止恐怖袭击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学校内大多数都是没有还手能力的儿童,一旦发生了袭击事件,后果不堪设想,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反恐处突应急预案的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反恐处突应急预案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恐怖袭击人员入校袭扰事件、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以及火灾事故、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爆发流行、校园伤害事件等.

二、校园青年应急处突队主要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总指挥:陈良军

副总指挥:黄渭蓉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青年应急处突队

青年应急处突队成员:杜振雄 郭杰 宋绍斌 文雷 涂波 伍清镇

甘宇翔 丁宇卓 何抒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态及动态,提出反恐处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反恐处突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工作小组

(1)协调总指挥:王向忠,全面组织、指挥全体师生开展预防、先期处置、自救和疏散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

(2)信息联络组:

成 员:杜振雄

职 责:负责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指挥报告并拨打“110”、“120”、“119” 电话,晋原派出所电话88299110和大邑县公安局电话88226110,负责与各方面的联系协调,负责当前情况的汇总上报等.

(3)应急处置组:

组 长:郭杰

成 员:文雷 涂波 伍清镇 甘宇翔 周龙华

职 责:佩带防卫器械,发现有恐怖犯罪侵害行为,能制止的要及时奋力制止,不能制止的要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转移抢救受伤人员.

(4)秩序维持组:

组 长:宋绍斌

成 员:丁宇卓 何抒 各班班主任

职 责:分责组织学生隐蔽、疏散和秩序维持工作,最快最大限度地将学生撤离至安全区域.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余家贵

成 员:郭崇巍

职 责: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为其他小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涉校安全或恐怖事件,各小组要处在临战状态,各就各位,5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要在10分钟内上报教育局.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学校保安、值班人员应加强来人盘查登记,对图谋闯入的.不法分子应坚决阻止,禁止进入校园.

2、获得突发性恐怖事件信息的师生、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协调总指挥和信息联络组报告.

3、各小组接到预警信号后,做出迅速反应,根据职责,各司其职,有效控制,把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4、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6、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7、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8、师生非法聚会事件处理办法.学校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行政办公室、德育处、安全保卫办公室、保卫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制止事态的蔓延和发展,力求将影响降到最低水平.

反恐预案范文第2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涉及奥运安全及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确保迎奥运和奥运期间我县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县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奥运安保和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迎奥运和奥运期间我县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2、本预案适用于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全县学校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

3、本预案适用于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全县学校发生的入校袭扰事件、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以及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爆发流行、校园伤害事件等。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学校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县学校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组 长:陈乃青

副组长:周国鸣、邱争光、何将常、蒋亮、林建国、章华勇

成 员: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法制教育,对多发、易发的安全部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普教科。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协调以及工作督查。

2、基层组织机构

各学校(幼儿园)成立相应机构,校(园)长任本单位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各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事故的上报、处理和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从现在起到奥运安保工作结束,一旦发生涉校安全或恐怖事件,各单位要在15分钟内逐级上报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涉及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重大事件可直接向县教育局学校奥运安保和反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五、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入校袭扰师生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闯入校园袭扰师生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以及教育局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应急处置小组报告(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同),并迅速组织师生转移,等待救援。

2、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5、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6、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

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此外,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楼梯间拥挤踩踏、校园交通、大型活动事故,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事故,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燃灾害事故等的处理办法,参照《象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县教育局针对学校(幼儿园)可能在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发生的涉校安全和恐怖事件,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以及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反恐预案范文第3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恐怖袭击事件是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在我区境内实施恐怖袭击,危害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引起社会公众恐慌的事件。具体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等辐射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通信枢纽、公共交通工具的;

(4)攻击国家机关、军队和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5)袭击来洪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社会公众的;

(6)劫持公共交通工具的;

(7)其他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后果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处置预案的分类

(一)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根据上级指令和恐怖袭击事件的规模与危害程度,在区工委、区管委统一领导下,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和指挥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调动一切应急力量和储备资源,采取果断措施,尽最大可能和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制造恐怖袭击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摧毁恐怖组织及其网络,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我区良好的司法形象和政府形象。

(二)基本分类

为了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处置工作成本,提高效率,本预案下设分类预案和部门预案。

1、利用核和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恐怖袭击或利用其它暴力手段造成建筑物大面积坍塌与毁损、人员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为一级恐怖事件,其预案为“一级预案”。

2、利用爆炸、杀人、投毒、纵火、劫持人质、劫持交通工具等手段,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群众心理恐慌的恐怖袭击事件为二级恐怖事件,其预案为“二级预案”。

3、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获悉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线索、警情或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结果尚未发生、情节较轻的事件为三级恐怖事件,其预案为“三级预案”。

三、指挥体系和启动程序

设立“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

区管委分管副主任任指挥长。区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公安局,由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一)启动程序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区应急委。区公安局立即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

各成员单位需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的,应与指挥部保持统一口径。

四、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在区工委、区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指挥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协调武警和人武部的警力、兵力参与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和调动其他反恐力量开展工作,随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和传达命令、指示,决定启动分类预案、部门预案。根据规定,决定提请采取局部、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和其它紧急调用或征用交通工具及其它物资等措施。

办公室负责区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统一归口掌握恐怖事件的情报信息,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指挥部视情派出现场指导组直接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承担指导、联络工作。现场指导组组长可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

指挥部内设综合组、行动处置组、情报信息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

1、综合组由区工委办牵头。主要由管委办、宣传部、政法委、法制办、外事办、公安局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市、区领导的有关指示和处置指令的传达与组织落实,全面收集和掌握恐怖事件的处置情况,记录领导指示及指挥部处置事件的全过程,草拟和审定各类文稿,拟定宣传口径,授权相关新闻与信息,搜集境内外新闻媒体的反映,指导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整个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协调、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处置工作的落实。

2、行动处置组由区公安局牵头。主要由卫生局、人武部、武警中队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指挥部下达的现场警戒、抢险救援、侦查破案、备勤支援、交通管制等紧急处置指令,确保处置工作有效开展。

3、情报信息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由公安局、人武部、外事办、地方金融证券办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有关恐怖事件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预测,为处置恐怖事件、缉捕、摧毁恐怖组织提供情报支持。

4、后勤保障组由区管委办牵头。主要由发改局、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筹集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所需的各种装备、物资和经费,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联络、交通运输渠道的畅通,为整个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5、专家咨询组由区科技局牵头。主要由公安局、人武部、建设局、交通局、农水局、卫生局、环保局、人民银行和供水、供电、供气、石油、化工、生物、核能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其职责是提供本部门、本系统建设与管理的国家和重点工程及有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的设计、运行及管理情况,提供相关专业知识,评估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提出应对的建议和解决的方案,为指挥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现场指挥部:对指挥部负责,全权负责指挥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处置工作的实时情况。负责提出工作建议,接受、落实指挥部的指令。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三)成员单位:

公安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承担恐怖袭击事件的突击、攻坚和平息事态工作;负责查爆排爆,抢险求援;负责防生化袭击和洗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迅速调查取证,及时侦察和打击恐怖犯罪活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重点组织开展反恐怖情报信息工作,对涉及境外或境内外相勾结对我实施恐怖袭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施侦控,加强对邮件的防生化、防爆炸检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内部网络恐怖袭击的技术安全保障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驻军、预备役和民兵参与处置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法制办:负责处置工作中紧急措施、强制措施、处置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交通局: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处置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群众的疏散。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信保障,保证处置工作的通信畅通。

卫生局:负责疾病的监控和组织医疗人员进行现场伤员的救治工作。

环保局:及时对现场环境的空气、水体进行监测,提出环境状况监测报告。

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农水局:负责水利设施、堤坝安全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

工业经济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电力部门尽快恢复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

外事办:根据国际法和双边协议,负责涉外问题的联络、协调,并掌握、汇总外交部通报的涉外反恐怖工作的情报、资料;收集和掌握恐怖袭击事件的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

发改局、财政局:负责保证装备建设经费的到位和应急资金调度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民政局:负责调配救济物资,设置临时避难所,保障受害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人民银行、金融证券办:负责金融、证券部门加强对恐怖组织和资产的监控以及有关情报信息的反馈。

宣传部:负责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和意见,适时组织新闻会,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

科技局:负责组织和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部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五、处置措施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及时确定恐怖事件的性质,启动分类预案。

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组织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视情迅速启动相应的分类预案和部门预案进行处置。

一级、二级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报请上级指挥部启动上级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

三级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查清情报,控制事态的发展。立即报告区工委、区管委,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

(二)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管制或建议实施局部。

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以及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提出局部的建议。

指挥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报请区工委、区管委批准,通知、通告,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当地党委、政府对管制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

(三)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指挥部应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区内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持,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组织专家组、反恐专业队伍进行谈判、解救人质等工作。

(四)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恐怖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4、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力量,发动和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缜密侦查,严惩。

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组织和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武警的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根据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等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统一报道口径。

宣传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尽快拟定对外报道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七)做好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毕后,指挥部终止工作。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街)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六、处置工作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反恐怖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及时、高效处置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监督各反恐怖工作的落实。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反恐怖工作的领导体系,完善反恐怖工作的专门机构和落实工作职责,解决反恐怖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预案的精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预案,督促开展经常性的指挥体系演练和实战演练。

(二)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要加强防核、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爆炸、劫持、武装袭击等事件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查与侦查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指导和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还要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反恐怖法律、法规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三)情报信息建设。

要以反恐怖工作为平台,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提高对恐怖活动情报的搜索和分析处理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做到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要加大投入,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技术安全指导和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查爆、排爆和抢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管理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要指定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五)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六)通信管理支持。

公安部门要适应反恐怖斗争的需要,除完善现有的指挥系统外,应当建立和完善备用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预案启动后联络畅通。公安局平时要与武警,驻军反恐怖指挥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全天候值班制度,并与本系统下属机关建立畅通的联络体系。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调度通信网络及相应的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准备,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武警和驻军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恐怖袭击事件时的通信保障。

(七)后勤支援与保障。

发改局、财政局应将反恐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应分别对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财政部门要为反恐怖基础建设和科研开发项目及购买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有关部门还要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八)日常防范。

反恐怖工作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核和放射性物质、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及危险物品入境;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反恐怖措施的落实。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恐怖主义的危害,增强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履行对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

(九)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分类预案,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部门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怖实战能力。

本总体预案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七、附则

反恐预案范文第4篇

安委办: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服务区反恐怖防范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本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落实方案,并迅速成立以服务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为成员的责任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反恐、防控工作会议,阐明了特殊时期加强反恐、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分析当前反恐、防控工作特点及恐怖主义和重大事故的表现形式,安排部署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等做好安保工作的具体内容,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分工细致,效果明显。

二、制度健全,全面动员

***服务区遵循“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把反恐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了《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保安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构建完善的防范制度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理念的宣贯工作。利用专题学习、会议、展板、LED显示屏载体开展宣传动员,大力营造反恐工作氛围,有效加强了员工对于反恐防范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大感,营造全员参与反恐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措施,加强防范

***服务区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统一指挥、协同有序,高度戒备、反应迅速,科学决策、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推行了一系列反恐安全防范举措,确保服务区安定有序、和谐发展。

    (一)组织安保队伍,狠抓人防力量。一 是组建了安全应急小分队,全天候枕戈待旦,随时接受反恐工作任务。二是在加油站、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各级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做到应急车辆、设备、物资、通信联络充分保障。三是加强了保安力量,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出入登记制度。四是加大了厨房燃气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及时纠正和上报。

(二)打造防控系统,畅通信息报送。加强对各个场所的布防,在加油站、综合大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场所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辖区公安机关、社区的联系和信息共享,确保情报信息传递渠道畅通,提高情报信息的传递效率,确保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或获得暴力恐怖线索后,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定期分析研究服务区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传达上级相关指示精神,总结和布置工作。

(三)健全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服务区制定了《反恐应急预案》,对服务区反恐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报告程序和处置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一旦发生恐怖(突发)事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为了落实好反恐预案,服务区定期组织了预案演练。

(四)对危化品车辆进行建档、管控,并指定位置进行停放,减少潜在恐怖人员接触的空间、降低其接触的可能性。

四、反恐怖防范自查清单

反恐预案范文第5篇

一、适用范围

给国家利益、国家平安、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富造成重大危害,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在区内实施大规模恐怖袭击。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一)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二)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资料装运工具的

三)利用爆炸手段。

四)劫持公共交通工具。

五)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

六)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

七)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二)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轻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三)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摧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

四)遵循法律、法规原则。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信守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

三、组织指挥体系

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立即启动区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一旦发生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同时在事发地启动现场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

一)区指挥部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指挥。指挥部设在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二)现场指挥部

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一名主要领导同志任指挥。指挥部的指挥位置在事发地视情确定。

四、职责分工

一)区指挥部

负责协调、调动全区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随时向上级指挥部演讲处置情况,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传达上级指挥部有关指令并组织落实;指导事发地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区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

负责指挥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对区指挥部负责。具体落实上级反恐怖指挥机构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参与现场指挥部的工作。区指挥部及上级指挥部可根据情况派员赴现场。

五、处置措施

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一)及时声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1.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立即演讲区委、区人民政府或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公安机关要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公安局,同时通报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

2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区指挥部指令。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核和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经贸、科技、公安、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警中队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现场管制或局部

1区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水平以及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2区指挥部可根据上级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惕,坚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同时,对管制、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三)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1.区指挥部应迅速调集外地资源和力量。如外地力量不够,应及时请示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请其迅速协调调动市内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公安、民政、经贸、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疏散人群,安排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经请示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可商请驻军部门提供力量、装备、技术支援。

3.不同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武汉警备区、武警武汉支队负责;爆炸恐怖袭击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攻击国家和民用信息系统(包括金融网络系统)恐怖事件主要由信息产业、公安、卫生负责;袭击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恐怖事件由公安、外事、卫生负责。

4.信息和现场中外记者管理。

四)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秩序

组织强大力量,区指挥部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涵洞、水库、乡村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码头、邮局等场所。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敏感人员、场所、部门、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平安维护;

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5.经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请示省及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调动战机紧急升空巡逻警戒;

6.组织、协调公安、国家平安等部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乘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区及事发地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严惩五)缜密侦查。

及时查清事实,区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安、国家平安等部门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罚制造事件的;根据需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国家平安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六)信息

区指挥部的指导下,宣传、外事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尽快拟订对外报道方案,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标明党委、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和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廓清事实真相。

七)做好善后工作

1.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减轻其造成的不良影响。

2.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参与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不时完善本预案。

六、处置工作保证

进行应急准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职责分工和处置工作需要。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证。

一)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

1.经贸、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要加强防核、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人员培训。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

2.公安机关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

3.信息产业、公安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

4.有关部门还要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反恐怖法律、法规的专家和人才。

5.经贸、科技、公安、信息产业、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要协助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6.公安、国家平安部门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

二)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特别是经贸、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工具,贮藏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卫生部门要指定局部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三)反恐怖技术研究和开发

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络平安维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区科技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防范和处置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事件的中长期科技研究规划,确定研究课题,组织研究开发,不时提高我区反恐怖技术水平,为反恐怖斗争服务。

四)通信支持

确保本预案启动后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联络疏通;要与相应的反恐怖工作机构建立稳定、可靠、便利、失密的通信渠道。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有关部门和单位与下属机关之间应当建立并保持畅通的联络体系。信息产业部门要组织调度全区通信网及相应的通信手段,公安部门要不断提高通信保证能力。做好应急通信保证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

五)后勤支援与保障

为反恐怖基础设施建设、科研项目开发、购置设备和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应分别对我区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区财政部门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贮藏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疏通地运输。

六)日常防范

1.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反恐怖法规、规章。

2.公安、国家平安等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平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资料和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3.公安、外经、质检、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有效控制及危险物品入境。

4.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资产的监控。

5.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检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6.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街(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相关街(乡镇,部门或单位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