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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法律教学信息技术论文

中职法律教学信息技术论文

1目前中职法律教学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中职法律教学主要是以教师讲述课本上面的知识为主,教师常用的法律教学手法是教师按照课本上知识点进行灌输式讲解,然后让学生进行大量的练习。但是,这种中职法律教学方式并未达到启迪学生思维的效果,更不用说激发学生更深层次的思维活动了。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教师并没有采用更加形象生动的方式进行教学,甚至会导致中职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失去兴趣。因此,在中职法律教学过程中,必须要采用更加明确、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在中职法律教学的过程中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的质量。当然,基于信息技术下的多样化教学手段对于改变现存的中职法律教学现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中职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的主导作用并没有改变在当前的中职法律教学中,以教师为主导作用的教学方式并没有改变。即使在中职法律教学中会出现部分的引导,也由于过于形式化而未能结合中职学生的特点进行指导,也不能达到启发和鼓励学生的效果。这样的教学方式从根本上不利于中职法律教学中高新技术的实施。因此,在中职法律教学中一定要改变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

2.2法律教学思维的肤浅性目前,我国中职法律教学的过程中,由于中职法律教学方式比较单一,造成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后果:第一,中职学生在解决实际法律案例时,学生只会根据法律题目和问题思考案例,造成学生缺乏探索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中职学生缺乏足够的抽象思维能力,学生大多只会处理一些比较直观的法律问题,而对那些抽象的法律问题,学生往往不能抓住其本质。

2.3法律教学思维的差异性由于中职学生的法律基础不一样,进而就使得中职学生的法律思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学生思维方式的特点也不同。因此,这样就使得学生对同一个法律案例的认识和理解不同,从而使得学生的法律思维不同。然而,中职学生在分析中职法律案例问题时,一般不注意法律思维的差异性问题,进而影响对法律案例的分析。

3信息技术在中职法律教学中应用的优势

3.1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在传统的中职法律教学中,一般都是由教师进行单调的讲课,因而这种授课方法忽视了学生的感受,使得大部分学生对中职法律失去了兴趣。同时,这种授课方式的效率比较低。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并且人们逐渐认识到信息技术下中职法律教学的重要性,因而信息技术在中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当然,信息技术在中职法律中的应用很好地解决了课堂效率低的问题。因此,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3.2有利于优化法律教学课堂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应用到中职法律教学中,很好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进而提高了中职法律教学的效率。合理地将信息技术应用到中职法律教学之中,有利于提高中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促进学生能够主动地对中职法律知识进行探索,进一步带动中职法律的教学氛围。信息技术在中职法律教学中的应用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中职法律教学过程中,这样不仅能优化中职法律教学的课堂,还能促进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3.3有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中职法律教学随着信息技术在中职法律教学中的不断应用,信息技术很好地实现了中职法律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对于传统的中职法律教学方式而言,由于教学设备的有限性。在中职法律教学的过程中很少能够应用到多媒体等高科技设备,教师只能到黑板上进行讲解,这样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课堂时间,也不利于提高中职法律教学的效率。然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很好地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由于多媒体是以课件的形式进行中职法律知识的讲解的,因而教师可以提前做好课件,这样就能够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的时间,进一步扩大课堂容量,提供更加丰富的教学资源。

4总结

总而言之,基于信息技术下的中职法律教学是我国中职法律教学的重大改革,它主要为学生开创一个更加生动形象的中职法律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使学生具有巨大的热情投入到中职法律学习中,以此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因此,现阶段研究基于信息技术下的中职法律教学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田靖安单位:晋东南会计学校