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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应收账款特点与监管对策

电企应收账款特点与监管对策

本文作者:袁智作者单位:武汉华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电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原则

(一)有理原则有理原则是指在对客户的电费结算中,发电企业是产品的供应方,可以采取各种合法的方式催要货款,而不必一味地以“顾客至上”“、买方市场”的理念对应收账款持不积极管理或等、靠的态度,而应积极主动地争取。

(二)有利原则有利原则是指发电企业对客户催要电费时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科学谋划。一定情况下实行现金折扣、债务重组等方式回收电费。

(三)有节原则有节原则意指发电企业对不同的客户应采取不同的策略,着眼长远。如对于付款及时的优质客户,可与客户的充分沟通,了解客户,走进客户,当客户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时,可主动对客户提供宽限时间,这样既能保持与客户的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更因雪中送炭的经营理念而增进客户的认同和支持。而对于付款不及时的客户,可采取降低供应量等措施规避风险。

A发电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案例

(一)一般供电的客户即省电力公司,由于省电力公司对电费的结算和付款比较集中,省电力公司辖区内共有12个发电企业,省电力公司实施财务战略后,其资金安排也采取了一定策略。A发电有限公司根据自身资金来源和资金需求情况,当省电力公司资金紧张时主动退让,以谅解的态度对待省电力公司,得到了省电力公司的高度认同,在A发电有限公司资金告急时,省电力公司对其结算几乎能做到有求必应。以往A发电有限公司因结算资金未及时到位每月短期融资的成本最大达到月8万元,最低5万元左右。采取有理有利有节原则后,A发电有限公司很少因因结算资金未及时到位而采取高成本的短期融资方式来缓解资金紧张局面,反而取得过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如2011年3月闲置资金投资收益1.57万元。从以往情况对比来看,采取有理有利有节原则后月收效大于成本3万至5万元。

(二)转移供电的客户A公司提出设备改造与电费结算一体化合作的策略,既在设备改造方面增加了与供应商谈判的筹码,节约了资金支出,又促进了转移供电客户的电费回收,加速了资金流转。2011年,A发电有限公司与客户共同购置的一台电气装置即因双倍的采购量而降低单位成本近5千元。

(三)直接供电的客户A公司与其协议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电费的80%,月度中旬再支付20%。在客户发生资金困难时,A公司通过向客户租车、利用客户检修人员检修设备等交易冲抵应收账款。2009年,在直接供电的客户资金告急期间,A发电有限公司向客户租车,租车费用12万元,既充分利用了客户的闲置资产,又有效降低了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陈欠电费A公司全面测算后,充分与客户沟通,提出与新电费捆绑的策略和债务重组的方案,得到省电力公司的认同,近几年陈欠电费回收率每年平均15%。发电企业的应收账款看似结构单一,公司主动权少,实则不然,积极深挖应收账款管理,不仅可以尽快回收陈欠电费,还可以带来额外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